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灌云县临港产业区化工园区市政配套设施项目(一期)EPC工程总承包
招标公告
标段编号: 3207232312120001001001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23年灌云县临港产业区化工园区市政配套设施项目(项目名称)已由灌云县行政审批局以灌行审投资备〔2023〕301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连云港智云管廊科技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已落实,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2023年灌云县临港产业区化工园区市政配套设施项目(一期)EPC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江苏华海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灌云县临港产业区
2.1.2建设规模:本项目为灌云县临港产业区内市政配套设施项目,含热力管网约10.154KM(其中中压管道8.146km,低压管道2.008km),污水管网2.5km、附属绿化、基础支墩、防护措施等。
2.1.3最高投标限价:13320.00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最高限价为12000万元、工程勘察设计费最高限价为120万元、暂列金额1200万元),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高于招标人设定的各项最高限价,否则按无效标处理。
2.1.4工期要求:总工期要求:180日历天(其中设计工期30日历天,含图纸送审时间)。
设计开工日期:2023年2月1日(施工开工日期前必须提供经图审合格的设计图纸);
施工开工日期:2023年3月2日(实际开工日期以监理签发的开工令为准);
工程竣工日期:2024年7月30日。
2.1.5质量要求:合格,具体为:
(1)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设计内容要符合招标人的要求,须达到国家关于建设工程或相关工程设计深度的要求,并须通过招标人及有关部门的审查和批准;
(2)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施工质量符合设计图纸及国家有关标准规范要求,工程质量达到国家及行业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最终竣工试验、竣工后试验、联合试运行考核至工程竣工验收全部达到合格标准;
(3)工程设备材料须符合国家相关规范要求、质量合格,并通过相关产品认证。工程所用设备、材料品牌须满足招标人的要求,同时满足当地相关部门对设备材料的品牌、技术要求,合格率达到 100%。
2.2招标范围:该项目所有工程的设计、采购、施工;设计部分包括但不限于测量、地勘、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专项设计等、设计概算及施工图预算编制及技术服务与指导;采购部分包括但不限于材料及设备的采购、安装、调试等;施工部分包括但不限于设计任务书中设计范围内的施工至竣工验收合格、资料的收集移交、整理、保修等所有EPC项目的全部工作。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具有有效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
3.2投标人应同时具备下列资质条件,或者具备下列资质的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
3.2.1设计单位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同时具有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压力管道设计)(压力管道设计至少涵盖工业管道GC1);
3.2.2施工单位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投标人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须具备下列条件:
3.3.1投标人拟派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应当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执业资格,如为注册建造师须同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3.3.2拟派总承包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
3.3.3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投标授权代理人。
3.3.4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投标人本单位正式职工,具有包含2023年5月至2023年10月由社保机构出具的社保缴纳证明(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如是退休人员仍在执业有效期内的,应提供相关退休证明及聘用合同)。在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军事管理等从事工程设计的技术人员不能提供社保缴费证明的,由所在设计院上级人事主管部门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3.4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3.4.1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承担过类似工程业绩:
