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广东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
投资项目代码 | 2207-441403-23-01-266727 |
投资项目名称 | 梅州市梅县区人民医院(中山大学附属第三医院粤东医院)感染性疾病救治中心(二期)建设项目 |
招标项目名称 | 梅州市梅县区人民医院(中山大学附属第三医院粤东医院) 感染性疾病救治中心(二期) 建设项目设计 |
标段(包)名称 | 梅州市梅县区人民医院(中山大学附属第三医院粤东医院) 感染性疾病救治中心(二期) 建设项目设计 | 公告性质 | 澄清公告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招标项目地点 | 梅州市梅县区新城新县城公园北路 |
资金来源 | 除争取债券资金和上级补助资金外,不足部分由地方政府协调项目单位统筹解决。 | 资金来源构成 | 财政资金 |
招标范围及规模 | 完成本项目的设计工作(含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及概算、施工图设计、深化设计、二次设计、变更设计等整个工程项目设计的相关工作、工程量清单预算编制及施工现场驻点指导与配合服务。) |
招标内容 | 各潜在投标人: 梅州市梅县区人民医院 ( 中山大学附属第三医院粤东医院 ) 感染性疾病救治中心 ( 二期 ) 建设项目设计于 2023 年 12 月 12 日在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站发布了招标公告,现对原招标文件的部分内容作以下澄清: 原文:第三章 评标办法和标准 (一)商务分评分标准(40分) 评分项目 | 评审内容 | 分值(分) | 评分标准 | 得分(分) | 企业 (11分) | 企业业绩 | 7 | 1.2021年1月1日至今,投标人承接过总建筑面积≥60000㎡的公共建筑类设计(含室内装修部分)项目设计业绩,每项得1分,最多得7分; 本项最高得7分。 注:①仅计算投标人作为独立体(或联合体设计方)承接设计的业绩; ②须提供设计合同(关键页)的复印件和施工图审查合格证复印件。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总建筑面积以设计合同为准。 | | 企业奖项 | 4 | 投标人自2019年1月1日至今,获得过国家级奖项的,每提供一项得2分;获得过省级奖项的,每提供一项得1分;获得过市级奖项的,每提供一项得0.5分,其它不得分。 本项最高得4分。 注:需提供获奖证书扫描件,同一奖项按最高级别计,不重复计分。获奖业绩时间以获奖证书所署时间为准。不符合上述条件或未提供上述资料得不得分。 | | 项目负责人素质 (8分) | 项目负责人能力 | 8 | 拟派项目负责人: 1.2019年1月1日至今,拟派项目负责人作为设计负责人主持过总建筑面积≥60000㎡的公共建筑类设计(含室内装修部分)项目设计业绩,每项得1分,最高得4分。 注:①须提供设计合同(关键页)的复印件以及施工图审查合格证。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总建筑面积以设计合同为准。 ②拟派项目负责人以设计合同内注明的为准(如合同中未体现项目负责人的,需由建设单位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2.2019年1月1日至今,参与的建筑工程类设计项目获得国家级设计奖的,每提供一项得1分;获得省级设计奖的,每提供一项得0.5分;获得市级设计奖的,每提供一项得0.25分。本项最高得2分。 注:需提供获奖证书扫描件,同一奖项按最高级别计,不重复计分。获奖业绩时间以获奖证书所署时间为准。不符合上述条件或未提供上述资料得不得分。 3.具有建筑高级工程师职称的,得2分,具有建筑工程师职称的,得1分。最高得2分。 以上各项合计最多得8分。 注: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或含二维码的电子证照打印证件以及在本单位或其分支机构缴纳的近3个月(2023年9月-2023年11月)的社会保险缴费证明(退休人员提供退休证)。 | | 技术负责人素质 (7分) | 技术负责人能力 | 7 | 拟派技术负责人: 1.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或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资格,得1分。最高得1分。 2.具有教授级(正高级)职称的,得2分,具有高级(副高级)职称的,得1分;具有工程师职称的,得0.5分。最高得2分。 3.获得过国家级建筑工程类设计奖的,得4分;获得过省级建筑工程类设计奖的,得2分;获得过市级建筑工程类设计奖的,得1分。 以上各项合计最多得7分。 注:①项目负责人和项目技术负责人不得兼任;②须提供相应职称证、获奖证书、社保证明等证明材料扫描件;③所提供的投入人员必须为投标单位人员,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或含二维码的电子证照打印证件以及在本单位或其分支机构缴纳的近3个月(2023年9月-2023年11月)的社会保险缴费证明(退休人员提供退休证),不符合上述条件或未提供上述资料的不得分。 | | 设计项目组 (7分) | 其他主要 设计人员 | 7 | 投标人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资格及职称: ① 建筑专业负责人: 具备建筑相关专业高级(或以上)工程师职称的,得1分;具备建筑相关专业工程师职称的,得0.5分。 ② 结构专业负责人: 具备结构相关专业高级(或以上)工程师职称的,得1分;具备结构相关专业工程师职称的,得0.5分。 ③ 给排水专业负责人: 具备给排水相关专业高级(或以上)工程师职称的,得1分;具备给排水相关专业工程师职称的,得0.5分。 ④ 电气专业负责人: 具备电气相关专业高级(或以上)工程师职称的,得1分;具备电气相关专业工程师职称的,得0.5分。 ⑤ 暖通专业负责人: 具备暖通空调相关专业高级(或以上)工程师职称的,得1分;具备暖通空调相关专业工程师职称的,得0.5分。 ⑥ 造价专业负责人: 具备造价相关专业高级(或以上)工程师职称的,得1分;具备造价相关专业工程师职称的,得0.5分。 ⑦ 室内装修专业负责人: 具有装修相关专业高级(或以上)工程师职称的,得1分;具有装修相关专业工程师职称的,得0.5分。 注:上述各专业负责人之间不可相互兼任,须提供以上人员相关证明材料的复印件或含二维码的电子证照打印证件以及在本单位或其分支机构缴纳的近3个月(2023年9月-2023年11月)的社会保险缴费证明(退休人员提供退休证),不提供或不符合的不得分。 | | 认证 体系 (7分) | 认证 体系 | 7 | 投标人具有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诚信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合规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社会责任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每满足1项得1分,最高得7分 注:本项最高得7分;提供在有效期内的体系认证证书扫描件及网站查询证书截图。 | | 现修改为: (一)商务分评分标准(40分) 评分项目 | 评审内容 | 分值(分) | 评分标准 | 得分(分) | 企业 (18分) | 企业业绩 | 12 | 1.2021年1月1日至今,投标人承接过总建筑面积≥60000㎡的公共建筑类设计(含室内装修部分)项目设计业绩,每项得1.5分,最多得12分; 本项最高得12分。 注:①仅计算投标人作为独立体(或联合体设计方)承接设计的业绩; ②须提供设计合同(关键页)的复印件和施工图审查合格证复印件。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总建筑面积以设计合同为准。 | | 企业奖项 | 6 | 投标人自2019年1月1日至今,获得过国家级奖项的,每提供一项得2分;获得过省级奖项的,每提供一项得1分;获得过市级奖项的,每提供一项得0.5分,其它不得分。 本项最高得6分。 注:需提供获奖证书扫描件,同一奖项按最高级别计,不重复计分。获奖业绩时间以获奖证书所署时间为准。不符合上述条件或未提供上述资料得不得分。 | | 项目负责人素质 (8分) | 项目负责人能力 | 8 | 拟派项目负责人: 1.2019年1月1日至今,拟派项目负责人作为设计负责人主持过总建筑面积≥60000㎡的公共建筑类设计(含室内装修部分)项目设计业绩,每项得1分,最高得4分。 注:①须提供设计合同(关键页)的复印件以及施工图审查合格证。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总建筑面积以设计合同为准。 ②拟派项目负责人以设计合同内注明的为准(如合同中未体现项目负责人的,需由建设单位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2.2019年1月1日至今,参与的建筑工程类设计项目获得国家级设计奖的,每提供一项得1分;获得省级设计奖的,每提供一项得0.5分;获得市级设计奖的,每提供一项得0.25分。本项最高得2分。 注:需提供获奖证书扫描件,同一奖项按最高级别计,不重复计分。获奖业绩时间以获奖证书所署时间为准。不符合上述条件或未提供上述资料得不得分。 3.具有建筑高级工程师职称的,得2分,具有建筑工程师职称的,得1分。最高得2分。 以上各项合计最多得8分。 注: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或含二维码的电子证照打印证件以及在本单位或其分支机构缴纳的近3个月(2023年9月-2023年11月)的社会保险缴费证明(退休人员提供退休证)。 | | 技术负责人素质 (7分) | 技术负责人能力 | 7 | 拟派技术负责人: 1.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或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资格,得1分。最高得1分。 2.具有教授级(正高级)职称的,得2分,具有高级(副高级)职称的,得1分;具有工程师职称的,得0.5分。最高得2分。 3.获得过国家级建筑工程类设计奖的,得4分;获得过省级建筑工程类设计奖的,得2分;获得过市级建筑工程类设计奖的,得1分。 以上各项合计最多得7分。 注:①项目负责人和项目技术负责人不得兼任;②须提供相应职称证、获奖证书、社保证明等证明材料扫描件;③所提供的投入人员必须为投标单位人员,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或含二维码的电子证照打印证件以及在本单位或其分支机构缴纳的近3个月(2023年9月-2023年11月)的社会保险缴费证明(退休人员提供退休证),不符合上述条件或未提供上述资料的不得分。 | | 设计项目组 (7分) | 其他主要 设计人员 | 7 | 投标人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资格及职称: ⑧ 建筑专业负责人: 具备建筑相关专业高级(或以上)工程师职称的,得1分;具备建筑相关专业工程师职称的,得0.5分。 ⑨ 结构专业负责人: 具备结构相关专业高级(或以上)工程师职称的,得1分;具备结构相关专业工程师职称的,得0.5分。 ⑩ 给排水专业负责人: 具备给排水相关专业高级(或以上)工程师职称的,得1分;具备给排水相关专业工程师职称的,得0.5分。 ⑪ 电气专业负责人: 具备电气相关专业高级(或以上)工程师职称的,得1分;具备电气相关专业工程师职称的,得0.5分。 ⑫ 暖通专业负责人: 具备暖通空调相关专业高级(或以上)工程师职称的,得1分;具备暖通空调相关专业工程师职称的,得0.5分。 ⑬ 造价专业负责人: 具备造价相关专业高级(或以上)工程师职称的,得1分;具备造价相关专业工程师职称的,得0.5分。 ⑭ 室内装修专业负责人: 具有装修相关专业高级(或以上)工程师职称的,得1分;具有装修相关专业工程师职称的,得0.5分。 注:上述各专业负责人之间不可相互兼任,须提供以上人员相关证明材料的复印件或含二维码的电子证照打印证件以及在本单位或其分支机构缴纳的近3个月(2023年9月-2023年11月)的社会保险缴费证明(退休人员提供退休证),不提供或不符合的不得分。 | | 原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与本澄清公告不一致之处,以本澄清公告为准。本项目其它内容不变,开标相关日程安排表详见附件。 中山大学附属第三医院粤东医院 2023年12月20日 招投标时间安排表 项 目 名 称 | 梅州市梅县区人民医院(中山大学附属第三医院粤东医院) 感染性疾病救治中心(二期) 建设项目设计 | 网上邀请(招标文件获取) 截止时间 | 发招标公告之日起至2024年 1月 2 日18:00 时止 | 网上质疑截止时间 | 2023 年 12 月 24 日 18:00 时止 | 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 | 2024 年 1 月 4 日 8:30 时止 | 开 标 时 间 | 2024 年 1月 4 日8:30 时 | 投标文件解密时间 (任选其一) | 在线解密时间:自招标代理在系统点击公布投标人后60分钟内(默认解密时间的起终止计时以网上交易系统显示时间为准)。 投标人代表现场解密时间:2024 年 1月 4 日8:45时至10:00时止 | |
工期(交货期) | 85 |
最高投标限价 | 8392880.00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否 |
投标资格能力要求 |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2.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 3.投标人须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建筑装饰工程专项设计甲级资质,或建筑设计事务所资质。 4.拟担任本项目设计项目负责人应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 5.信誉要求:投标人自2023年01月01日至本项目投标登记截止时间止(以处罚或通报日期为准),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未被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限制参与投标;在广东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未被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限制参与投标。 6. 投标人在开标前须按照《梅州市建筑市场信用管理办法》的要求,在梅州市建筑市场信用管理平台自行申办企业和人员信息登记手续并已在该平台公开发布。 7.投标人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取消省外建筑企业和人员进粤信息备案有关工作的通知》粤建市〔2015〕52号的要求,省外企业已按要求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录入相关信息,并提供企业信息相关证明文件。 8.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9.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综合评估法。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投标人业绩要求: 无 |
是否采用电子 招标投标方式 | 是 | 获取 招标文件的方式 | 下载 招标文件的网络地址: https://ygp.gdzwfw.gov.cn/ggzy-portal/index.html#/441400/index 获取纸质 招标文件的方式: |
获取招标文件开始时间 | 2023-12-12 18:00:00 | 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4-01-01 18:00:00 |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4-01-03 08:30:00 |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 投标人应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前,登录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站办理 |
开标方式 | 网上开标 | 开标时间、地点 | 开标时间: 2024-01-03 08:30:00 开标地点: 梅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大厅 |
公告发布媒介 | 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 |
招标人 | 中山大学附属第三医院粤东医院 | 办公地址 | 梅州市梅县区新城新县城公园北路 |
招标人联系人 | 张工 | 联系电话 | 0753-2829135 |
招标代理机构 | 广州穗科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 办公地址 | 广东省梅州市梅江区客都大道联通大厦 |
招标代理联系人 | 蔡工 | 联系电话 | 13500121009 |
招标监督机构 | 梅州市梅县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联系电话 | 0753-2589811 |
发布责任人 | 广州穗科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
其他依法应当载明的内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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