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023年灌云县临港产业区化工园区市政配套设施项目的招标公告 | |||||||||||||||||||||||||||||||||||||||||||||||||||||||||||||||||||||||||||||||||||||||||||||||||||||||||||||||||||
项目编号 | 3207232312120001 | 项目名称 | 2023年灌云县临港产业区化工园区市政配套设施项目 | ||||||||||||||||||||||||||||||||||||||||||||||||||||||||||||||||||||||||||||||||||||||||||||||||||||||||||||||||
标段编号 | 3207232312120001001001 | 标段名称 | 2023年灌云县临港产业区化工园区市政配套设施项目(一期)EPC工程总承包 | ||||||||||||||||||||||||||||||||||||||||||||||||||||||||||||||||||||||||||||||||||||||||||||||||||||||||||||||||
招标人名称 | |||||||||||||||||||||||||||||||||||||||||||||||||||||||||||||||||||||||||||||||||||||||||||||||||||||||||||||||||||
代理机构名称 | |||||||||||||||||||||||||||||||||||||||||||||||||||||||||||||||||||||||||||||||||||||||||||||||||||||||||||||||||||
项目批准机关名称 | |||||||||||||||||||||||||||||||||||||||||||||||||||||||||||||||||||||||||||||||||||||||||||||||||||||||||||||||||||
工程所须资金来源 | |||||||||||||||||||||||||||||||||||||||||||||||||||||||||||||||||||||||||||||||||||||||||||||||||||||||||||||||||||
工程地点 | |||||||||||||||||||||||||||||||||||||||||||||||||||||||||||||||||||||||||||||||||||||||||||||||||||||||||||||||||||
工程规模 | |||||||||||||||||||||||||||||||||||||||||||||||||||||||||||||||||||||||||||||||||||||||||||||||||||||||||||||||||||
标段具体信息 | |||||||||||||||||||||||||||||||||||||||||||||||||||||||||||||||||||||||||||||||||||||||||||||||||||||||||||||||||||
申请人可申请的最多标段数 | |||||||||||||||||||||||||||||||||||||||||||||||||||||||||||||||||||||||||||||||||||||||||||||||||||||||||||||||||||
报名地点 | |||||||||||||||||||||||||||||||||||||||||||||||||||||||||||||||||||||||||||||||||||||||||||||||||||||||||||||||||||
公告发布日期 | |||||||||||||||||||||||||||||||||||||||||||||||||||||||||||||||||||||||||||||||||||||||||||||||||||||||||||||||||||
计划开工时间 | 计划竣工时间 | ||||||||||||||||||||||||||||||||||||||||||||||||||||||||||||||||||||||||||||||||||||||||||||||||||||||||||||||||||
公告开始时间 | 2023年12月25日 | 公告结束时间 | 2024年1月3日 | ||||||||||||||||||||||||||||||||||||||||||||||||||||||||||||||||||||||||||||||||||||||||||||||||||||||||||||||||
工程类型 | 房屋建筑施工 | ||||||||||||||||||||||||||||||||||||||||||||||||||||||||||||||||||||||||||||||||||||||||||||||||||||||||||||||||||
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 |||||||||||||||||||||||||||||||||||||||||||||||||||||||||||||||||||||||||||||||||||||||||||||||||||||||||||||||||||
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 |||||||||||||||||||||||||||||||||||||||||||||||||||||||||||||||||||||||||||||||||||||||||||||||||||||||||||||||||||
拟选报名人员资质等级 | |||||||||||||||||||||||||||||||||||||||||||||||||||||||||||||||||||||||||||||||||||||||||||||||||||||||||||||||||||
企业业绩、信誉 | |||||||||||||||||||||||||||||||||||||||||||||||||||||||||||||||||||||||||||||||||||||||||||||||||||||||||||||||||||
项目经理(总监)/建造师业绩、信誉 | |||||||||||||||||||||||||||||||||||||||||||||||||||||||||||||||||||||||||||||||||||||||||||||||||||||||||||||||||||
其他条件 | |||||||||||||||||||||||||||||||||||||||||||||||||||||||||||||||||||||||||||||||||||||||||||||||||||||||||||||||||||