□投标人 ■项目负责人 承担过类似业绩;
类似工程认定标准:投标人拟派的总承包项目负责人2020年1月1日至今承担过单项工程造价在5000万元及以上市政工程总承包(EPC)或设计或施工业绩,并必须在此类似业绩中担任项目负责人职务(如为总承包业绩,须担任总承包项目经理职务)。
注:(1)如为工程总承包或施工业绩,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备案表(必须为建设主管部门出具)或竣工验收证明原件扫描件(竣工验收证明须由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共同盖公章,否则不予认可),三者缺一不可。工程总承包或施工类似业绩认定时间以竣工验收备案表或竣工验收证明上的竣工验收时间为准、造价以单项合同内容为准。
如为设计业绩,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通知书)、合同、施工图审查合格证,三者缺一不可。设计类似业绩认定时间以设计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规模以原始签约合同或中标通知书或施工图审查合格证内容为准。
(2)类似工程总承包或施工业绩单项合同额为原始签约合同价(合同书中注明的金额,不包括补充合同金额和工程变更金额等);
(3)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能清晰的表明类似工程的投标人名称、项目负责人名称、工程规模、合同价款、工程内容、时间等需要明示的内容,如提供的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通知书)、合同不能明示项目工程造价的,需提供建设单位书面证明文件,文件上需加盖建设单位公章,否则不予认可。
3.5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6采用联合体投标的,由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组成不超过2家的联合体申请人参与投标;以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必须是施工单位。必须附有联合体协议书,明确约定各方承担的工作内容和责任,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的规定。
3.7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7.1本工程执行江苏省清理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连云港市清理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领导小组办公室相关通报文件精神,凡是出现在文件中以及在工程所在地被行政监督主管部门限制准入的投标单位和项目经理,且未解禁的投标将被否决。
3.7.2本工程招标工作遵照苏建建管【2013】508号文、苏建招函〔2015〕16号文、苏建规字〔2017〕1号、连建发〔2021〕338号、连建发〔2021〕336号。投标企业及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未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投标、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绝不出借挂靠资质等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承诺内容包括:对自身的信用状况、申请材料的真实性以及对违约责任做出书面承诺。(格式详见投标人承诺书)。
投标人(超过3年)、法定代表人(超过5年)、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超过5年)无行贿犯罪记录,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详见投标人承诺书)
3.7.3本工程招标工作执行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告〔2018〕6 号文、苏建招办〔2022〕2 号文,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不处于不合格状态。投标人的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由招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登录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进行查询获取。
3.7.4本工程执行苏建建管【2017】236号文、苏建建管【2016】214号、苏建函建管【2022】387号文及相关问题解释的规定,依法应当进行招标的工程,招标投标时,除项目经理外,其他现场人员不再要求明确;合同归集(配备)时,项目经理随招投标系统自动导入合同归集(配备)系统,其他关键岗位人员需在企业已注册(或归集(配备))的人员库中勾选后自动生成。(重要提醒:投标人请慎重考虑项目部门关键岗位人员的安排,确保施工合同按时归集(配备),否则产生的后果自行承担)。
3.7.5投标人应承诺贯穿工程整个招投标活动所提交的所有材料都是真实有效的,一旦发现有虚假行为,招标人立即中止该投标人的投标活动,并上报相关主管部门追究责任。投标人标中、标后被发现存在挂靠行为,将被取消投标或中标(候选人)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合同解除及清除出场,一切损失自行承担。
出借(挂靠)资质行为认定依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违法行为认定查处管理办法的通知》(建市规【2019】1号)等文件涉及违法转包、分包、挂靠等条款精神。
