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交易条件
本建设项目锡山经济技术开发区锡山芯谷一期长三角集成电路工业应用技术创新中心项目(项目名称)已由锡山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江苏省投资项目备案证 锡山开发区发备[2024]157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无锡金开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100%、私有资金:0.0%、外国政府及组织投资:0.0%、境外私人投资:0.0%。项目已具备交易条件,现对该项目锡山经济技术开发区锡山芯谷一期长三角集成电路工业应用技术创新中心项目设计(标段)进行公开交易,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交易范围
2.1 项目概况
2.1.1 建设地点:锡山开发区凤威路9号。
2.1.2 建设规模:工业芯谷一期A楼4层和6层为办公区域;D楼1-3层(利用原厂房改造设计为符合其工艺要求的千级净化间及配套设施),D楼地下一层为车库和公辅设备间。总面积约17000平方米,总投资费用约2700万元。
2.1.3 合同估算价: 85 万元
2.1.4 设计服务期要求:30 日历天
2.1.5 其他:/
2.2 交易范围:设计内容包含但不仅限于建筑布局的调整,对既有建筑内部进行改扩建设计,含净化区电子类的专项设计、普通防静电间、物理隔断、展厅的室内装饰设计以及与之配套的强电系统、弱电系统、暖通系统(包含净化区空调系统、新风系统、排风系统)、消防系统、特种气体管网系统、纯水管网系统(仅做纯水间接入管道)、冷却水管网系统、公辅设施基础等的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施工配合(含施工过程中的方案优化及设计变更等)、全过程设计服务及协调工作(含派设计代表驻现场)、配合办理报批报建、竣工验收配合及后续服务工作等工作。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质量标准:合格标准。满足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符合相应阶段设计深度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设计资质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资质乙级及以上资质]
3.2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
(1)项目负责人必须具备[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
(2)项目负责人应提供与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职工养老保险手册》(内附2024年8月-2024年10月的缴费清单)或由社保机构出具的2024年8月-2024年10月的缴费证明。(如投标人成立时间迟于要求开始的时间,则时间要求为投标人成立时间至截止时间;已退休人员提供退休证和相关劳动关系证明)
3.3 其他要求:提供投标诚信承诺书:具体详见交易文件《投标诚信承诺书》
3.4 投标人不得有交易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5 本次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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