公告信息 | 2023年灌云县临港产业区化工园区市政配套设施项目(一期)EPC工程总承包 招标公告 标段编号 : 3207232312120001001001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2023年灌云县临港产业区化工园区市政配套设施项目 (项目名称)已由 灌云县行政审批局 以 灌行审投资备〔 2023〕301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连云港智云管廊科技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 ,已落实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2023年灌云县临港产业区化工园区市政配套设施项目(一期)EPC工程总承包 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 江苏华海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 灌云县临港产业区 2.1.2建设规模: 本项目为灌云县临港产业区内市政配套设施项目,含热力管网约 10.154 KM ( 其中中压管道 8.146km,低压管道2.008km),污水管网2.5km 、附属绿化、基础支墩、防护措施等。 2.1.3 最高投标限价 : 13320.00 万元(其中 建安工程费最高限价 为 12000 万元、工程勘察设计费 最高限价 为 120 万元、暂列金额 1200 万元),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高于招标人设定的各项最高限价,否则按无效标处理。 2.1.4工期要求:总工期要求: 180 日历天(其中设计工期 30 日历天, 含图纸送审时间 )。 设计开工日期: 202 3 年 2 月 1 日 (施工开工日期前必须提供经图审合格的设计图纸); 施工开工日期: 202 3 年 3 月 2 日 (实际开工日期以监理签发的开工令为准); 工程竣工日期: 20 24 年 7 月 30 日 。 2.1.5 质量要求: 合格,具体为: ( 1 ) 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设计内容要符合招标人的要求,须达到国家关于建设工程或相关工程设计深度的要求,并须通过招标人及有关部门的审查和批准 ; ( 2 ) 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施工质量符合设计图纸及国家有关标准规范要求,工程质量达到国家及行业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最终竣工试验、竣工后试验、联合试运行考核至工程竣工验收全部达到合格标准; ( 3 ) 工程设备材料须符合国家相关规范要求、质量合格,并通过相关产品认证。工程所用设备、材料品牌须满足招标人的要求,同时满足当地相关部门对设备材料的品牌、技术要求,合格率达到 100%。 2.2招标范围:该项目所有工程的设计、采购、施工;设计部分包括但不限于测量、地勘、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专项设计等、设计概算及施工图预算编制及技术服务与指导;采购部分包括但不限于材料及设备的采购、安装、调试等;施工部分包括但不限于设计任务书中设计范围内的施工至竣工验收合格、资料的收集移交、整理、保修等所有 EPC 项目的全部工作。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具有有效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 3.2投标人应同时具备下列资质条件,或者具备下列资质的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 3.2.1 设计单位 具备 :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 有效的 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 ,同时具有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压力管道设计)(压力管道设计至少涵盖工业管道 GC1 ) ; 3.2.2 施工单位 具备 :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 有效的 市政公用 工程 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取得 有效的 安全生产许可证 ; 3. 3投标人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须具备下列条件: 3.3.1 投标人拟派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应当具有 : 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 执业 资格 或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执业 资格 ,如为 注册建造师须同时具备 有效的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B类),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3.3.2 拟派 总承包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 负责人; 3.3.3 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投标授权代理人。 3.3.4 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投标人本单位正式职工,具有 包含 2023年 5 月至 2023年 10 月由社保机构出具的社保缴纳证明(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如是退休人员仍在执业有效期内的,应提供相关退休证明及聘用合同)。在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军事管理等从事工程设计的技术人员不能提供社保缴费证明的,由所在设计院上级人事主管部门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3. 4 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3.4. 1 工程总承包项目 负责人 承担过类似工程 业绩 : □投标人 ■项目负责人 承担过类似 业绩 ; 类似工程认定标准: 投标人拟派的总承包 项目负责人 20 20 年 1月1日至今承担过 单项工程造价在 5000万元及以上市政 工程总承包( EPC)或设计或施工业绩 ,并必须在此类似业绩中担任项目负责人职务(如为总承包业绩,须担任总承包项目经理职务) 。 注: (1)如为工程总承包或施工业绩,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备案表(必须为建设主管部门出具)或竣工验收证明原件扫描件(竣工验收证明须由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共同盖公章,否则不予认可),三者缺一不可。