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滨河映居住小区工程总承包(epc)项目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 2023-12-20

滨河映居住小区工程总承包( EPC)项目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标段编号: E3213010313108060001001

宿迁市建设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建设的 滨河映居住小区工程总承包( EPC)项目 已经 宿 迁市宿城区行政审批局 宿 区行审核 [2023]14号、宿区行审核[2023]36号 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于 自筹 ,现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施工图设计、材料设备采购及施工总承包 进行公开招标 ,特邀请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工程地点: 东至规划黄海路( 34米)绿化带(20米),南至规划双庄大道(24米)绿化带(10米)、规划幼儿园,西至规划路(18米)、规划幼儿园,北至骆马湖二线绿化带。

1.2 工程规模:本项目为滨河映居住小区工程总承包(EPC)项目 ,总建筑面积约15万平方米 建设 18层及24层高层住宅、沿街商业及配套用房等,总投资约5.3亿元。

1.3质量要求:

1.3.1设计质量标准:依据方案及初步设计图设计施工图纸,施工图纸能满足设备材料采购和施工的需要,确保通过图审部门审查。

1.3.2 工程施工及设备材料采购质量标准:合格。

1.4工期要求:600日历天(图纸设计及审查时间包含在工期内)。

1.5工程进度款的支付时间、方式:

合同签订后,承包人向发包人提交合同价款 10%的预付款担保后,发包人向承包人支付合同价款的10%作为预付款;

设计付款:项目建筑施工图完成并经审查合格后支付工程设计费合同价款的 80%,余款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一次性付清。

施工及设备材料采购付款:按进度付款, 工程完工后 付至合同价的 80%, 工程竣工验收且 审计结束后付至审定价款的 97%,余款待缺陷责任期满且无质量问题后付清(无息)。发包人有权直接从工程款中扣除按合同规定承包人应支付的违约金。

1.6招标范围:本项目为EPC总承包工程,包含与本项目建安工程相关的所有建设内容,达到建筑物功能需求。具体包括方案设计、初步设计范围内的施工图设计和专项设计;手续报批;方案设计、初步设计范围内的材料、设备的采购、安装及调试和工程施工以及施工所需的各项措施项目、竣工验收及报批、移交、保修服务。本项目应达到 江苏省建筑工地施工标准化星级评价标准(二星级)

设计包括但不限于建筑设计、结构设计、给排水设计、电气设计、外装设计、建筑智能化设计、消防设计、人防设计、防雷设计、暖通设计、空调通风系统设计、楼宇亮化设计、基坑支护及降水设计、高低压配电间专项设计、电源点至配电房设计、机动车及非机动车智能充电系统设计、停车管理系统设计(包含车辆引导、标识标线)、燃气设计、用水用电设计、室外附属、景观绿化、海绵城市等。

工程施工包含上述设计图纸范围内指定实施的所有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如下内容:土石方、基础、建筑、结构、室内外装修、室外附属、给排水、电气、暖通系统、通风系统、弱电智能化管道预埋安装、各专项图纸范围内洞口预留、桥架(含强、弱电)、消防系统(含室外消防)、门窗工程、外立面、幕墙工程、亮化照明、雨棚工程、防雷、燃气、设备房装修、机电抗震设施、基坑支护及降水、电梯、高低压配电系统(含室外)、给水增压泵房、功能室水电、机动车及非机动车智能充电系统、停车管理系统(包含车辆引导、标识标线)、雨污水管网、停车位充电桩、绿色建筑专业工程(含雨水回收、太阳能)、室外给水系统、景观绿化、海绵城市,水(包含消防)、电、燃气接入公共管网,能够正常使用。

详见建设标准等材料。

其他未尽事宜,以通过图审满足验收条件为准。

2.资格审查方法

本工程招标采用 资格后审 ,资格审查方法: 合格制

3. 评标方法

本工程采用评标方法:综合评估法(评定分离 两阶段评标 ),其中技术标采用远程异地评审。

第一阶段: 技术标评审和商务标评审

序号

评分项

评分因素(偏差率)

评分标准

1

项目管理组织方案( 9分)

总体概述( 1分)

对工程总承包的总体设想、组织形式、各项管理目标及控制措施、设计、施工实施计划、设计与施工的协调措施等内容进行评分。

设计管理方案( 2分)

