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中央储备粮连云港直属库有限公司灌河分公司粮食仓储项目的招标公告 | |||||||||||||||||||||||||||||||||||||||||||||||||||||||||||||||||||||
项目编号 | 3207242402050001 | 项目名称 | 中央储备粮连云港直属库有限公司灌河分公司粮食仓储项目 | ||||||||||||||||||||||||||||||||||||||||||||||||||||||||||||||||||
标段编号 | 3207242402050001001001 | 标段名称 | 中央储备粮连云港直属库有限公司灌河分公司粮食仓储项目设计 | ||||||||||||||||||||||||||||||||||||||||||||||||||||||||||||||||||
招标人名称 | |||||||||||||||||||||||||||||||||||||||||||||||||||||||||||||||||||||
代理机构名称 | |||||||||||||||||||||||||||||||||||||||||||||||||||||||||||||||||||||
项目批准机关名称 | |||||||||||||||||||||||||||||||||||||||||||||||||||||||||||||||||||||
工程所须资金来源 | |||||||||||||||||||||||||||||||||||||||||||||||||||||||||||||||||||||
工程地点 | |||||||||||||||||||||||||||||||||||||||||||||||||||||||||||||||||||||
工程规模 | |||||||||||||||||||||||||||||||||||||||||||||||||||||||||||||||||||||
标段具体信息 | |||||||||||||||||||||||||||||||||||||||||||||||||||||||||||||||||||||
申请人可申请的最多标段数 | |||||||||||||||||||||||||||||||||||||||||||||||||||||||||||||||||||||
报名地点 | |||||||||||||||||||||||||||||||||||||||||||||||||||||||||||||||||||||
公告发布日期 | |||||||||||||||||||||||||||||||||||||||||||||||||||||||||||||||||||||
计划开工时间 | 计划竣工时间 | ||||||||||||||||||||||||||||||||||||||||||||||||||||||||||||||||||||
公告开始时间 | 2024年3月19日 | 公告结束时间 | 2024年3月26日 | ||||||||||||||||||||||||||||||||||||||||||||||||||||||||||||||||||
工程类型 | 设计 | ||||||||||||||||||||||||||||||||||||||||||||||||||||||||||||||||||||
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 |||||||||||||||||||||||||||||||||||||||||||||||||||||||||||||||||||||
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 |||||||||||||||||||||||||||||||||||||||||||||||||||||||||||||||||||||
拟选报名人员资质等级 | |||||||||||||||||||||||||||||||||||||||||||||||||||||||||||||||||||||
企业业绩、信誉 | |||||||||||||||||||||||||||||||||||||||||||||||||||||||||||||||||||||
项目经理(总监)/建造师业绩、信誉 | |||||||||||||||||||||||||||||||||||||||||||||||||||||||||||||||||||||
其他条件 | |||||||||||||||||||||||||||||||||||||||||||||||||||||||||||||||||||||
公告信息 | 中央储备粮连云港直属库有限公司灌河分公司粮食仓储项目设计 招标公告 ( 重发公告 ) 本招标项目中央储备粮连云港直属库有限公司灌河分公司粮食仓储项目已由 灌南行政审批局 (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灌南行政审批备 [2023]365 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中央储备粮连云港直属库有限公司 , 建设资金来自 中央补贴和企业自筹 (资金来源),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中央储备粮连云港直属库有限公司灌河分公司粮食仓储项目设计 进行公开招标。 2.1 项目名称:中央储备粮连云港直属库有限公司灌河分公司粮食仓储项目; 2.2 标段名称:中央储备粮连云港直属库有限公司灌河分公司粮食仓储项目设计; 2.3 项目地点:江苏灌河半岛临港产业区五队港区; 2.4 项目概况:新建浅圆仓 8 座,配套建设工作塔、卸粮罩棚、栈桥等生产附属设施及道路、地坪、水电外网等总图工程。 2.5 设计周期:合同签订后 7 日历天提供规划报批文件及初步设计,合同签订后 40 日历天提供全套施工图。 2.6 最高投标限价: 175 万元(超出该限价视为无效投标)。 2.7 招标范围:初步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及总图设计、相应的工地设计代表及施工期配合服务、竣工图及后续相关配合服务;法律、法规、规范规定以及合同的要求应由设计单位承担的一切任务,完成图纸审查,出具图审合格证书。 2.8 质量标准:根据招标文件要求及国家现行规范、规定进行设计,方案和施工图设计成果须通过招标人及审查机构审核。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以下条件属于资格审查合格条件: 3.1 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2 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3 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4 投标人具备: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商物粮行业甲级资质或商物粮行业 ( 粮食工程 ) 专业甲级资质,并在人员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 业绩:投标人自 2019 年 01 月 01 日(含)以来承担过单项设计合同金额 105 万元及以上的钢筋混凝土工业构筑物设计业绩。日期以盖章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合格书时间为准。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证明)、设计合同、图审单位盖章的施工图审查合格书。合同扫描件须能清晰反映出金额、单位名称等相关内容,扫描件模糊不清、难以辨认的视为不具备该项的条件。 3.5 项目负责人具备: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或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注册有效期内) , 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 )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 除项目负责人外,项目组组成人员由意向投标人按本项目规模、特点、评标办法的要求进行配备。 3.6 投标人拟报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提供有效的劳动合同及项目负责人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必须由社保部门出具并加盖社保机构章或社保机构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在本单位缴纳社会保险时间为从 2023 年 9 月开始至投标截止之日当月至少连续 6 个月)。 