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第五人民医院二期建设工程方案及施工图设计标段服务 招标公告 | ||||||||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苏州市第五人民医院二期建设工程方案及施工图设计已由苏州市行政审批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 以苏行审项建[2022]133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苏州市第五人民医院,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政府投资:100%,私有资金:0.00%,外国政府及组织投资:0.00%,境外私人投资:0.00%,其他国有:0.00%,招标人为苏州城投项目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苏州市卫康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提出投标。 特别提醒: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化招标,并使用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交易平台)开展招标投标活动,招标文件(含补充、答疑档)、投标文件均为使用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提供的招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制作生成的指定电子格式档。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苏州市相城区太平街道常台高速以西,庄梗河以北,市第五人民医院东侧南地块。 规模:建筑面积约47800平方米,合同估算价约818万元。 标段划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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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资质,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服务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3.3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提出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年10月12日16:00至2022年10月17日17:30止,可以在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下载招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撤回与修改(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内评审时) 5.1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22年10月28日09时30分前可以在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递交投标文件; 5.2 超过递交截止时间后上传成功的投标文件,招件人不予受理; 5.3 投标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撤回投标文件的,应当通过交易平台向招标人提交撤回投标文件的申请。 5.4 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对已经成功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修改、补充的,投标人应当使用招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制作成完整的投标文件,并上传交易平台。投标文件以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最后上传成功的投标文件为准。 6.其他明确事项 一、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完成本招标项目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和良好信誉。对于有行政隶属关系或控股关系或集团(总)公司与下属独立法人子公司不得同时申请; (2)企业资质、等级要求:具备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3)拟派项目负责人资质、等级要求:具备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且具备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4)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 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A、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B、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2. 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5)投标人承担过类似业绩要求:无。 二、投标人有以下情形的,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1)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2)企业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资格审查申请书中的重要内容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三、本项目招标内容: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及编制工程概算、初步设计批复后的细化工作、施工图设计、以及工程施工至竣工验阶段现场后续、包括全部设计内容及相关后续服务协调配合等服务,同时包含招标人认为其他需要配套设计的相关内容。 四、设计范围:本项目为设计总包,包含但不仅限于基坑支护、桩基工程、建筑、结构、给排水、暖通空调、电气、消防、变配电、智能化、室外配套及综合管线、厨房、物流系统、BIM设计、PC深化(达到装配式构件深化深度)、人防(含人防平战转化方案编制)、室内外装饰、钢结构、标志标识、泛光照明、污水处理、绿色建筑、海绵城市、医疗特殊专项、桥梁驳岸设计等有关本项目的全部建筑设计和相关专业深化设计工作。 五、备注: (1)取消3.投标人资格要求3.1条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的要求。 (2)本项目执行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的实施意见》(苏信用办(2018)23号,不符合的单位资格审查不通过。 (3)本项目执行《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关于优化营商环境加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管的通知》(苏住建建〔2019〕50号文)加强投标行为及标后履约失信管理的规定。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 (5)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法,评标委员会不排序推荐3名定标候选人,由招标人在评标委员会推荐的定标候选人中择优确定中标候选人,定标办法采用集体议事法; (6)本次招标对未中标方案补偿:定标委员会从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三家定标候选人中确定一家单位作为中标单位,对定标委员会选定的排名第二、第三的中标侯选人进行补偿,排名第二的中标侯选人补偿费壹拾万元,排名第三的中标侯选人补偿费柒万元(招标单位支付经济补偿费的未中标单位的设计方案知识产权归招标单位所有,招标单位有权无偿使用和处置其未中标方案,凡参与投标的单位即视为对此补偿办法及设计方案的知识产权归属约定接受无异议),其余未中标的投标人的设计方案无补偿费,招标人支付经济补偿费的未中标单位的设计方案产权归招标人所有,招标人有权无偿使用和处置其未中标方案。 (7)本项目业主单位为:苏州市第五人民医院。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http://www.szzyjy.com.cn:8086/上发布 |
8.联系方式
| 招 标 人: | 苏州城投项目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苏州市卫康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
| 地 址: | 苏州市劳动路1053号 | 地 址: | 苏州市干将西路120号3栋四楼 |
| 邮 编: |
| 邮 编: | 215005 |
| 联 系 人: | 朱静蕾 | 联 系 人: | 许连中、王燚 |
| 电 话: | 0512-65107958 | 电 话: | 0512-69165623 |
| 传 真: |
| 传 真: | 0512-65153553 |
| 电 子 邮 件: |
| 电 子 邮 件: | 343748479@qq.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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