工程总承包或施工类似业绩认定时间以竣工验收备案表或竣工验收证明上的竣工验收时间为准、造价以单项合同内容为准。 如为设计业绩,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通知书)、合同、施工图审查合格证,三者缺一不可。设计类似业绩认定时间以设计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规模以原始签约合同或中标通知书或施工图审查合格证内容为准。 (2) 类似工程总承包或施工业绩单项合同额为原始签约合同价(合同书中注明的金额,不包括补充合同金额和工程变更金额等); ( 3 )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能清晰的表明类似工程的投标人名称、项目负责人名称、工程规模、合同价款、工程内容、时间等需要明示的内容,如提供的中标通知书( 或直接发包通知书 )、合同不能明示项目工程造价的,需提供建设单位书面证明文件,文件上需加盖建设单位公章,否则不予认可。 3. 5 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3项规定的情形。 3. 6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由设计单位、施工 单位 组成不超过 2 家的联合体申请人参与投标;以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必须是施工单位。必须附有联合体协议书,明确约定各方承担的工作内容和责任,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2项的规定。 3. 7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 7 .1本工程执行江苏省清理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连云港市清理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领导小组办公室相关通报文件精神,凡是出现在文件中以及在工程所在地被行政监督主管部门限制准入的投标单位和项目经理,且未解禁的投标将被否决。 3. 7 . 2 本工程招标工作遵照苏建建管【 2013】508号文、苏建招函〔2015〕16号文、苏建规字〔2017〕1号、连建发〔2021〕338号、连建发〔2021〕336号。投标企业及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未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投标、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绝不出借挂靠资质等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承诺内容包括:对自身的信用状况、申请材料的真实性以及对违约责任做出书面承诺。(格式详见投标人承诺书)。 投标人(超过 3年)、法定代表人(超过5年)、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超过5年)无行贿犯罪记录,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详见投标人承诺书) 3.7.3本工程招标工作执行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告〔2018〕6 号文、苏建招办〔2022〕2 号文,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不处于不合格状态。投标人的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由招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登录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进行查询获取。 3.7.4本工程执行苏建建管【2017】236号文、苏建建管【2016】214号、苏建函建管【2022】387号文及相关问题解释的规定,依法应当进行招标的工程,招标投标时,除项目经理外,其他现场人员不再要求明确;合同归集(配备)时,项目经理随招投标系统自动导入合同归集(配备)系统,其他关键岗位人员需在企业已注册(或归集(配备))的人员库中勾选后自动生成。(重要提醒:投标人请慎重考虑项目部门关键岗位人员的安排,确保施工合同按时归集(配备),否则产生的后果自行承担)。 3.7.5投标人应承诺贯穿工程整个招投标活动所提交的所有材料都是真实有效的,一旦发现有虚假行为,招标人立即中止该投标人的投标活动,并上报相关主管部门追究责任。投标人标中、标后被发现存在挂靠行为,将被取消投标或中标(候选人)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合同解除及清除出场,一切损失自行承担。 出借(挂靠)资质行为认定依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违法行为认定查处管理办法的通知》(建市规【 2019】1号)等文件涉及违法转包、分包、挂靠等条款精神。 3.7.6 本工程执行苏信用办〔 2018〕23号关于印发《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公布为准,惩戒期限自网站上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开始,直至撤销或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如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方下载完成)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 202 3 年 12 月 25 日 至 202 4 年 1 月 3 日;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获取 招标文件 , 本公告及招标文件中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5. 投标截止时间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 : 202 4 年 1 月 26 日 10 时 00分 。 5.2本工程采用不见面开标交易模式,逾期上传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注:本工程采用不见面开标交易模式(具体方法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中招标人补充的其他内容)。 特别提醒:本工程须在 202 4 年 1 月 26 日 10 时 00分完成不见面开标程序。各投标单位在报名前应慎重考虑并确保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完成投标文件。 