1.对项目设计元素解读准确、构思合理。

2.设计进度计划及控制措施。

3.设计质量管理制度及控制措施。

4.设计重点、难点及控制措施。

5.设计过程对工程总投资控制措施。

3.采购管理方案(1分)

对采购工作程序、采购执行计划、采买、催交与检验、运输与交付、采购变更管理、仓储管理等内容进行评分。

4 施工平面布置规划( 1 分)

施工平面布置规划

5.施工的重点难点(1分)

对关键施工技术、工艺及工程项目实施的重点、难点和解决方案等内容进行评分。

6.施工资源投入计划(1分)

对劳动力、机械设备和材料投入计划进行评分。

7 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 1分)

对采用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的情况进行评分。

8 .建筑信息模型( BIM)技术(1分)

对建筑信息模型( BIM)技术的使用等内容进行评分。

2

项目管理机构

项目组成员配备( 2分)

除总承包项目经理之外的设计负责人、施工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质量负责人 安全负责人(安全负责人必须有 C类安全员证书)进行评分:具有工程建设类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一级注册建筑师或一级注册结构师或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或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或注册安全工程师的,每有1人得0.4分,最高得2分。

注:上述要求以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的证书原件原色扫描件为评审依据。须提供上述加分人员的社会养老保险证明(投标时提供投标前 6 个月内本单位为其办理的任意一个月养老保险或医疗保险缴纳证明)。 1、一人多证的不重复计分。2、总承包项目经理与施工项目经理为同一人的,不计分。

3

工程业绩( 2 分)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 ( 2 分)

1、投标人自 2020年1月1日(含)以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总建筑面积不低于9万平方米或金额不低于30000万元房屋建筑(厂房、仓储除外)工程总承包业绩的得1分,本项最高得2分。如仅有设计业绩乘 0.8 分;如仅有施工业绩乘 0.7 分。

注 :1、业绩证明材料至少包括:类似工程如为工程总承包或施工项目:类似工程的认定以提供的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或其他政府部门依法指定的官网)招标公告截图、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为准,四者缺一不可;业绩不包含直接发包项目。业绩证明材料应能够明确反映出投标人名称、竣工验收时间、业绩规模、工程内容等。业绩证明材料须从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诚信库中链接,未按要求链接的,视同投标文件中未提供相关资料。2.资格审查业绩与本加分项业绩不重复计取。


第二阶段:报价文件

报价评审(工程总承包范围内的所有费用)( 85分): 开标时,由招标人在以下二种方法中随机抽取确定一种方法作为投标报价的评审标准:

方法一:以有效投标文件(有效投标文件是指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文件,下同)的评标价(评标价是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下同)算术平均值为 A〔当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去掉最高20%和最低20%(四舍五入取整,末位投标报价相同的均保留)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6家时,剔除最高报价(最高报价相同的均剔除)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家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A〕。评标基准价=A×K,K值在开标时由招标人代表随机抽取确定,K值的取值范围为95%、96%、97%、98%。

方法二: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为 A〔当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去掉最高20%和最低20%(四舍五入取整)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6家时,剔除最高报价(最高报价相同的均剔除)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家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A〕,招标控制价为B,则:评标基准价=A×K1×Q1+B×K2×Q2,Q2=1-Q1,Q1取值范围为65%、70%、75%、80%、85%,K1的取值范围为95%、96%、97%、98%,K2值=95%。

说明:

1、 有效投标文件是指未被评标委员会判定为无效标的投标文件。

2、 标价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数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

3、工程总承包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每低于评标基准价1%扣0.5分,每高于1%的扣1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评标过程中,数据和评分的计算过程以及计算结果均保留两位小数,小数点后的第三位四舍五入。

4、评标结束后,上述方法的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异议、投诉以及其他任何情形而改变,但评标过程中的计算错误可作调整。

5、计算过程中的偏离率和分值计算结果均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

投标报价合理性( 2 分)

4. 投标人资格要求

4.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4.2投标人资质类别和等级要求应 同时 具备下列条件:

( 1)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资质。

( 2) 具备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登录 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查询,该资质动态监管结果不处于不合格状态;

4.3 选派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 满足 下列条件之一:

( 1)具备注册一级建筑师资格;

( 2)具备建筑工程专业 一级 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同时具有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B类证)。

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 1)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 2)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