3.7 投标企业及其法人和项目负责人无市场不良行为等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 (格式详见招标文件附件)。 3.8 投标企业未被 最高人民法院 在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9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 1 )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 2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 3 )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 4 )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 5 )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 6 )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 7 )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 8 )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 9 )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 10 )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 11 )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 12 )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设计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 13 )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 14 )本工程执行苏信用办( 2018 ) 23 号文,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的机制。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和信用江苏公布为准,惩戒期限自网站上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开始,直至撤销或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 3.10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1 本项目要求授权代理人(必须是投标项目负责人)全程参与招投标过程(含异议投诉)的各项活动。 3.12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 不给予 经济补偿。 5.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 2024 年 0 3 月 19 日至 2024 年 0 4 月 0 9 日; 5.2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申请人使用江苏 CA 数字证书在规定时间 内登陆连云港市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下载招标文件。 5.3 潜在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随时查看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中有关该工程招标文件的答疑内容。否则,由此引起的投标损失自负。 如有疑问请咨询国泰新点软件公司工作人员:黄工: 15896100880 朱工: 15161373079 张工: 18505182641 6.1 投标截止时间为: 2024 年 0 4 月 10 日 09 时 00 分 ( 北京时间 ) 。注:本工程采用不见面开标交易模式。 资格评审标准如下,提供有效的: ( 1 )企业营业执照; ( 2 )企业资质等级证书; ( 3 )企业基本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材料; ( 4 )法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授权代理人身份证(授权代理人必须是投标项目负责人); ( 5 )项目负责人注册证书; ( 6 )项目负责人有效的劳动合同及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必须由社保部门出具并加盖社保机构章或社保机构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在本单位缴纳社会保险时间为 2023 年 7 月开始至投标截止之日当月至少连续 6 个月; ( 7 )投标人承诺书; ( 8 )未被 最高人民法院 在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要求投标人提交自行查询结果; ( 9 )业绩证明材料。 注: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对投标申请人资格的审查将依据:资格审查应提供的资料中第 1 ~ 3 项及第 9 项以从企业诚信系统获取至投标文件中原件的扫描件为准;资格审查应提供的资料中 4 ~ 8 项以原件的扫描件用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生成的投标文件上传为准。 所有投标人务必完善企业诚信库资料,将体现证件有效期、年检情况、基本信息及变更等相关内容清晰完整上传。如果因上传的扫描件不完善、不完整或无法清晰辨认,或未提供需进行核验的原件都将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本项目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 评分标准
( 1)本次招标要求网络上传(加密)投标文件,不再要求投标人准备纸质文件,投标人须按招 标文件的要求格式填写至对应处,投标格式应按本招标文件要求的内容填写。 ( 2)本次招标文件采用最新制作工具进行制作,投标人务必采用最新制作工具进行制作,投标 单位制作投标文件时如遇投标工具中投标格式与招标文件不一致,请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中投标格式要求编制一份投标文件资料添加在投标工具的【投标其他文件】中。如因投标人未按要求执行 造成的一切后果(包括废标)均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 3)依据苏建招办[2013]4号文相关规定,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因招标投标平台故障导致投标 人无法提交投标文件;或者在投标截止时间后,因招标投标平台故障导致电子开、评标活动无法进 行;或者开标结束后,因招标投标平台故障导致无法评标时,招标人可以选择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或者使用应急开标、评标系统导入未加密的投标文件进行开标、评标活动。 注意事项:如果您是第一次在连云港地区进行网络投标(网络系统 7.0版),请您先联系中国 金融认证中心( CFCA)和江苏省国信数字科技有限公司(国信CA)办理网络投标密码锁和企业电子 签章,然后联系国泰新点软件公司进行密码锁的激活,用 密码锁登陆相关 网站会员系统进行诚信信 息库的操作,以上步骤不进行或操作不完善,可能导致无法进场交易。 特别提醒:招(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使用说明 投标人请到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投标人登入栏(网址: http:// 218.92.16.219 :88/LYGNET_hy/JSGCZtbMis2_LYG/Pages/DownLoadQuDong/DownLoadTB.html )下载投标(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制作工具,并下载CA锁驱动、CAD控件等应用程序,用于打开招 标文件并制作投标文件。 国泰新点和广联达招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均已衔接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 7.0版招投标系统平台, 投标人可自行选择使用。投标过程中遇到软件问题可联系相应软件公司寻求技术支持。联系方式如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招标人名称:中央储备粮连云港直属库有限公司 地址:连云港市开发区神泉路 8号 联系人:张科长 电话: 13382960662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省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地址:南京市鼓楼区郑和中路 118号D座 联系人:王先生 电话: 025-82281899 | ||||||||||||||||||||||||||||||||||||||||||||||||||||||||||||||||||||