6. 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 7. 评标方法: 本工程采用评定分离方式择优选择承包人,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定标办法采用票决法。 本项目 评标 采用两阶段评标。评标活动分两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先对设计文件及资格审查资料进行评审。在设计文件评审及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中,只有设计文件得分汇总排在前 5名的,才能进入第二阶段评标;设计文件及资格审查评审合格的投标人少于5名的,全部进入第二阶段评标。 如第一阶段有效投标单位数量不足三个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对是否具有竞争性进行判断。有竞争性的,评标委员会继续评审;缺乏竞争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全部投标。
定标:评定分离法,定标方案详见招标文件。 8. 投标保证金 人民币 伍拾万 元整 (投标保证金具体递交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9.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 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上发布。 10、招投标监督管理部门及电话 灌云县行政审批局联系电话: 0518-80632676、0518-80632662 11 . 联系方式 招标人: 连云港智云管廊科技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江苏华海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连云港市灌云县燕尾港镇 地址 :连云港市海州区博大新城商务大厦 D幢2301室 联 系 人: 曹主任 联 系 人: 王工 电 话: 0518-88584455 电 话: 0518-85509950/ 18000191055 12 .其他注意事项 1 、 注意事项:如果您是第一次在连云港地区进行网络投标(网络系统 7.0 版),请您先联系江苏 CA 公司和江苏翔晟办理网络投标密码锁和企业电子签章,然后联系国泰新点软件公司进行密码锁的激活,用密码锁登陆相关网站会员系统进行诚信信息库的操作,以上步骤不进行或操作不完善,可能导致无法进场交易。 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连云港市海州区凌州东路 9 号 3 号楼。 江苏 CA 、江苏翔晟(连云港办事点):连云港市海州区凌州东路 9 号 3 号楼。 密码锁激活:国泰新点软件公司负责激活。 登录网站: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2 、 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向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加密后的电子投标文件。 3 、 电子标书制作:投标人请到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投标人登入栏目下载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并下载 CA 锁驱动、 CAD 控件等应用程序,用于打开招标文件并制作投标文件。国泰新点和广联达招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均已衔接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 7.0 版招投标系统平台,投标人可自行选择使用。投标过程中遇到软件问题可联系相应软件公司寻求技术支持。联系方式如下:
CA 公司联系方式:
特别提醒 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方式,投标人网络上传投标文件(含设计文件),不需要提供纸质文件。投标人自行选择任意地点参加远程开标会,必须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网上投标文件上传。中标单位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根据招标文件要求提供书面及电子版投标文件。如因投标人未按要求执行造成的一切后果(包括废标)均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 、依据苏建招办 [2013]4 号文相关规定 , 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因招标投标平台故障导致投标人无法提交投标文件;或者在投标截止时间后,因招标投标平台故障导致电子开、评标活动无法进行;或者开标结束后,因招标投标平台故障导致无法评标时,招标人可以选择暂停招标投标活动,或者使用应急开标、评标系统导入未加密的投标文件进行开标、评标活动。 3 、本次招标文件采用最新制作工具进行制作,投标人务必采用最新制作工具进行制作,请投标单位按照招标文件中投标格式要求编制一份投标文件导入投标文件制作工具【投标文件正文】中。如因投标人未按要求执行造成的一切后果(包括废标)均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 ||||||||||||||||||||||||||||||||||||||||||||||||||||||||||||||||||||||||||||||||||||||||||||||||||||||||||||||||||
招标人联系方式 | |||||||||||||||||||||||||||||||||||||||||||||||||||||||||||||||||||||||||||||||||||||||||||||||||||||||||||||||||||
地址 | 联系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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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信息 | 请申请人于 至 ,每天上午 时 分 至 时 分,下午 时 分 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报名,报名经办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并于 至 ,每天上午 时 分至 时 分,下午 时 分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获取 。 | ||||||||||||||||||||||||||||||||||||||||||||||||||||||||||||||||||||||||||||||||||||||||||||||||||||||||||||||||||