( 3)总承包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 5 年的。

4. 4 投标人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设计单位无需提供

4.5拟选派的工 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业绩要求: 应满足下列 条件之一

( 1)工程总承包业绩要求:自2020年1月1日(含)以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拟选派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承担过 单项合同建筑面积在 9万平方米及以上或单项合同额在30000万元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厂房、仓储除外)的 工程总承包业绩,且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

( 2)工程施工业绩要求:自2020年1月1 日(含)以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拟选派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承担过 单项合同建筑面积在 9万平方米及以上或单项合同额在30000万元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厂房、仓储除外)的 工程施工业绩,且担任工程施工项目负责人。

( 3)工程设计业绩要求:自2020年1月1 日(含)以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拟选派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承担过 单项合同建筑面积在 9万平方米及以上或单项合同额在30000万元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厂房、仓储除外)的 工程设计业绩,且担任设计项目负责人。

说明: ( 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类似业绩不是投标人所承担的项目,不作为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类似工程业绩。

( 2) 类似工程如为工程总承包或施工项目:类似工程的认定以提供的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或其他政府部门依法指定的官网)招标公告截图、 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为准, 四者 缺一不可;竣工验收证明须由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共同盖公章;凡不符合上述要求的,一律不作为有效业绩认可 业绩不包含直接发包项目 。时间认定以竣工验收证明时间为准;

( 3)类似工程如为设计项目:类似工程的认定以提供的设计合同与施工图审查合格书为准;时间认定以施工图审查合格证时间为准;单项合同额以设计合同中反映的该工程造价为准。

4 )如果组成联合体投标,只认可参加本次投标联合体牵头方承担过的业绩;

5 )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能清晰的表明类似工程的投标人名称、工程规模、合同价款、工程内容、建筑面积、时间等需要明示的内容。若提供的合同、竣工验收证明等不能明示相关指标, 则需提供建设单位书面证明文件,证明文件上需加盖建设单位公章,否则不予认可。

6 )业绩证明材料 从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诚信库中链接,未按要求链接的材料无效。

7 )拟选派项本项目 总承包项目经理 业绩须为投标人所承担的,否则,不予认可。

4.6 投标人拟派的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为本单位人员,且在投标时提供本单位投标前6个内为其办理的任意一个月养老保险或医疗保险缴纳证明。

4. 7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但联合体单位数量不得超过 2个, 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施工单位和 设计单位组成联合体。

联合体投标的,除应符合申请人应当具备的资格条件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a.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的资格(资质)条件必须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并附有共同投标协议(联合体协议书);

b.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共同投标协议(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c.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应当具备与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分工相适应的相应能力;

d.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分工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e.联合体各方在同一招标项目中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f.牵头人提交投标保证金等。

4.9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5.招标文件等资料获取方法及费用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 12 21 日 09时00分至2023年 12 27 日 17时30分登录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 http://ggzy.xzspj.suqian.gov.cn/ ) 的投标人业务系统免费获取招标文件。

5.2投标人网上获取招标文件需申领CA锁,可通过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办事指南模块搜索CA证书及电子签章办理指南,自行选择服务商后按指南办理对应CA锁。因投标人未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导致无法参与投标的,相关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 1 投标文件的递交 截止时间: 2024 01 19 日 09时30分。

6.2网上电子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至宿迁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逾期上传或者未上传到宿迁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开标地点:本项目采用网上开标,需登录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 http://ggzy.xzspj.suqian.gov.cn// )的投标人业务系统进入网上开标大厅参与开标。

7.异议投诉联系方式:

7.1异议事项联系方式: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联系方式详见本项目招标公告。

7.2投诉事项联系方式:

7.2.1投标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但就《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第四十四条、第五十四条规定事项进行投诉的,应当依法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咨询电话:0527-84396031。

7.2.2工程建设项目异议、投诉实行全流程网上办理,投标人须登录宿迁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投标人)界面,点击异议、投诉事项,按系统提示要求填写相关信息,并上传所需证明材料及附件。投诉要件、处理流程详见电子交易平台。

8.联系方式

招标人名称:宿迁市建设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 宿迁市宿城区文体中心

联系人:张杨

联系电话: 18851242221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江苏文策工程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宿城迁市宿城区恒祥银座 7楼

联系人:李红

联系电话: 189369513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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