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连云港园博园改造提升项目的招标公告 | ||||||||||||||||||||||||||||||||||||||||||||||
项目编号 | 3207722402040001 | 项目名称 | 连云港园博园改造提升项目 | |||||||||||||||||||||||||||||||||||||||||||
标段编号 | 3207722402040001001001 | 标段名称 | 连云港园博园改造提升项目方案设计及初步设计 | |||||||||||||||||||||||||||||||||||||||||||
招标人名称 | ||||||||||||||||||||||||||||||||||||||||||||||
代理机构名称 | ||||||||||||||||||||||||||||||||||||||||||||||
项目批准机关名称 | ||||||||||||||||||||||||||||||||||||||||||||||
工程所须资金来源 | ||||||||||||||||||||||||||||||||||||||||||||||
工程地点 | ||||||||||||||||||||||||||||||||||||||||||||||
工程规模 | ||||||||||||||||||||||||||||||||||||||||||||||
标段具体信息 | ||||||||||||||||||||||||||||||||||||||||||||||
申请人可申请的最多标段数 | ||||||||||||||||||||||||||||||||||||||||||||||
报名地点 | ||||||||||||||||||||||||||||||||||||||||||||||
公告发布日期 | ||||||||||||||||||||||||||||||||||||||||||||||
计划开工时间 | 计划竣工时间 | |||||||||||||||||||||||||||||||||||||||||||||
公告开始时间 | 2024年2月5日 | 公告结束时间 | 2024年2月18日 | |||||||||||||||||||||||||||||||||||||||||||
工程类型 | 设计 | |||||||||||||||||||||||||||||||||||||||||||||
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 ||||||||||||||||||||||||||||||||||||||||||||||
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 ||||||||||||||||||||||||||||||||||||||||||||||
拟选报名人员资质等级 | ||||||||||||||||||||||||||||||||||||||||||||||
企业业绩、信誉 | ||||||||||||||||||||||||||||||||||||||||||||||
项目经理(总监)/建造师业绩、信誉 | ||||||||||||||||||||||||||||||||||||||||||||||
其他条件 | ||||||||||||||||||||||||||||||||||||||||||||||
公告信息 | 连云港园博园改造提升项目方案设计及初步 设计 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连云港园博园改造提升项目 (项目名称)已经批准并具备招标条件,建设资金现已落实。招标人为 连云港园博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 现 对本项目 方案设计及初步 设计 (标段名称)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择设计人。 江苏万达工程造价事务所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标段名称: 连云港园博园改造提升项目方案设计及初步 设计 2.2、项目地点:徐新路以南,烧香河以北地块。 2.3、建设规模: 连云港园博园 规划范围区域内的概念方案及方案设计、开展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进行工程勘察,对 已有 建设用地 区域( 1507亩) 及主入口北侧临时停车场( 140亩)的初步设计及初步设计概算编制,利用现有场馆及市政设施,通过融合文旅IP完成改造提升 。 2.4、项目总投资:约 10亿 元。 2.6、设计周期: 90 日历天。 2. 5、招标范围:本项目所需的 工程 勘察、 概念设计、 方案设计、 初步设计、初步设计概算编制、区域控制性规划调整设计。各阶段图纸报审服务、后续配合服务,法律、法规、规范规定的要求应由设计单位承担的一切任务。 2.6、质量标准: 设计深度达到国家现行有关规定的要求, 达到现行《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的要求, 并通过招标人及相关部门的审核。 2.7、本项目最高限价为 2113 万元,超过此限价按无效标处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以下条件属于资格审查合格条件: 3.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并具有有效营业执照(有效期内); 3.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4、投标人须具备下列资质条件之一: ①具备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 ②具备有效的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甲级资质; ③具备有效的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资质。 3.5、项目负责人具备: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 ; 3.6、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本单位正式员工,提供由社保机构出具的本单位为其缴纳的社保缴纳证明,社保缴纳时间为2023年 7 月 -2023年 1 2 月(社保缴纳证明须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等证明 材料 。 3.7、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 202 4 年 2 月 5 日 - 2 月 1 8 日 ;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江苏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 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 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 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为 : 202 4 年 2 月 2 6 日 9时00分 。 注:本工程采用不见面开标交易模式 六、评标方法: 本工程采用评定分离方式择优选择承包人,定量评审采用综合评估法,定标办法采用 票决 法 。 评标委员会根据评标方案规定的评分细则,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要求的投标文件的各评审因素进行评审、比较、打分,并按得分高低顺序推荐定标候选人。评标委员会在推荐定标候选人时,如因投标人的评标价、综合得分相同而影响排序,原则上综合得分相同的应以评标价较低的优先,评标价相同 及其他 情形应以抽签方式确定排序。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上发布。 八、其他要求 8.1、本次招标要求网络上传投标文件, 不再要求投标人准备纸质文件。 8.2、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网上投标文件上传。 8.3、电子标书制作: ( 1)广联达、国泰新点招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均已衔接国泰新点招投标系统平台,投标人可自行选择使用。 ( 2)投标人下载招标文件后,请下载广联达或国泰新点投标制作工具,网址为 http://153.99.120.98:88/lygnet_hy/HuiYuanInfoMis_LYG/Pages/SSO/login.aspx ,用于打开招标文件并制作投标文件。 九、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连云港园博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联 系 人: 尹 工 电 话: 0518 - 85800610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万达工程造价事务所有限公司 地 址:连云港市海州区朝阳东路 36号凤凰大厦1 9 楼 联 系 人:刘工 电 话: 0518-85838346 | |||||||||||||||||||||||||||||||||||||||||||||