招标人联系方式 | |||||||||||||||||||||||||||||||||||||||||||||||||||||||||||||||||||||
地址 | 联系人 | ||||||||||||||||||||||||||||||||||||||||||||||||||||||||||||||||||||
传真 | 电话 | ||||||||||||||||||||||||||||||||||||||||||||||||||||||||||||||||||||
邮编 | E-mail | ||||||||||||||||||||||||||||||||||||||||||||||||||||||||||||||||||||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
地址 | 联系人 | ||||||||||||||||||||||||||||||||||||||||||||||||||||||||||||||||||||
传真 | 电话 | ||||||||||||||||||||||||||||||||||||||||||||||||||||||||||||||||||||
邮编 | E-mail | ||||||||||||||||||||||||||||||||||||||||||||||||||||||||||||||||||||
报名信息 | 请申请人于 至 ,每天上午 时 分 至 时 分,下午 时 分 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报名,报名经办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并于 至 ,每天上午 时 分至 时 分,下午 时 分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获取 。 | ||||||||||||||||||||||||||||||||||||||||||||||||||||||||||||||||||||
特殊公告 [0] 中央储备粮连云港直属库有限公司灌河分公司粮食仓储项目设计 招标公告 ( 重发公告 ) 本招标项目中央储备粮连云港直属库有限公司灌河分公司粮食仓储项目已由 灌南行政审批局 (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灌南行政审批备 [2023]365 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中央储备粮连云港直属库有限公司 , 建设资金来自 中央补贴和企业自筹 (资金来源),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中央储备粮连云港直属库有限公司灌河分公司粮食仓储项目设计 进行公开招标。 2.1 项目名称:中央储备粮连云港直属库有限公司灌河分公司粮食仓储项目; 2.2 标段名称:中央储备粮连云港直属库有限公司灌河分公司粮食仓储项目设计; 2.3 项目地点:江苏灌河半岛临港产业区五队港区; 2.4 项目概况:新建浅圆仓 8 座,配套建设工作塔、卸粮罩棚、栈桥等生产附属设施及道路、地坪、水电外网等总图工程。 2.5 设计周期:合同签订后 7 日历天提供规划报批文件及初步设计,合同签订后 40 日历天提供全套施工图。 2.6 最高投标限价: 175 万元(超出该限价视为无效投标)。 2.7 招标范围:初步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及总图设计、相应的工地设计代表及施工期配合服务、竣工图及后续相关配合服务;法律、法规、规范规定以及合同的要求应由设计单位承担的一切任务,完成图纸审查,出具图审合格证书。 2.8 质量标准:根据招标文件要求及国家现行规范、规定进行设计,方案和施工图设计成果须通过招标人及审查机构审核。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以下条件属于资格审查合格条件: 3.1 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2 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3 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4 投标人具备: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商物粮行业甲级资质或商物粮行业 ( 粮食工程 ) 专业甲级资质,并在人员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 业绩:投标人自 2019 年 01 月 01 日(含)以来承担过单项设计合同金额 105 万元及以上的钢筋混凝土工业构筑物设计业绩。日期以盖章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合格书时间为准。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证明)、设计合同、图审单位盖章的施工图审查合格书。合同扫描件须能清晰反映出金额、单位名称等相关内容,扫描件模糊不清、难以辨认的视为不具备该项的条件。 3.5 项目负责人具备: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或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注册有效期内) , 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 )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 除项目负责人外,项目组组成人员由意向投标人按本项目规模、特点、评标办法的要求进行配备。 3.6 投标人拟报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提供有效的劳动合同及项目负责人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必须由社保部门出具并加盖社保机构章或社保机构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在本单位缴纳社会保险时间为从 2023 年 9 月开始至投标截止之日当月至少连续 6 个月)。 3.7 投标企业及其法人和项目负责人无市场不良行为等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 (格式详见招标文件附件)。 3.8 投标企业未被 最高人民法院 在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9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 1 )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 2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 3 )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 4 )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 5 )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 6 )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 7 )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 8 )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 9 )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 10 )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 11 )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 12 )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设计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 13 )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 14 )本工程执行苏信用办( 2018 ) 23 号文,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的机制。