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缺少]丁圩小区经济适用房(拆迁安置房)及配套设施项目的招标公告 | 项目编号 | S3201010367156887002 | 项目名称 | 丁圩小区经济适用房(拆迁安置房)及配套设施项目 | 标段编号 | AJB200287-02ZG | 标段名称 | 工程总承包 | 招标人名称 | | 代理机构名称 | | 项目批准机关名称 | | 工程所须资金来源 | | 工程地点 | | 工程规模 | | 标段具体信息 | | 申请人可申请的最多标段数 | | 报名地点 | | 公告发布日期 | | 计划开工时间 | | 计划竣工时间 | | 公告开始时间 | 2022年9月30日 | 公告结束时间 | 2022年10月12日 | 工程类型 | 房屋建筑施工 | 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 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 | 拟选报名人员资质等级 | | 企业业绩、信誉 | | 项目经理(总监)/建造师业绩、信誉 | | 其他条件 | | 公告信息 | | | 编号: AJB200287-02ZG | |
1. 招标条件 | 本招标项目丁圩小区经济适用房(拆迁安置房)及配套设施项目已由南京市江北新区管委会行政审批局以(宁新区管审核[2022]1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南京新居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国有非政府性资金:130717.00万元,项目出资比例为国有非政府性资金:130717.00万元构成。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申请人进行资格审查。 | ~DaiJianDanWei受建设单位委托负责本工程的代建事宜并担任招标人。 | |
2. 项目概述与招标范围 | 2.1 项目概况: | 2.1.1 建设地点:位于江北新区顶山街道 | 2.1.2 工程规模: 项目总占地面积52865.43平方米,分AB两区建设,总建筑面积186145.27平方米。其中A区总建筑面积约181894.25平方米,地上建筑面积约123587.83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约58306.42平方米,拟建26层高层住宅10栋,及相应配套用房等;建筑高度最高80米;B区总建筑面积约4103.7平方米,地上建筑面积约3547.92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约555.78平方米,拟建3层幼儿园1栋及相应配套用房等;泵房面积约147.32平方米。 | 2.1.3 合同估算价: 87800.00万元 | 2.1.4 总工期要求: 1100日历天 | 设计开工日期:2022年11月10日 | 施工开工日期:2023年12月29日 | 工程竣工日期:2025年11月18日 | 2.2 招标内容和范围: 本项目为丁圩小区经济适用房(拆迁安置房)配套设施,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桩基(含试桩)、基坑支护及降排水、人防(含标识标牌)、钢结构、装饰、通风、电气照明、给排水及消防(含城市联网)、标识标牌及标线、综合布线、监控及汽车刷卡系统、土建工程、室内外装饰工程、幕墙、暖通工程、抗震支架、火灾报警、弱电系统、楼宇亮化、室外亮化、智慧工地、室外活动场地(含健身器材)、景观绿化工程、室外道路、管网、围墙、门卫、污水处理、雨水回收、通信接入(含有线电视、三网)、充电桩、太阳能、机械车库、垃圾分类集中处理(含土建、安装、回收处理设备)、信报箱、泵房及配套管网的拆除及新建,除电梯外为满足该项目验收交付所需的所有设备、材料采购、安装、调试等。本项目包括但不限于设计(深化初步设计、优化设计、专业设计、专项设计(不含给水、电力、燃气外线接入工程及其专项设计)、施工图设计(含施工图预算)、BIM设计、现场技术服务与指导等与设计相关的所有工作及后续配套服务;物资(设备、材料)采购;工程施工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缺陷责任期内的保修等工程总承包的全部工作;配合办理项目前期、施工阶段、竣工交付阶段的所有手续。具体详见合同条款。 | 2.3 工程总承包类型:一般国有资金项目已核准或备案初步设计已完成设计-采购-施工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 3.1 资格审查必要条件: | | 1、企业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并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2、企业应当同时具有与工程规模相适应的工程设计资质和施工资质: (A)设计资质要求: 设计资质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及以上 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甲级及以上 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甲级及以上 (B)施工资质要求: 施工总承包建筑工程一级及以上 3、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满足下列资格条件之一: 具有相应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之一: 注册建筑师一级及以上 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一级及以上 注册监理工程师房屋建筑工程及以上 注册结构工程师一级及以上 4、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承担过以下类似工程业绩之一 (A)工程总承包业绩要求: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自2019年9月1日(含)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建筑面积5万平方米及以上且造价在20000万元及以上房屋建筑工程(酒店式公寓、厂房、仓储除外)的工程总承包业绩,且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三者缺一不可;如提供的证明材料数据或内容出现不一致,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中的竣工验收时间为准,面积、金额均以合同为准;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以上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提供的证明材料均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信用库中录入信息为准。) (B)工程总承包分包的设计业绩要求:无 (C)工程总承包分包的施工业绩要求:无 (D)工程施工业绩要求: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自2019年9月1日(含)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建筑面积5万平方米及以上且造价在20000万元及以上房屋建筑工程(酒店式公寓、厂房、仓储除外)的施工业绩,且担任施工项目经理。(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三者缺一不可;如提供的证明材料数据或内容出现不一致,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中的竣工验收时间为准,面积、金额均以合同为准;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以上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提供的证明材料均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信用库中录入信息为准。) (E)工程设计业绩要求: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自2019年9月1日(含)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建筑面积5万平方米及以上且投资额或建安费在20000万元及以上房屋建筑工程(酒店式公寓、厂房、仓储除外)的设计业绩,且担任设计项目负责人。(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二者缺一不可;如提供的证明材料数据或内容出现不一致,时间、面积、投资额或建安费均以合同为准;相关特征须在中标通知书、合同中体现,如中标通知书、合同中不能体现项目负责人信息,另需附相关证明材料直至能反映出项目负责人信息;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以上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提供的证明材料均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信用库中录入信息为准。) 业绩认定标准: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业绩必须是投标人承接的,企业业绩与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业绩不可兼得。 5、以联合体形式申请资格审查的,必须符合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正文1.4.2要求; 6、施工资质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设计单位等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 7、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和施工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包括但不仅限于以下两种情形): a.