特殊公告 [0] 2023年灌云县临港产业区化工园区市政配套设施项目(一期)EPC工程总承包 招标公告 标段编号 : 3207232312120001001001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2023年灌云县临港产业区化工园区市政配套设施项目 (项目名称)已由 灌云县行政审批局 以 灌行审投资备〔 2023〕301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连云港智云管廊科技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 ,已落实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2023年灌云县临港产业区化工园区市政配套设施项目(一期)EPC工程总承包 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 江苏华海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 灌云县临港产业区 2.1.2建设规模: 本项目为灌云县临港产业区内市政配套设施项目,含热力管网约 10.154 KM ( 其中中压管道 8.146km,低压管道2.008km),污水管网2.5km 、附属绿化、基础支墩、防护措施等。 2.1.3 最高投标限价 : 13320.00 万元(其中 建安工程费最高限价 为 12000 万元、工程勘察设计费 最高限价 为 120 万元、暂列金额 1200 万元),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高于招标人设定的各项最高限价,否则按无效标处理。 2.1.4工期要求:总工期要求: 180 日历天(其中设计工期 30 日历天, 含图纸送审时间 )。 设计开工日期: 202 3 年 2 月 1 日 (施工开工日期前必须提供经图审合格的设计图纸); 施工开工日期: 202 3 年 3 月 2 日 (实际开工日期以监理签发的开工令为准); 工程竣工日期: 20 24 年 7 月 30 日 。 2.1.5 质量要求: 合格,具体为: ( 1 ) 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设计内容要符合招标人的要求,须达到国家关于建设工程或相关工程设计深度的要求,并须通过招标人及有关部门的审查和批准 ; ( 2 ) 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施工质量符合设计图纸及国家有关标准规范要求,工程质量达到国家及行业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最终竣工试验、竣工后试验、联合试运行考核至工程竣工验收全部达到合格标准; ( 3 ) 工程设备材料须符合国家相关规范要求、质量合格,并通过相关产品认证。工程所用设备、材料品牌须满足招标人的要求,同时满足当地相关部门对设备材料的品牌、技术要求,合格率达到 100%。 2.2招标范围:该项目所有工程的设计、采购、施工;设计部分包括但不限于测量、地勘、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专项设计等、设计概算及施工图预算编制及技术服务与指导;采购部分包括但不限于材料及设备的采购、安装、调试等;施工部分包括但不限于设计任务书中设计范围内的施工至竣工验收合格、资料的收集移交、整理、保修等所有 EPC 项目的全部工作。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具有有效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 3.2投标人应同时具备下列资质条件,或者具备下列资质的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 3.2.1 设计单位 具备 :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 有效的 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 ,同时具有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压力管道设计)(压力管道设计至少涵盖工业管道 GC1 ) ; 3.2.2 施工单位 具备 :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 有效的 市政公用 工程 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取得 有效的 安全生产许可证 ; 3. 3投标人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须具备下列条件: 3.3.1 投标人拟派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应当具有 : 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 执业 资格 或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执业 资格 ,如为 注册建造师须同时具备 有效的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B类),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3.3.2 拟派 总承包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 负责人; 3.3.3 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投标授权代理人。 3.3.4 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投标人本单位正式职工,具有 包含 2023年 5 月至 2023年 10 月由社保机构出具的社保缴纳证明(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如是退休人员仍在执业有效期内的,应提供相关退休证明及聘用合同)。在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军事管理等从事工程设计的技术人员不能提供社保缴费证明的,由所在设计院上级人事主管部门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3. 4 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3.4. 1 工程总承包项目 负责人 承担过类似工程 业绩 : □投标人 ■项目负责人 承担过类似 业绩 ; 类似工程认定标准: 投标人拟派的总承包 项目负责人 20 20 年 1月1日至今承担过 单项工程造价在 5000万元及以上市政 工程总承包( EPC)或设计或施工业绩 ,并必须在此类似业绩中担任项目负责人职务(如为总承包业绩,须担任总承包项目经理职务) 。 