3.7.6本工程执行苏信用办〔2018〕23号关于印发《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公布为准,惩戒期限自网站上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开始,直至撤销或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
4. 招标文件的获取(如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方下载完成)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3年12月25日至2024年1月3日;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招标文件,本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5. 投标截止时间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 :2024年1月26日10时00分。
5.2本工程采用不见面开标交易模式,逾期上传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注:本工程采用不见面开标交易模式(具体方法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中招标人补充的其他内容)。
特别提醒:本工程须在2024年1月26日10时00分完成不见面开标程序。各投标单位在报名前应慎重考虑并确保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完成投标文件。
6. 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
7. 评标方法:
本工程采用评定分离方式择优选择承包人,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定标办法采用票决法。
本项目评标采用两阶段评标。评标活动分两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先对设计文件及资格审查资料进行评审。在设计文件评审及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中,只有设计文件得分汇总排在前5名的,才能进入第二阶段评标;设计文件及资格审查评审合格的投标人少于5名的,全部进入第二阶段评标。
如第一阶段有效投标单位数量不足三个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对是否具有竞争性进行判断。有竞争性的,评标委员会继续评审;缺乏竞争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全部投标。
分值构成 (总分100分) | 技术标:方案设计文件:35分 项目管理组织方案:6分 经济标:工程总承包报价:54分 商务标:项目管理机构:3分 工程业绩:2分 | |||
序号 | 评审项 | 评分因素(偏差率) | 评分标准 | |
1 | 方案设计文件(35分) | 1.设计说明(7分) | 1.设计说明能对项目解读充分,理解深刻,分析准确,构思新颖(2分)。 2.项目规划设计各项指标满足任务书及规划设计要点并科学、合理(2分)。 3.技术指标满足任务书要求,符合规划要求(2分)。 4.设计理念、各专业(附属)工程设计说明(1分)。 | |
2.技术方案(15分) | 1.总体布置方案、节点方案(4分)。 2.专业(附属)工程设计方案(4分)。 3.设计依据的技术标准、采用的设计指标等(4分)。 4.环境影响分析(5分)。 | |||
3.设计深度(5分) | 1.是否符合设计任务书要求(2.5分)。 2.是否符合国家规定的《市政公用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5分)。 注:本项可视设计深度符合程度在0~5分之间酌情打分。 | |||
4.绿色设计与新技术应用(3分) | 1.提出切实可行的生态理念与措施(1分)。 2.是否符合国家及地方的有关绿色标准(1分)。 3.采用的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等(1分)。 | |||
5、经济分析(5分) | 1.估算文件编制内容完整、合理(2分)。 2.是否符合设计说明书要求(1分)。 3.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规范标准的规定(1分)。 4.是否符合地方政府有关的政策文件规定(1分)。 | |||
|
| 注:设计文件各评分点得分应当取所有技术标评委评分的平均值为最终得分。 | ||
2 | 工程总承包报价(54分) | 报价评审(工程总承包范围内的所有费用)(52分) | 方法二: 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进行算术平均,该平均值下浮3%-7%(具体数值为3%、3.5%、4%、4.5%,开标时由招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通过现场摇号机进行抽取确定一个数值)为评标基准价。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每低于评标基准价1%扣0.1分;每高于评标基准价1%扣0.6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 |
投标报价合理性 (2 分)
| 1.工程总承包报价是否与招标范围相一致(0.5分); 2.工程总承包报价是否与投标方案设计文件相匹配(0.5分); 3.工程总承包报价是否与投标项目管理组织方案相匹配(0.5分); 4.工程总承包报价中的风险金计取是否明确、合理(0.5分)。 | |||
说明: 1.评标价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 2.有效投标文件是指未被评标委员会判定为无效标的投标文件; 3.报价与招标范围不一致、与方案不匹配、或未按工程量清单相关格式进行报价,合理性此项不得分。 | ||||