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b.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8、项目管理机构: (1)设计负责人:申请人拟委派的设计负责人必须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若是联合体投标,则须由承担设计任务的单位人员担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均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信用库中录入信息为准。) (2)施工负责人:申请人拟委派的施工负责人必须具备注册建造师证建筑工程一级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若是联合体投标,则须由承担施工任务的单位人员担任。(提供有效期内的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均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信用库中录入信息为准。) (3)拟委派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可以兼任施工负责人,不可兼任设计负责人。 注:提供投标人为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社保机构出具的(2022年3月-2022年8月)养老保险金的缴费证明材料(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具有可验证的二维码或验证码]),在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军事管理等从事工程设计、施工的技术人员不能提供养老保险缴纳证明的,由所在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否则一律按未提供养老保险金缴费证明材料处理。 对于由投标人自行完成的设计或者施工业务,投标人在项目管理机构中应配备符合现行法律、法规、与工程总承包项目相适应的专业人员;对于投标人依法分包的施工或设计业务,投标人在项目管理机构中应配备具有工程建设类中级及以上职称的施工或设计协调管理人员。 9、总承包单位不得是工程总承包项目的:代建单位、项目管理单位、监理单位、造价咨询单位、招标代理单位。 该项目采用: 财政资金 招标人未公布项目建议书、可研报告、初步设计文件,前期咨询单位不能参加投标。 10、满足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正文1.4.3的要求。 11、提供《施工现场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承诺书》。
|
| 3.2 资格审查可选条件: | | 本工程资格审查可选条件为: 1、企业承担过以下类似工程业绩之一: (A)工程总承包业绩要求:自2019年9月1日(含)以来,企业承担过单项合同建筑面积11万平方米及以上且造价在50000万元及以上房屋建筑工程(酒店式公寓、厂房、仓储除外)的工程总承包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三者缺一不可;如提供的证明材料数据或内容出现不一致,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中的竣工验收时间为准,面积、金额均以合同为准;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以上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提供的证明材料均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信用库中录入信息为准。) (B)工程总承包分包的设计业绩要求:无 (C)工程总承包分包的施工业绩要求:无 (D)工程施工业绩要求:自2019年9月1日(含)以来,企业承担过单项合同建筑面积11万平方米及以上且造价在50000万元及以上房屋建筑工程(酒店式公寓、厂房、仓储除外)的施工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三者缺一不可;如提供的证明材料数据或内容出现不一致,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中的竣工验收时间为准,面积、金额均以合同为准;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以上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提供的证明材料均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信用库中录入信息为准。) (E)工程设计业绩要求:自2019年9月1日(含)以来,企业承担过单项合同建筑面积11万平方米及以上且投资额或建安费在50000万元及以上房屋建筑工程(酒店式公寓、厂房、仓储除外)的设计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二者缺一不可;如提供的证明材料数据或内容出现不一致,时间、面积、投资额或建安费均以合同为准;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以上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提供的证明材料均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信用库中录入信息为准。) 业绩认定标准:企业业绩与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业绩不可兼得。 2、本次招标是否接受黄牌警示单位投标:不接受 3、近两年以内,投标人和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4、近一年以内,投标人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总承包项目经理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5、近三个月以内,投标人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6、投标人为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缴纳养老保险的时间要求:2022年3月至2022年8月。提供养老保险缴纳证明。在(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军事管理)等从事工程设计、施工的技术人员不能提供养老保险缴纳证明的,由所在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7、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1投标申请人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是独立的企业法人,持有效营业执照(提供营业执照,如果是联合体,则须提供牵头人和所有成员的有效营业执照。) 7.2拟派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必须满足的其他条件(符合并提供承诺书,承诺书加盖公章扫描编入至投标文件中): 7.2.1拟派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满足的其他条件: ①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两种情形):a.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缴纳社会保险;b.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②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上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 ③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7.2.2拟派的施工负责人必须满足的其他条件: ①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两种情形):a.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缴纳社会保险;b.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②施工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施工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施工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施工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③施工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7.3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行为之一(符合并提供承诺书,承诺书加盖公章扫描编入至投标文件中): ①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②工程总承包招标的投标人是工程总承包项目的代建单位、项目管理单位、全过程工程咨询单位、监理单位、造价咨询单位、招标代理单位或者与前述单位有利害关系的关联单位。 ③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④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⑤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⑥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⑦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7.4本工程接受联合体投标,关于联合体的要求(提供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协议书加盖所有联合体成员公章,扫描编入至投标文件中): ①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②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应当具备与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分工相适应的资质和能力; ③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④联合体各方必须指定牵头人,授权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并应当向招标人提交由所有联合体成员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书; ⑤招标人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担保的,应当以联合体各方或者联合体中牵头人的名义提交投标保证担保。以联合体中牵头人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担保,对联合体各成员具有约束力。 ⑥本招标项目允许联合体参加投标,由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组成不超过2家的联合体。 ⑦联合体投标的,投标文件除联合体协议外,其他需要签字盖章的均由联合体牵头人签字盖章。 7.5投标人应无下列行为(符合并提供承诺书,承诺书加盖公章扫描编入至投标文件中): ①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依法被取消投标资格且期限未满的; ②因招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和不良行为,被有关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公示且公示期限未满的。 7.6本次招标不接受红、黄牌警示并在警示期内的投标人(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投标,红、黄牌警示信息均以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的信息为准。红、黄牌截止时间为投标人(联合体各成员单位)或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受到红、黄牌警示并在警示期内的。 7.7企业资质动态核查相关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3。 7.8本项目执行《江北新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精细化管理红黑榜实施细则》(宁新区精推办〔2021〕1号),按照文件规定,在江北新区精细化管理通报中被限制投标的黑榜单位,若仍参与投标的,招标人将直接拒绝其投标。 7.9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要求,自2021年10月15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证书,电子证书式样按照《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电子证照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标准执行。自2022年1月1日起,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注册证书作废。各投标人须上传一级建造师证书电子注册证书,电子注册证书应当符合相关文件规定,签名图像应当与持证人个人手写签名笔迹一致,证书应当在使用有效期限内。若上传的电子件无法识别有效信息的,视为无效。投标人将自行承担资格审查不通过或不得分等相应后果。 7.10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统一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市函[2021]51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核发的工程勘察、工程设计、建筑业企业、工程监理企业资质,资质证书有效期于2021年12月31日至2022年12月30日届满的,统一延期至2022年12月31日。 7.11根据苏建函建管[2019]393号文及建办市[2019]50号文规定,已取消一级、二级临时建造师执业证书,因此本项目不接受持临时建造师执业资格的项目负责人投标,否则将作为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
|
| 3.3 本工程接受联合体投标。 | 4. 评分细则 | 本标段采用综合评估法。 | 4.1 分值构成: | 工程总承包报价:88分 项目管理组织方案:9分 商务标:3分
| 4.2 评分细则: | 1.项目管理组织方案: | | 总体概述:对工程总承包的总体设想、组织形式、各项管理目标及控制措施、施工实施计划、设计与施工的协调措施等内容进行评分。优(1);良(0.9);中(0.8);差(0.7);无(0) 设计管理方案:(1)对项目解读准确、设计构思合理。(2)设计进度计划及控制措施。(3)设计质量管理制度及控制措施。(4)设计重点、难点及控制措施。(5)设计过程对工程总投资控制措施。优(2);良(1.8);中(1.6);差(1.4);无(0) 采购管理方案:对采购工作程序、采购执行计划、采买、催交与检验、运输与交付、采购变更管理、仓储管理等内容进行评分。优(1);良(0.9);中(0.8);差(0.7);无(0) 施工平面布置规划:对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和临时设施、临时道路布置等内容进行评分。优(1);良(0.9);中(0.8);差(0.7);无(0) 施工的重点难点:对关键施工技术、工艺及工程项目实施的重点、难点和解决方案等内容进行评分。优(1);良(0.9);中(0.8);差(0.7);无(0) 施工资源投入计划:对劳动力、机械设备和材料投入计划进行评分。优(1);良(0.9);中(0.8);差(0.7);无(0) 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对采用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的情况进行评分。优(1);良(0.9);中(0.8);差(0.7);无(0) 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对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的使用等内容进行评分。优(1);良(0.9);中(0.8);差(0.7);无(0)
|
| 2.工程总承包报价: |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 开标时从以下方法中随机抽取确定: | | 投标报价:方法一: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评标价是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下同)算术平均值为A〔当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20%(四舍五入取整)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6家时,剔除最高报价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A〕。评标基准价=A×K,K值在开标时随机抽取确定,K值的取值范围为95%-98%。投标报价相对评标基准价每低1%的所扣分值0.5分,每高1%的扣分值有1分 (自动计算为负偏离扣分的2倍);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有效投标文件是指进入第二阶段评审入围且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文件。(满分88分) 投标报价:方法二: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为A〔当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20%(四舍五入取整)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6家时,剔除最高报价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A〕,招标控制价为B,则:评标基准价=A×K1×Q1+B×K2×Q2Q2=1-Q1,Q1取值范围为65%~85%;K1的取值范围为95%~98%;Q1、K1值在开标时随机抽取确定。K2的取值范围,建筑工程为90%~100%,装饰、安装为88%~100%,市政工程为86%~100%,园林绿化工程为84%~100%,其他工程88%~100%。K2由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明确。投标报价相对评标基准价每低1%的所扣分值0.5分,每高1%的扣分值有1分 (自动计算为负偏离扣分的2倍);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有效投标文件是指进入第二阶段评审入围且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文件。(满分88分)