注: (1)如为工程总承包或施工业绩,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备案表(必须为建设主管部门出具)或竣工验收证明原件扫描件(竣工验收证明须由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共同盖公章,否则不予认可),三者缺一不可。工程总承包或施工类似业绩认定时间以竣工验收备案表或竣工验收证明上的竣工验收时间为准、造价以单项合同内容为准。 如为设计业绩,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通知书)、合同、施工图审查合格证,三者缺一不可。设计类似业绩认定时间以设计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规模以原始签约合同或中标通知书或施工图审查合格证内容为准。 (2) 类似工程总承包或施工业绩单项合同额为原始签约合同价(合同书中注明的金额,不包括补充合同金额和工程变更金额等); ( 3 )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能清晰的表明类似工程的投标人名称、项目负责人名称、工程规模、合同价款、工程内容、时间等需要明示的内容,如提供的中标通知书( 或直接发包通知书 )、合同不能明示项目工程造价的,需提供建设单位书面证明文件,文件上需加盖建设单位公章,否则不予认可。 3. 5 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3项规定的情形。 3. 6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由设计单位、施工 单位 组成不超过 2 家的联合体申请人参与投标;以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必须是施工单位。必须附有联合体协议书,明确约定各方承担的工作内容和责任,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2项的规定。 3. 7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 7 .1本工程执行江苏省清理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连云港市清理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领导小组办公室相关通报文件精神,凡是出现在文件中以及在工程所在地被行政监督主管部门限制准入的投标单位和项目经理,且未解禁的投标将被否决。 3. 7 . 2 本工程招标工作遵照苏建建管【 2013】508号文、苏建招函〔2015〕16号文、苏建规字〔2017〕1号、连建发〔2021〕338号、连建发〔2021〕336号。投标企业及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未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投标、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绝不出借挂靠资质等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承诺内容包括:对自身的信用状况、申请材料的真实性以及对违约责任做出书面承诺。(格式详见投标人承诺书)。 投标人(超过 3年)、法定代表人(超过5年)、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超过5年)无行贿犯罪记录,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详见投标人承诺书) 3.7.3本工程招标工作执行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告〔2018〕6 号文、苏建招办〔2022〕2 号文,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不处于不合格状态。投标人的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由招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登录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进行查询获取。 3.7.4本工程执行苏建建管【2017】236号文、苏建建管【2016】214号、苏建函建管【2022】387号文及相关问题解释的规定,依法应当进行招标的工程,招标投标时,除项目经理外,其他现场人员不再要求明确;合同归集(配备)时,项目经理随招投标系统自动导入合同归集(配备)系统,其他关键岗位人员需在企业已注册(或归集(配备))的人员库中勾选后自动生成。(重要提醒:投标人请慎重考虑项目部门关键岗位人员的安排,确保施工合同按时归集(配备),否则产生的后果自行承担)。 3.7.5投标人应承诺贯穿工程整个招投标活动所提交的所有材料都是真实有效的,一旦发现有虚假行为,招标人立即中止该投标人的投标活动,并上报相关主管部门追究责任。投标人标中、标后被发现存在挂靠行为,将被取消投标或中标(候选人)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合同解除及清除出场,一切损失自行承担。 出借(挂靠)资质行为认定依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违法行为认定查处管理办法的通知》(建市规【 2019】1号)等文件涉及违法转包、分包、挂靠等条款精神。 3.7.6 本工程执行苏信用办〔 2018〕23号关于印发《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公布为准,惩戒期限自网站上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开始,直至撤销或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如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方下载完成)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 202 3 年 12 月 25 日 至 202 4 年 1 月 3 日;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获取 招标文件 , 本公告及招标文件中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5. 投标截止时间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 : 202 4 年 1 月 26 日 10 时 00分 。 