苏州市恒聚智能装备有限公司高端智能装备制造产业园项目勘察设计总承包标段勘察设计招标 资格预审公告 | |||||||||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苏州市恒聚智能装备有限公司高端智能装备制造产业园项目已由苏州吴中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吴开管委审备(2024)57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苏州市恒聚智能装备有限公司,招标人为苏州市恒聚智能装备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江苏建达技术咨询服务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苏州市恒聚智能装备有限公司高端智能装备制造产业园项目勘察设计总承包(标段)的勘察/设计/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苏州吴中经济技术开发区郭巷街道戈湾路东侧、淞苇路北侧 2.2建设规模:用地面积约111.4亩,拟建总建筑面积约27万平方米的产业载体,设计合同估算价约1660万 2.3标段划分: | |||||||||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合同估算价(万元) | 工期 (日历天) | |||||
E3205010304042830001001 | 苏州市恒聚智能装备有限公司高端智能装备制造产业园项目勘察设计总承包 | 苏州市恒聚智能装备有限公司高端智能装备制造产业园项目勘察设计总承包 | 1660.00 | 120 | |||||
2.4其他:/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投标人须具备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同时具备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甲级或工程勘察(岩土工程)甲级或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 3.2项目负责人要求: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资质) 3.3业绩要求: 是否有此类要求:□是☑否 □投标人 □项目负责人 承担过类似工程; 至今(执行施工图审查制度的项目以施工图审查通过时间为准,未执行施工图审查制度的以合同签订时间或业主证明等其他辅助证明文件为准)承担过工程; 类似工程认定标准: □类似工程业绩证明材料,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通知书)、勘察设计合同和施工图审查合格书(根据项目类型、招标内容确定所需材料)的原件扫描件,勘察设计合同证明材料还需提供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或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相应查询网页截图,未按规定提供的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 3.4财务要求:/ 3.5信誉要求:/ 3.6其他要求:一、投标申请人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并具有法人资格,具有完成本招标项目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和良好信誉; (2)企业资质、等级要求: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同时具备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甲级或工程勘察(岩土工程)甲级或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 (3)对项目负责人资质、等级要求: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 (4)企业业绩:/ 二、投标申请人有以下情形的,为资格预审不合格:(1)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2)企业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3)资格预审申请书中重要内容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三、本项目招标内容:包括但不仅限于勘察、方案设计及深化、施工图设计以及工程施工至竣工验收阶段现场后续服务。 四、设计范围:包括但不仅限于工程地质勘察、基坑围护设计、方案估算及初步设计概算编制、交通评估分析、建筑方案设计、建筑、结构、给排水、暖通空调、电气专业设计、消防、室外配套及综合管线、变配电(不含110KV变电站及输配电专项设计)、人防专项设计(含人防平站转换预案编制)、景观设计、装配式建筑设计及深化、智能化设计、室内外装饰(含门窗、幕墙等,相关面积以甲方要求为准)、钢结构、标识导视设计、楼宇亮化专项设计、绿色建筑设计(符合绿色建筑设计文件相关要求)、绿色建筑咨询服务(包含设计标识)、抗震支架深化设计、空调专项深化设计、污水处理、雨水回收、充电桩深化设计、太阳能热水系统设计、太阳能光伏系统设计、BIM专项设计、海绵城市设计等有关本项目的全部设计和相关专业深化设计工作。某些特殊专业(如燃气、自来水、供电等)及红线外如需由甲方委托其他单位设计,应配合指定的专业设计公司进行相关的工作,及时向专业公司提供各项设计条件、并协调各专业完成各自设计内容,对其设计成果进行技术审核,对已完成的设计成果进行相应的设计修改及调整,按建设单位要求提交图、表、文字、数据光盘等全套设计等成果文件。 五、备注: 1、投标人须提供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如有授权)、身份证原件、委托代理人和拟选派项目负责人劳动合同、委托代理人2023年12月至2024年2月的社保证明,并在规定的端口上传原件扫描件,未按要求提供的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2、本项目投标申请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项目负责人注册证和职称证、业绩证明材料等均须原件扫描上传。 3、前三名中标候选人除中标单位外另外两家各补偿叁仟元,其余未中标的投标人的设计方案无补偿费。 4、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详见评分办法。 5、本项目执行《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苏信用办[2018]23号)文件。6、本项目执行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关于公布最新季度苏州市建筑业企业投标行为的通知。 3.7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牵头方需具备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拟选派的项目负责人及授权委托人须由牵头方出具; (2)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具体格式详见资审文件),且在规定端口上传联合体协议书原件的扫描件,未上传或上传内容不符合资审文件要求的,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3)参加报名的投标人只能出现在一个投标联合体中,不允许双重或多重投标,联合体的各成员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参加本次投标,也不得同时加入两个或两个以上联合体参加本次投标,如有违反将取消该联合体及联合体各成员的投标资。 (4)联合体成员方须在端口中上传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等扫描件;否则资格审查不通过 4.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4.1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时间为:2024年03月19日00:00至2024年03月26日23:59:59; 4.2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潜在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 5.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5.1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04月02日 09时30分。 5.2逾期提交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件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http://www.szzyjy.com.cn/上发布。 7.招标人信用承诺书 本次招标项目招标人信用承诺详见附件。 8.联系方式 | |||||||||
招 标 人: | 苏州市恒聚智能装备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江苏建达技术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 ||||||
地 址: | 苏州市吴中区 | 地 址: | 苏州市吴中区宝带东路264号三楼 | ||||||
邮 编: | 邮 编: | ||||||||
联 系 人: | 李翔宇 | 联 系 人: | 杨营 | ||||||
电 话: | 66056065 | 电 话: | 67070239 | ||||||
传 真: | 传 真: | ||||||||
电 子 邮 件: | 电 子 邮 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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