3 | 项目管理组织方案(6分) | 1.总体概述(2分) | 对工程总承包的总体设想、组织形式、各项管理目标及控制措施、设计与施工的协调措施等内容进行评分(2分)。 | |
2.设计管理方案(1分) | 对设计执行计划、设计组织实施方案、设计控制措施、设计收尾等内容进行评分(1分)。 | |||
3.施工管理方案(2分) | 对施工执行计划、施工进度控制、施工费用控制、施工质量控制、施工安全管理、施工现场管理、施工变更管理等内容进行评分(2分)。 | |||
4.采购管理方案(1分)
| 对采购工作程序、采购执行计划、采买、催交与检验、运输与交付、采购变更管理、仓储管理等内容进行评分(1分)。 | |||
注: 1.项目管理组织方案总篇幅为80-100页(不含封面、封底及目录),采用A4文本,低于或高于总篇幅要求每页扣0.1分。 2.项目管理组织方案得分应当取所有技术标评委评分中分别去掉一个最高和最低评分后的平均值为最终得分。项目管理组织方案中(项目管理机构评分点除外)除缺少相应内容的评审要点不得分外,其它各项评审要点得分不应低于该评审要点满分的70%。 注:本次项目管理组织方案采用暗标,编制要求: (1)项目管理组织方案暗标形式。项目管理组织方案应根据招标文件要求,使用投标制作工具按章节目录分段上传,正文所用文字采用宋体四号常规字(黑色),章、节标题所用文字采用宋体三号加粗字(黑色)。不得设置页码、页眉、页脚。。 (2)项目管理组织方案内容、文字均不得出现彩色文字、标设图形;不得出现投标单位名称、相关人员姓名等和其他可识别投标人身份的字符、徽标、人员名称以及其他特殊标志等。 | ||||
4 | 项目管理机构(3分) | 项目管理人员(不包括项目负责人) 1、设计负责人: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动力)执业资格,同时具有动力类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的,得0.5分,此项最高0.5分。 5、电气负责人:具有注册电气工程师(供配电)并且具有注册电气工程师(发输变电)执业资格,同时具有电气类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的,得0.5分,此项最高0.5分。 6、给排水负责人: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排水)执业资格,同时具有给排水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的,得0.5分,此项最高0.5分。 注:提供职称证书的,如职称证不能体现专业的,需提供学历证书。 上述正高级工程师技术职称包含(教授级、研究员级)。 上述人员必须是本单位正式职工并提供社保缴纳凭证(须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社保缴纳时间为2023年5月至2023年10月,如是退休人员仍在执业有效期内的,应提供相关退休证明及聘用合同。在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军事管理等从事工程设计的技术人员不能提供社保缴费证明的,由所在设计院上级人事主管部门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否则不予认可。(相关证明材料原件的扫描件上传到投标文件中)否则不得分。 | ||
5 | 工程业绩(2分) | 投标人企业类似工程业绩(1分) | 自2020年1月1日至今,投标人承接过已完工的单项合同金额在7000万元及以上市政工程总承包(EPC)或设计或施工业绩。每提供一个业绩最高得1分,如仅有类似设计业绩乘0.8,如仅有类似施工业绩乘0.7;本项最高得1分。 | |
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1分) | 投标人拟派的总承包项目负责人2020年1月1日至今承担过单项工程造价在5000万元及以上市政工程总承包(EPC)或设计或施工业绩,并必须在此类似业绩中担任项目负责人职务(如为总承包业绩,须担任总承包项目经理职务)。 每提供一个业绩最高得1分,如仅有类似设计业绩乘0.8,如仅有类似施工业绩乘0.7;本项最高得1分。注:资格审查提供的总承包项目负责人类似业绩可参与此项评审,并计入得分。 | |||
注:(1)如为工程总承包或施工业绩,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备案表(必须为建设主管部门出具)或竣工验收证明原件扫描件(竣工验收证明须由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共同盖公章,否则不予认可),三者缺一不可。工程总承包或施工类似业绩认定时间以竣工验收备案表或竣工验收证明上的竣工验收时间为准、建筑面积以竣工验收备案表或竣工验收证明内容为准、造价以单项合同内容为准。 如为设计业绩,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通知书)、合同、施工图审查合格证,三者缺一不可。设计类似业绩认定时间以设计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规模以原始签约合同或中标通知书或施工图审查合格证内容为准。 (2)类似工程总承包或施工业绩单项合同额为原始签约合同价(合同书中注明的金额,不包括补充合同金额和工程变更金额等)。 (3)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能清晰的表明类似工程的投标人名称、工程规模、合同价款、工程内容、时间等需要明示的内容。如提供的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通知书)、合同不能明示项目工程造价,需提供建设单位书面证明文件,文件上需加盖建设单位公章,否则不予认可。 (4)以联合体方式投标的,只对参加本次投标联合体牵头方承担过的工程总承包或设计或施工业绩加分。投标人以联合体方式承担过的工程总承包业绩分值计算方法为:牵头方按该项分值的100%计取、参与方按该项分值的60%计取。 (5)如仅有类似设计业绩乘0.8,如仅有类似施工业绩乘0.7。 (6)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扫彩色描件上传至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中,否则不得分。 | ||||