|
| 3.商务标: | | 项目管理机构:(1)建筑专业负责人1名:具有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同时具有建设工程类正高级(研究员或教授级)工程师(含)及以上职称的得0.25分;同时具有建设工程类高级工程师职称的得0.15分,同时具有建设工程类工程师职称的得0.05分。满分0.25分。(2)结构专业负责人1名:具有国家一级注册结构师执业资格,同时具有建设工程类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的得0.25分;同时具有建设工程类工程师职称的得0.15分。满分0.25分。(3)给水排水专业负责人1名: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执业资格,同时具有建设工程类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的得0.25分;同时具有建设工程类工程师职称的得0.15分。满分0.25分。(4)暖通专业负责人1名:具有国家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暖通空调)执业资格,同时具有建设工程类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的得0.25分;同时具有建设工程类工程师职称的得0.15分。满分0.25分。(5)电气专业负责人1名:具有注册电气工程师(供配电)执业资格,同时具有工程建设类正高级(研究员级或教授级)工程师(含)及以上职称得0.25分;同时具有建设工程类高级工程师职称的得0.15分,同时具有建设工程类工程师职称的得0.05分。满分0.25分。(6)智能化专业负责人1名:具有注册电气工程师(供配电)执业资格,同时具有工程建设类正高级(研究员级或教授级)工程师(含)及以上职称得0.25分;同时具有建设工程类高级工程师职称的得0.15分,同时具有建设工程类工程师职称的得0.05分。满分0.25分。(7)园林专业负责人1名:具有园林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的得0.25分,具有园林专业工程师职称的得0.15分。满分0.25分。(专业以职称证书为准,职称证书无法体现专业的,则必须提供毕业证书。园林专业:指与园林绿化工程规划、设计、施工及养护管理相关的专业,包括园林(含园林规划设计、园林植物、风景园林、园林绿化等)、园艺、城市规划、景观、植物(含植保、森保等)、风景旅游、环境艺术等专业。)(8)造价专业人员1名:具有国家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旧版为国家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同时具有工程建设类正高级(研究员级或教授级)工程师(含)及以上职称得0.25分;同时具有建设工程类高级工程师职称的得0.15分,同时具有建设工程类工程师职称的得0.05分。满分0.25分。注:①上述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同一人不得多专业重复计分,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不得与项目管理机构其他人员重复得分,相关证明材料均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信用库中录入信息为准。②以上人员需提供社保机构出具的近半年(2022年3月-2022年8月)投标人为其缴纳的社保缴费证明,需加盖社保公章或具有可验证的二维码(或验证码);在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军事管理等从事工程设计、施工的技术人员不能提供养老保险缴纳证明的,由所在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若以上人员属于企业退休人员、退伍军人等客观原因无法提供养老保险材料必须出具相关证明材料,否则一律按未提供养老保险金缴费证明材料处理。以上证明材料如未提供,不得分。(满分2分) 工程业绩:(满分1分)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类似工程要求:投标人自2019年9月1日(含)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建筑面积11万平方米及以上且造价在50000万元及以上房屋建筑工程(酒店式公寓、厂房、仓储除外)的业绩。工程总承包业绩或施工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及竣工验收证明材料,缺一不可;如提供的证明材料数据出现不一致时,面积、金额均以合同为准,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中的竣工验收时间为准;设计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设计合同,缺一不可,时间、面积、投资额或建安费均以合同为准;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以上相关数据和内容,且竣工验收证明材料须有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签字且盖章,否则视为未提供。评分业绩与资格审查业绩不可兼得,企业业绩与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业绩不可兼得。业绩证明材料均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信用库中录入信息为准。 类似工程的数量要求: 1个1.每个类似工程总承包业绩得 1 分;联合体承担过的工程总承包业绩分值计算方法为:牵头方按该项分值的100%计取、参与方按该项分值的60%计取。2.每个类似设计业绩得 0.8 分;3.每个类似施工业绩得 0.7 分;以联合体方式投标的,只对参加本次投标联合体牵头人承担过的工程总承包业绩加分。(满分1分)
|
|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 5.1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止,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njggzy.nanjing.gov.cn/njweb/login.html)下载招标文件。 | 5.2 招标文件下载费用0元,工具使用费最高90元,平台使用费最高85元 | 5.3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22-10-31 09:30:00 | 6. 投标截止时间 | 6.1 投标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 6.2 逾期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 7.1 本次招标公告在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njggzy.nanjing.gov.cn/njweb)、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jsggzy.jszwfw.gov.cn/)和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www.jszb.com.cn)等媒介上发布。 | |
8. 其他 | | 8.1、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模式。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招标文件载明的南京智能开标大厅网址,按系统提示完成开标流程。因投标人自身设施故障或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完成投标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后果。 8.2、投标人必须签署《施工现场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承诺书》,承诺书格式详见招标文件。 8.3、本标段实行电子招投标,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资格审查及评标所需材料录入e 路阳光交易平台,并编入资格审查申请文件或投标文件中。具体内容详见资格审查文件或招标文件。 8.4、如果您是第一次来南京地区投标,请您携带好本企业的相关资料到江东中路265号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先办理企业信息登记手续。 |
| 9. 联系方式 | 招 标 人:南京新居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大洲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地 址:南京市江北新区北园大厦12楼 | 地 址:南京市浦口区浦滨路150号中科创新广场2号楼19楼 | 邮 编:210000 | 邮 编:210000 | 联 系 人:李智 | 联 系 人:王立冈 | 电 话:02558641272 | 电 话:18626426423 | 传 真:无 | 传 真:无 | 招标人信用承诺书:http://221.226.86.139/huiyuan/BackEnd/ZhaoBiaoFileInfo/RetrieveImageData.aspx?RowGuid=5eac045e-036c-4ba2-937d-f04ac46a7d09&TableName=Sys_Attachs&FieldName=FileContent |