招标人联系方式 | ||||||||||||||||||||||||||||||||||||||||||||||
地址 | 联系人 | |||||||||||||||||||||||||||||||||||||||||||||
传真 | 电话 | |||||||||||||||||||||||||||||||||||||||||||||
邮编 | E-mail | |||||||||||||||||||||||||||||||||||||||||||||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
地址 | 联系人 | |||||||||||||||||||||||||||||||||||||||||||||
传真 | 电话 | |||||||||||||||||||||||||||||||||||||||||||||
邮编 | E-mail | |||||||||||||||||||||||||||||||||||||||||||||
报名信息 | 请申请人于 至 ,每天上午 时 分 至 时 分,下午 时 分 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报名,报名经办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并于 至 ,每天上午 时 分至 时 分,下午 时 分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获取 。 | |||||||||||||||||||||||||||||||||||||||||||||
特殊公告 [0] 连云港园博园改造提升项目方案设计及初步 设计 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连云港园博园改造提升项目 (项目名称)已经批准并具备招标条件,建设资金现已落实。招标人为 连云港园博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 现 对本项目 方案设计及初步 设计 (标段名称)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择设计人。 江苏万达工程造价事务所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标段名称: 连云港园博园改造提升项目方案设计及初步 设计 2.2、项目地点:徐新路以南,烧香河以北地块。 2.3、建设规模: 连云港园博园 规划范围区域内的概念方案及方案设计、开展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进行工程勘察,对 已有 建设用地 区域( 1507亩) 及主入口北侧临时停车场( 140亩)的初步设计及初步设计概算编制,利用现有场馆及市政设施,通过融合文旅IP完成改造提升 。 2.4、项目总投资:约 10亿 元。 2.6、设计周期: 90 日历天。 2. 5、招标范围:本项目所需的 工程 勘察、 概念设计、 方案设计、 初步设计、初步设计概算编制、区域控制性规划调整设计。各阶段图纸报审服务、后续配合服务,法律、法规、规范规定的要求应由设计单位承担的一切任务。 2.6、质量标准: 设计深度达到国家现行有关规定的要求, 达到现行《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的要求, 并通过招标人及相关部门的审核。 2.7、本项目最高限价为 2113 万元,超过此限价按无效标处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以下条件属于资格审查合格条件: 3.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并具有有效营业执照(有效期内); 3.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4、投标人须具备下列资质条件之一: ①具备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 ②具备有效的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甲级资质; ③具备有效的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资质。 3.5、项目负责人具备: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 ; 3.6、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本单位正式员工,提供由社保机构出具的本单位为其缴纳的社保缴纳证明,社保缴纳时间为2023年 7 月 -2023年 1 2 月(社保缴纳证明须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等证明 材料 。 3.7、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 202 4 年 2 月 5 日 - 2 月 1 8 日 ;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江苏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 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 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 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为 : 202 4 年 2 月 2 6 日 9时00分 。 注:本工程采用不见面开标交易模式 六、评标方法: 本工程采用评定分离方式择优选择承包人,定量评审采用综合评估法,定标办法采用 票决 法 。 评标委员会根据评标方案规定的评分细则,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要求的投标文件的各评审因素进行评审、比较、打分,并按得分高低顺序推荐定标候选人。评标委员会在推荐定标候选人时,如因投标人的评标价、综合得分相同而影响排序,原则上综合得分相同的应以评标价较低的优先,评标价相同 及其他 情形应以抽签方式确定排序。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上发布。 八、其他要求 8.1、本次招标要求网络上传投标文件, 不再要求投标人准备纸质文件。 8.2、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网上投标文件上传。 8.3、电子标书制作: ( 1)广联达、国泰新点招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均已衔接国泰新点招投标系统平台,投标人可自行选择使用。 ( 2)投标人下载招标文件后,请下载广联达或国泰新点投标制作工具,网址为 http://153.99.120.98:88/lygnet_hy/HuiYuanInfoMis_LYG/Pages/SSO/login.aspx ,用于打开招标文件并制作投标文件。 九、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连云港园博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联 系 人: 尹 工 电 话: 0518 - 85800610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万达工程造价事务所有限公司 地 址:连云港市海州区朝阳东路 36号凤凰大厦1 9 楼 联 系 人:刘工 电 话: 0518-85838346 | ||||||||||||||||||||||||||||||||||||||||||||||
报名信息 | 请申请人于 时 分,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报名,报名经办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并于 时 分,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提交资格预审文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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