评标办法说明: 1、以上涉及得分项的相关证明材料以原件的彩色扫描件用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生成的投标文件上传为准。 2、提供的方案设计文件中必须包含必要的设计说明、图纸,以及投标人根据自己表达对设计任务书及方案理解等相关内容。 |
定标:评定分离法,定标方案详见招标文件。
8. 投标保证金
人民币伍拾万元整(投标保证金具体递交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9.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10、招投标监督管理部门及电话
灌云县行政审批局联系电话:0518-80632676、0518-80632662
11.联系方式
招标人:连云港智云管廊科技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华海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连云港市灌云县燕尾港镇 地址:连云港市海州区博大新城商务大厦D幢2301室
联 系 人:曹主任 联 系 人:王工
电 话:0518-88584455 电 话:0518-85509950/18000191055
12.其他注意事项
1、 注意事项:如果您是第一次在连云港地区进行网络投标(网络系统7.0版),请您先联系江苏 CA 公司和江苏翔晟办理网络投标密码锁和企业电子签章,然后联系国泰新点软件公司进行密码锁的激活,用密码锁登陆相关网站会员系统进行诚信信息库的操作,以上步骤不进行或操作不完善,可能导致无法进场交易。
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连云港市海州区凌州东路 9号3号楼。
江苏 CA、江苏翔晟(连云港办事点):连云港市海州区凌州东路9 号3号楼。
密码锁激活:国泰新点软件公司负责激活。
登录网站: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2、 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向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加密后的电子投标文件。
3、 电子标书制作:投标人请到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投标人登入栏目下载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并下载 CA 锁驱动、CAD 控件等应用程序,用于打开招标文件并制作投标文件。国泰新点和广联达招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均已衔接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 7.0 版招投标系统平台,投标人可自行选择使用。投标过程中遇到软件问题可联系相应软件公司寻求技术支持。联系方式如下:
软件公司名称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广联达 | 郑磊 | 13812332568 |
刘书丹 | 18651253807 | |
国泰新点 | 黄桂松 | 15896100880 |
朱家旺 | 18905137238 | |
张海南 | 18505182641 | |
何磊 | 18452501766 |
CA 公司联系方式:
企业名称 | 中国金融认证中心 | 江苏省国信数字科技有限公司 |
CA名称 | CFCA | 国信CA |
联系人 | 孙丽丽18005133017(微信同号) 耿立珍17751872787(微信同号) | 周梦雪15298603303 魏 飞18261319191 |
客服电话 | 4001662366 | 4000251010 |
办公地址 | 连云港市海州区凌州东路9号政务服务中心3号楼一楼大厅CFCA窗口 | 连云港市海州区凌州东路9号政务服务中心3号楼一楼[国信CA]窗口 |
特别提醒
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方式,投标人网络上传投标文件(含设计文件),不需要提供纸质文件。投标人自行选择任意地点参加远程开标会,必须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网上投标文件上传。中标单位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根据招标文件要求提供书面及电子版投标文件。如因投标人未按要求执行造成的一切后果(包括废标)均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依据苏建招办[2013]4号文相关规定, 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因招标投标平台故障导致投标人无法提交投标文件;或者在投标截止时间后,因招标投标平台故障导致电子开、评标活动无法进行;或者开标结束后,因招标投标平台故障导致无法评标时,招标人可以选择暂停招标投标活动,或者使用应急开标、评标系统导入未加密的投标文件进行开标、评标活动。
3、本次招标文件采用最新制作工具进行制作,投标人务必采用最新制作工具进行制作,请投标单位按照招标文件中投标格式要求编制一份投标文件导入投标文件制作工具【投标文件正文】中。如因投标人未按要求执行造成的一切后果(包括废标)均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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