| 招标人联系方式 | 地址 | | 联系人 | | 传真 | | 电话 | | 邮编 | | E-mail | |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地址 | | 联系人 | | 传真 | | 电话 | | 邮编 | | E-mail | | 报名信息 | 请申请人于 至 ,每天上午 时 分 至 时 分,下午 时 分 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报名,报名经办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并于 至 ,每天上午 时 分至 时 分,下午 时 分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获取 。 | 特殊公告[缺少] | | 编号: AJB200287-02ZG | |
1. 招标条件 | 本招标项目丁圩小区经济适用房(拆迁安置房)及配套设施项目已由南京市江北新区管委会行政审批局以(宁新区管审核[2022]1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南京新居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国有非政府性资金:130717.00万元,项目出资比例为国有非政府性资金:130717.00万元构成。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申请人进行资格审查。 | ~DaiJianDanWei受建设单位委托负责本工程的代建事宜并担任招标人。 | |
2. 项目概述与招标范围 | 2.1 项目概况: | 2.1.1 建设地点:位于江北新区顶山街道 | 2.1.2 工程规模: 项目总占地面积52865.43平方米,分AB两区建设,总建筑面积186145.27平方米。其中A区总建筑面积约181894.25平方米,地上建筑面积约123587.83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约58306.42平方米,拟建26层高层住宅10栋,及相应配套用房等;建筑高度最高80米;B区总建筑面积约4103.7平方米,地上建筑面积约3547.92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约555.78平方米,拟建3层幼儿园1栋及相应配套用房等;泵房面积约147.32平方米。 | 2.1.3 合同估算价: 87800.00万元 | 2.1.4 总工期要求: 1100日历天 | 设计开工日期:2022年11月10日 | 施工开工日期:2023年12月29日 | 工程竣工日期:2025年11月18日 | 2.2 招标内容和范围: 本项目为丁圩小区经济适用房(拆迁安置房)配套设施,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桩基(含试桩)、基坑支护及降排水、人防(含标识标牌)、钢结构、装饰、通风、电气照明、给排水及消防(含城市联网)、标识标牌及标线、综合布线、监控及汽车刷卡系统、土建工程、室内外装饰工程、幕墙、暖通工程、抗震支架、火灾报警、弱电系统、楼宇亮化、室外亮化、智慧工地、室外活动场地(含健身器材)、景观绿化工程、室外道路、管网、围墙、门卫、污水处理、雨水回收、通信接入(含有线电视、三网)、充电桩、太阳能、机械车库、垃圾分类集中处理(含土建、安装、回收处理设备)、信报箱、泵房及配套管网的拆除及新建,除电梯外为满足该项目验收交付所需的所有设备、材料采购、安装、调试等。本项目包括但不限于设计(深化初步设计、优化设计、专业设计、专项设计(不含给水、电力、燃气外线接入工程及其专项设计)、施工图设计(含施工图预算)、BIM设计、现场技术服务与指导等与设计相关的所有工作及后续配套服务;物资(设备、材料)采购;工程施工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缺陷责任期内的保修等工程总承包的全部工作;配合办理项目前期、施工阶段、竣工交付阶段的所有手续。具体详见合同条款。 | 2.3 工程总承包类型:一般国有资金项目已核准或备案初步设计已完成设计-采购-施工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 3.1 资格审查必要条件: | | 1、企业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并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2、企业应当同时具有与工程规模相适应的工程设计资质和施工资质: (A)设计资质要求: 设计资质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及以上 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甲级及以上 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甲级及以上 (B)施工资质要求: 施工总承包建筑工程一级及以上 3、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满足下列资格条件之一: 具有相应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之一: 注册建筑师一级及以上 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一级及以上 注册监理工程师房屋建筑工程及以上 注册结构工程师一级及以上 4、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承担过以下类似工程业绩之一 (A)工程总承包业绩要求: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自2019年9月1日(含)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建筑面积5万平方米及以上且造价在20000万元及以上房屋建筑工程(酒店式公寓、厂房、仓储除外)的工程总承包业绩,且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三者缺一不可;如提供的证明材料数据或内容出现不一致,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中的竣工验收时间为准,面积、金额均以合同为准;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以上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提供的证明材料均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信用库中录入信息为准。) (B)工程总承包分包的设计业绩要求:无 (C)工程总承包分包的施工业绩要求:无 (D)工程施工业绩要求: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自2019年9月1日(含)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建筑面积5万平方米及以上且造价在20000万元及以上房屋建筑工程(酒店式公寓、厂房、仓储除外)的施工业绩,且担任施工项目经理。(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三者缺一不可;如提供的证明材料数据或内容出现不一致,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中的竣工验收时间为准,面积、金额均以合同为准;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以上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提供的证明材料均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信用库中录入信息为准。) (E)工程设计业绩要求: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自2019年9月1日(含)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建筑面积5万平方米及以上且投资额或建安费在20000万元及以上房屋建筑工程(酒店式公寓、厂房、仓储除外)的设计业绩,且担任设计项目负责人。(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二者缺一不可;如提供的证明材料数据或内容出现不一致,时间、面积、投资额或建安费均以合同为准;相关特征须在中标通知书、合同中体现,如中标通知书、合同中不能体现项目负责人信息,另需附相关证明材料直至能反映出项目负责人信息;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以上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提供的证明材料均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信用库中录入信息为准。) 业绩认定标准: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业绩必须是投标人承接的,企业业绩与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业绩不可兼得。 5、以联合体形式申请资格审查的,必须符合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正文1.4.2要求; 6、施工资质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设计单位等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 7、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和施工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包括但不仅限于以下两种情形): a.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b.