5.2本工程采用不见面开标交易模式,逾期上传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注:本工程采用不见面开标交易模式(具体方法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中招标人补充的其他内容)。 特别提醒:本工程须在 202 4 年 1 月 26 日 10 时 00分完成不见面开标程序。各投标单位在报名前应慎重考虑并确保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完成投标文件。 6. 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 7. 评标方法: 本工程采用评定分离方式择优选择承包人,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定标办法采用票决法。 本项目 评标 采用两阶段评标。评标活动分两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先对设计文件及资格审查资料进行评审。在设计文件评审及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中,只有设计文件得分汇总排在前 5名的,才能进入第二阶段评标;设计文件及资格审查评审合格的投标人少于5名的,全部进入第二阶段评标。 如第一阶段有效投标单位数量不足三个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对是否具有竞争性进行判断。有竞争性的,评标委员会继续评审;缺乏竞争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全部投标。
定标:评定分离法,定标方案详见招标文件。 8. 投标保证金 人民币 伍拾万 元整 (投标保证金具体递交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9.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 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上发布。 10、招投标监督管理部门及电话 灌云县行政审批局联系电话: 0518-80632676、0518-80632662 11 . 联系方式 招标人: 连云港智云管廊科技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江苏华海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连云港市灌云县燕尾港镇 地址 :连云港市海州区博大新城商务大厦 D幢2301室 联 系 人: 曹主任 联 系 人: 王工 电 话: 0518-88584455 电 话: 0518-85509950/ 18000191055 12 .其他注意事项 1 、 注意事项:如果您是第一次在连云港地区进行网络投标(网络系统 7.0 版),请您先联系江苏 CA 公司和江苏翔晟办理网络投标密码锁和企业电子签章,然后联系国泰新点软件公司进行密码锁的激活,用密码锁登陆相关网站会员系统进行诚信信息库的操作,以上步骤不进行或操作不完善,可能导致无法进场交易。 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连云港市海州区凌州东路 9 号 3 号楼。 江苏 CA 、江苏翔晟(连云港办事点):连云港市海州区凌州东路 9 号 3 号楼。 密码锁激活:国泰新点软件公司负责激活。 登录网站: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2 、 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向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加密后的电子投标文件。 3 、 电子标书制作:投标人请到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投标人登入栏目下载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并下载 CA 锁驱动、 CAD 控件等应用程序,用于打开招标文件并制作投标文件。国泰新点和广联达招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均已衔接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 7.0 版招投标系统平台,投标人可自行选择使用。投标过程中遇到软件问题可联系相应软件公司寻求技术支持。联系方式如下:
CA 公司联系方式:
特别提醒 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方式,投标人网络上传投标文件(含设计文件),不需要提供纸质文件。投标人自行选择任意地点参加远程开标会,必须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网上投标文件上传。中标单位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根据招标文件要求提供书面及电子版投标文件。如因投标人未按要求执行造成的一切后果(包括废标)均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 、依据苏建招办 [2013]4 号文相关规定 , 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因招标投标平台故障导致投标人无法提交投标文件;或者在投标截止时间后,因招标投标平台故障导致电子开、评标活动无法进行;或者开标结束后,因招标投标平台故障导致无法评标时,招标人可以选择暂停招标投标活动,或者使用应急开标、评标系统导入未加密的投标文件进行开标、评标活动。 3 、本次招标文件采用最新制作工具进行制作,投标人务必采用最新制作工具进行制作,请投标单位按照招标文件中投标格式要求编制一份投标文件导入投标文件制作工具【投标文件正文】中。如因投标人未按要求执行造成的一切后果(包括废标)均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 |||||||||||||||||||||||||||||||||||||||||||||||||||||||||||||||||||||||||||||||||||||||||||||||||||||||||||||||||||
报名信息 | 请申请人于 时 分,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报名,报名经办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并于 时 分,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提交资格预审文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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