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和信用江苏公布为准,惩戒期限自网站上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开始,直至撤销或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 3.10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1 本项目要求授权代理人(必须是投标项目负责人)全程参与招投标过程(含异议投诉)的各项活动。 3.12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 不给予 经济补偿。 5.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 2024 年 0 3 月 19 日至 2024 年 0 4 月 0 9 日; 5.2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申请人使用江苏 CA 数字证书在规定时间 内登陆连云港市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下载招标文件。 5.3 潜在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随时查看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中有关该工程招标文件的答疑内容。否则,由此引起的投标损失自负。 如有疑问请咨询国泰新点软件公司工作人员:黄工: 15896100880 朱工: 15161373079 张工: 18505182641 6.1 投标截止时间为: 2024 年 0 4 月 10 日 09 时 00 分 ( 北京时间 ) 。注:本工程采用不见面开标交易模式。 资格评审标准如下,提供有效的: ( 1 )企业营业执照; ( 2 )企业资质等级证书; ( 3 )企业基本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材料; ( 4 )法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授权代理人身份证(授权代理人必须是投标项目负责人); ( 5 )项目负责人注册证书; ( 6 )项目负责人有效的劳动合同及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必须由社保部门出具并加盖社保机构章或社保机构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在本单位缴纳社会保险时间为 2023 年 7 月开始至投标截止之日当月至少连续 6 个月; ( 7 )投标人承诺书; ( 8 )未被 最高人民法院 在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要求投标人提交自行查询结果; ( 9 )业绩证明材料。 注: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对投标申请人资格的审查将依据:资格审查应提供的资料中第 1 ~ 3 项及第 9 项以从企业诚信系统获取至投标文件中原件的扫描件为准;资格审查应提供的资料中 4 ~ 8 项以原件的扫描件用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生成的投标文件上传为准。 所有投标人务必完善企业诚信库资料,将体现证件有效期、年检情况、基本信息及变更等相关内容清晰完整上传。如果因上传的扫描件不完善、不完整或无法清晰辨认,或未提供需进行核验的原件都将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本项目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 评分标准
( 1)本次招标要求网络上传(加密)投标文件,不再要求投标人准备纸质文件,投标人须按招 标文件的要求格式填写至对应处,投标格式应按本招标文件要求的内容填写。 ( 2)本次招标文件采用最新制作工具进行制作,投标人务必采用最新制作工具进行制作,投标 单位制作投标文件时如遇投标工具中投标格式与招标文件不一致,请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中投标格式要求编制一份投标文件资料添加在投标工具的【投标其他文件】中。如因投标人未按要求执行 造成的一切后果(包括废标)均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 3)依据苏建招办[2013]4号文相关规定,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因招标投标平台故障导致投标 人无法提交投标文件;或者在投标截止时间后,因招标投标平台故障导致电子开、评标活动无法进 行;或者开标结束后,因招标投标平台故障导致无法评标时,招标人可以选择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或者使用应急开标、评标系统导入未加密的投标文件进行开标、评标活动。 注意事项:如果您是第一次在连云港地区进行网络投标(网络系统 7.0版),请您先联系中国 金融认证中心( CFCA)和江苏省国信数字科技有限公司(国信CA)办理网络投标密码锁和企业电子 签章,然后联系国泰新点软件公司进行密码锁的激活,用 密码锁登陆相关 网站会员系统进行诚信信 息库的操作,以上步骤不进行或操作不完善,可能导致无法进场交易。 特别提醒:招(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使用说明 投标人请到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投标人登入栏(网址: http:// 218.92.16.219 :88/LYGNET_hy/JSGCZtbMis2_LYG/Pages/DownLoadQuDong/DownLoadTB.html )下载投标(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制作工具,并下载CA锁驱动、CAD控件等应用程序,用于打开招 标文件并制作投标文件。 国泰新点和广联达招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均已衔接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 7.0版招投标系统平台, 投标人可自行选择使用。投标过程中遇到软件问题可联系相应软件公司寻求技术支持。联系方式如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招标人名称:中央储备粮连云港直属库有限公司 地址:连云港市开发区神泉路 8号 联系人:张科长 电话: 13382960662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省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地址:南京市鼓楼区郑和中路 118号D座 联系人:王先生 电话: 025-82281899 | |||||||||||||||||||||||||||||||||||||||||||||||||||||||||||||||||||||
报名信息 | 请申请人于 时 分,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报名,报名经办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并于 时 分,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提交资格预审文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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