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8、项目管理机构: (1)设计负责人:申请人拟委派的设计负责人必须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若是联合体投标,则须由承担设计任务的单位人员担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均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信用库中录入信息为准。) (2)施工负责人:申请人拟委派的施工负责人必须具备注册建造师证建筑工程一级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若是联合体投标,则须由承担施工任务的单位人员担任。(提供有效期内的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均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信用库中录入信息为准。) (3)拟委派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可以兼任施工负责人,不可兼任设计负责人。 注:提供投标人为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社保机构出具的(2022年3月-2022年8月)养老保险金的缴费证明材料(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具有可验证的二维码或验证码]),在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军事管理等从事工程设计、施工的技术人员不能提供养老保险缴纳证明的,由所在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否则一律按未提供养老保险金缴费证明材料处理。 对于由投标人自行完成的设计或者施工业务,投标人在项目管理机构中应配备符合现行法律、法规、与工程总承包项目相适应的专业人员;对于投标人依法分包的施工或设计业务,投标人在项目管理机构中应配备具有工程建设类中级及以上职称的施工或设计协调管理人员。 9、总承包单位不得是工程总承包项目的:代建单位、项目管理单位、监理单位、造价咨询单位、招标代理单位。 该项目采用: 财政资金 招标人未公布项目建议书、可研报告、初步设计文件,前期咨询单位不能参加投标。 10、满足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正文1.4.3的要求。 11、提供《施工现场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承诺书》。
|
| 3.2 资格审查可选条件: | | 本工程资格审查可选条件为: 1、企业承担过以下类似工程业绩之一: (A)工程总承包业绩要求:自2019年9月1日(含)以来,企业承担过单项合同建筑面积11万平方米及以上且造价在50000万元及以上房屋建筑工程(酒店式公寓、厂房、仓储除外)的工程总承包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三者缺一不可;如提供的证明材料数据或内容出现不一致,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中的竣工验收时间为准,面积、金额均以合同为准;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以上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提供的证明材料均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信用库中录入信息为准。) (B)工程总承包分包的设计业绩要求:无 (C)工程总承包分包的施工业绩要求:无 (D)工程施工业绩要求:自2019年9月1日(含)以来,企业承担过单项合同建筑面积11万平方米及以上且造价在50000万元及以上房屋建筑工程(酒店式公寓、厂房、仓储除外)的施工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三者缺一不可;如提供的证明材料数据或内容出现不一致,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中的竣工验收时间为准,面积、金额均以合同为准;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以上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提供的证明材料均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信用库中录入信息为准。) (E)工程设计业绩要求:自2019年9月1日(含)以来,企业承担过单项合同建筑面积11万平方米及以上且投资额或建安费在50000万元及以上房屋建筑工程(酒店式公寓、厂房、仓储除外)的设计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二者缺一不可;如提供的证明材料数据或内容出现不一致,时间、面积、投资额或建安费均以合同为准;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以上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提供的证明材料均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信用库中录入信息为准。) 业绩认定标准:企业业绩与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业绩不可兼得。 2、本次招标是否接受黄牌警示单位投标:不接受 3、近两年以内,投标人和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4、近一年以内,投标人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总承包项目经理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5、近三个月以内,投标人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6、投标人为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缴纳养老保险的时间要求:2022年3月至2022年8月。提供养老保险缴纳证明。在(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军事管理)等从事工程设计、施工的技术人员不能提供养老保险缴纳证明的,由所在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7、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1投标申请人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是独立的企业法人,持有效营业执照(提供营业执照,如果是联合体,则须提供牵头人和所有成员的有效营业执照。) 7.2拟派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必须满足的其他条件(符合并提供承诺书,承诺书加盖公章扫描编入至投标文件中): 7.2.1拟派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满足的其他条件: ①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两种情形):a.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缴纳社会保险;b.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②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上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 ③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7.2.2拟派的施工负责人必须满足的其他条件: ①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两种情形):a.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缴纳社会保险;b.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②施工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施工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施工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施工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③施工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7.3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行为之一(符合并提供承诺书,承诺书加盖公章扫描编入至投标文件中): ①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②工程总承包招标的投标人是工程总承包项目的代建单位、项目管理单位、全过程工程咨询单位、监理单位、造价咨询单位、招标代理单位或者与前述单位有利害关系的关联单位。 ③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④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⑤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⑥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⑦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7.4本工程接受联合体投标,关于联合体的要求(提供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协议书加盖所有联合体成员公章,扫描编入至投标文件中): ①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②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应当具备与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分工相适应的资质和能力; ③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④联合体各方必须指定牵头人,授权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并应当向招标人提交由所有联合体成员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书; ⑤招标人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担保的,应当以联合体各方或者联合体中牵头人的名义提交投标保证担保。以联合体中牵头人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担保,对联合体各成员具有约束力。 ⑥本招标项目允许联合体参加投标,由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组成不超过2家的联合体。 ⑦联合体投标的,投标文件除联合体协议外,其他需要签字盖章的均由联合体牵头人签字盖章。 7.5投标人应无下列行为(符合并提供承诺书,承诺书加盖公章扫描编入至投标文件中): ①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依法被取消投标资格且期限未满的; ②因招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和不良行为,被有关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公示且公示期限未满的。 7.6本次招标不接受红、黄牌警示并在警示期内的投标人(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投标,红、黄牌警示信息均以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的信息为准。红、黄牌截止时间为投标人(联合体各成员单位)或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受到红、黄牌警示并在警示期内的。 7.7企业资质动态核查相关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3。 7.8本项目执行《江北新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精细化管理红黑榜实施细则》(宁新区精推办〔2021〕1号),按照文件规定,在江北新区精细化管理通报中被限制投标的黑榜单位,若仍参与投标的,招标人将直接拒绝其投标。 7.9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要求,自2021年10月15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证书,电子证书式样按照《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电子证照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标准执行。自2022年1月1日起,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注册证书作废。各投标人须上传一级建造师证书电子注册证书,电子注册证书应当符合相关文件规定,签名图像应当与持证人个人手写签名笔迹一致,证书应当在使用有效期限内。若上传的电子件无法识别有效信息的,视为无效。投标人将自行承担资格审查不通过或不得分等相应后果。 7.10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统一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市函[2021]51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核发的工程勘察、工程设计、建筑业企业、工程监理企业资质,资质证书有效期于2021年12月31日至2022年12月30日届满的,统一延期至2022年12月31日。 7.11根据苏建函建管[2019]393号文及建办市[2019]50号文规定,已取消一级、二级临时建造师执业证书,因此本项目不接受持临时建造师执业资格的项目负责人投标,否则将作为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
|
| 3.3 本工程接受联合体投标。 | 4. 评分细则 | 本标段采用综合评估法。 | 4.1 分值构成: | 工程总承包报价:88分 项目管理组织方案:9分 商务标:3分
| 4.2 评分细则: | 1.项目管理组织方案: | | 总体概述:对工程总承包的总体设想、组织形式、各项管理目标及控制措施、施工实施计划、设计与施工的协调措施等内容进行评分。优(1);良(0.9);中(0.8);差(0.7);无(0) 设计管理方案:(1)对项目解读准确、设计构思合理。(2)设计进度计划及控制措施。(3)设计质量管理制度及控制措施。(4)设计重点、难点及控制措施。(5)设计过程对工程总投资控制措施。优(2);良(1.8);中(1.6);差(1.4);无(0) 采购管理方案:对采购工作程序、采购执行计划、采买、催交与检验、运输与交付、采购变更管理、仓储管理等内容进行评分。优(1);良(0.9);中(0.8);差(0.7);无(0) 施工平面布置规划:对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和临时设施、临时道路布置等内容进行评分。优(1);良(0.9);中(0.8);差(0.7);无(0) 施工的重点难点:对关键施工技术、工艺及工程项目实施的重点、难点和解决方案等内容进行评分。优(1);良(0.9);中(0.8);差(0.7);无(0) 施工资源投入计划:对劳动力、机械设备和材料投入计划进行评分。优(1);良(0.9);中(0.8);差(0.7);无(0) 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对采用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的情况进行评分。优(1);良(0.9);中(0.8);差(0.7);无(0) 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对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的使用等内容进行评分。优(1);良(0.9);中(0.8);差(0.7);无(0)
|
| 2.工程总承包报价: |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 开标时从以下方法中随机抽取确定: | | 投标报价:方法一: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评标价是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下同)算术平均值为A〔当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20%(四舍五入取整)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6家时,剔除最高报价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A〕。评标基准价=A×K,K值在开标时随机抽取确定,K值的取值范围为95%-98%。投标报价相对评标基准价每低1%的所扣分值0.5分,每高1%的扣分值有1分 (自动计算为负偏离扣分的2倍);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有效投标文件是指进入第二阶段评审入围且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文件。(满分88分) 投标报价:方法二: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为A〔当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20%(四舍五入取整)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6家时,剔除最高报价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A〕,招标控制价为B,则:评标基准价=A×K1×Q1+B×K2×Q2Q2=1-Q1,Q1取值范围为65%~85%;K1的取值范围为95%~98%;Q1、K1值在开标时随机抽取确定。K2的取值范围,建筑工程为90%~100%,装饰、安装为88%~100%,市政工程为86%~100%,园林绿化工程为84%~100%,其他工程88%~100%。K2由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明确。投标报价相对评标基准价每低1%的所扣分值0.5分,每高1%的扣分值有1分 (自动计算为负偏离扣分的2倍);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有效投标文件是指进入第二阶段评审入围且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文件。(满分88分)
|
| 3.商务标: | | 项目管理机构:(1)建筑专业负责人1名:具有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同时具有建设工程类正高级(研究员或教授级)工程师(含)及以上职称的得0.25分;同时具有建设工程类高级工程师职称的得0.15分,同时具有建设工程类工程师职称的得0.05分。满分0.25分。(2)结构专业负责人1名:具有国家一级注册结构师执业资格,同时具有建设工程类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的得0.25分;同时具有建设工程类工程师职称的得0.15分。满分0.25分。(3)给水排水专业负责人1名: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执业资格,同时具有建设工程类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的得0.25分;同时具有建设工程类工程师职称的得0.15分。满分0.25分。(4)暖通专业负责人1名:具有国家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暖通空调)执业资格,同时具有建设工程类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的得0.25分;同时具有建设工程类工程师职称的得0.15分。满分0.25分。(5)电气专业负责人1名:具有注册电气工程师(供配电)执业资格,同时具有工程建设类正高级(研究员级或教授级)工程师(含)及以上职称得0.25分;同时具有建设工程类高级工程师职称的得0.15分,同时具有建设工程类工程师职称的得0.05分。满分0.25分。(6)智能化专业负责人1名:具有注册电气工程师(供配电)执业资格,同时具有工程建设类正高级(研究员级或教授级)工程师(含)及以上职称得0.25分;同时具有建设工程类高级工程师职称的得0.15分,同时具有建设工程类工程师职称的得0.05分。满分0.25分。(7)园林专业负责人1名:具有园林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的得0.25分,具有园林专业工程师职称的得0.15分。满分0.25分。(专业以职称证书为准,职称证书无法体现专业的,则必须提供毕业证书。园林专业:指与园林绿化工程规划、设计、施工及养护管理相关的专业,包括园林(含园林规划设计、园林植物、风景园林、园林绿化等)、园艺、城市规划、景观、植物(含植保、森保等)、风景旅游、环境艺术等专业。)(8)造价专业人员1名:具有国家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旧版为国家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同时具有工程建设类正高级(研究员级或教授级)工程师(含)及以上职称得0.25分;同时具有建设工程类高级工程师职称的得0.15分,同时具有建设工程类工程师职称的得0.05分。满分0.25分。注:①上述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同一人不得多专业重复计分,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不得与项目管理机构其他人员重复得分,相关证明材料均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信用库中录入信息为准。②以上人员需提供社保机构出具的近半年(2022年3月-2022年8月)投标人为其缴纳的社保缴费证明,需加盖社保公章或具有可验证的二维码(或验证码);在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军事管理等从事工程设计、施工的技术人员不能提供养老保险缴纳证明的,由所在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若以上人员属于企业退休人员、退伍军人等客观原因无法提供养老保险材料必须出具相关证明材料,否则一律按未提供养老保险金缴费证明材料处理。以上证明材料如未提供,不得分。(满分2分) 工程业绩:(满分1分)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类似工程要求:投标人自2019年9月1日(含)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建筑面积11万平方米及以上且造价在50000万元及以上房屋建筑工程(酒店式公寓、厂房、仓储除外)的业绩。工程总承包业绩或施工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及竣工验收证明材料,缺一不可;如提供的证明材料数据出现不一致时,面积、金额均以合同为准,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中的竣工验收时间为准;设计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设计合同,缺一不可,时间、面积、投资额或建安费均以合同为准;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以上相关数据和内容,且竣工验收证明材料须有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签字且盖章,否则视为未提供。评分业绩与资格审查业绩不可兼得,企业业绩与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业绩不可兼得。业绩证明材料均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信用库中录入信息为准。 类似工程的数量要求: 1个1.每个类似工程总承包业绩得 1 分;联合体承担过的工程总承包业绩分值计算方法为:牵头方按该项分值的100%计取、参与方按该项分值的60%计取。2.每个类似设计业绩得 0.8 分;3.每个类似施工业绩得 0.7 分;以联合体方式投标的,只对参加本次投标联合体牵头人承担过的工程总承包业绩加分。(满分1分)
|
|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 5.1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止,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njggzy.nanjing.gov.cn/njweb/login.html)下载招标文件。 | 5.2 招标文件下载费用0元,工具使用费最高90元,平台使用费最高85元 | 5.3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22-10-31 09:30:00 | 6. 投标截止时间 | 6.1 投标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 6.2 逾期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 7.1 本次招标公告在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njggzy.nanjing.gov.cn/njweb)、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jsggzy.jszwfw.gov.cn/)和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www.jszb.com.cn)等媒介上发布。 | |
8. 其他 | | 8.1、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模式。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招标文件载明的南京智能开标大厅网址,按系统提示完成开标流程。因投标人自身设施故障或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完成投标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后果。 8.2、投标人必须签署《施工现场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承诺书》,承诺书格式详见招标文件。 8.3、本标段实行电子招投标,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资格审查及评标所需材料录入e 路阳光交易平台,并编入资格审查申请文件或投标文件中。具体内容详见资格审查文件或招标文件。 8.4、如果您是第一次来南京地区投标,请您携带好本企业的相关资料到江东中路265号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先办理企业信息登记手续。 |
| 9. 联系方式 | 招 标 人:南京新居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大洲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地 址:南京市江北新区北园大厦12楼 | 地 址:南京市浦口区浦滨路150号中科创新广场2号楼19楼 | 邮 编:210000 | 邮 编:210000 | 联 系 人:李智 | 联 系 人:王立冈 | 电 话:02558641272 | 电 话:18626426423 | 传 真:无 | 传 真:无 | 招标人信用承诺书:http://221.226.86.139/huiyuan/BackEnd/ZhaoBiaoFileInfo/RetrieveImageData.aspx?RowGuid=5eac045e-036c-4ba2-937d-f04ac46a7d09&TableName=Sys_Attachs&FieldName=FileContent |
| 报名信息 | 请申请人于 时 分,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报名,报名经办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并于 时 分,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提交资格预审文件。 | 相关附件 |
|
关闭窗口 |
文章推荐:
(江北新区)柳洲东路公园工程设计招标公告
柳洲东路公园工程
济南域外余热利用项目一期管网工程无影山北路(清河北路-二环北路)穿越京沪铁路段工程总承包(epc) 重新招标
济南域外余热利用项目一期管网工程无影山北路(清河北路-二环北路)穿越京沪铁路段工程总承包(epc) 重新招标招标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