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水县供暖工程设计项目招标公告 曲水县供暖工程设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曲水县供暖工程(项目名称),已由曲水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曲发改〔2024〕154号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曲水县住房城乡建设和交通运输局,建设资金来自国家投资(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曲水县住房城乡建设和交通运输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性质:新改建。 2.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3.建设规模:本项目覆盖供暖区域包含拉萨市曲水县曲水镇、曲水县卫健委、曲水县人民医院、曲水县公安局、人民法院、茶巴拉乡、达嘎镇、南木乡、聂当乡、才纳乡等单位,共计113个单体建筑,建筑供暖总面积约为53556.86平方米。本工程包含太阳能供暖、热水系统设备购置及安装工程、屋面防水工程等。 4.建设地点:曲水县境内 5.资金来源及落实情况:国家投资,已落实。 6.招标范围:工程所有设计工作内容,工作阶段包括初步设计及概算、施工图设计以及后续设计技术交底、设计变更、中间验收、竣工验收等工作(具体以签订合同为准)。 7.质量标准:应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现行工程建设标准规范规定的深度要求,并通过相关主管部门的审批。 8.服务期限:30日历天(具体以签订合同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含乙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资格;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3.2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具有热力工程相关专业高级职称证书或公用设备工程师(暖通空调)专业注册证,需提供本公司为其购买的近六个月连续三个月的社保证明材料; 3.3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起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提供1项市政热力工程设计业绩; 3.4投标人近三年(2021、2022年、2023年)无重大质量事故,没有处于不良记录公示期内、从业人员近三年内无不良行为记录。有不良记录且在公示期内的企业不得报名; 3.5有不良行为记录的企业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3.6资格评审方式:资格后审;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 不给予 (给予或不给予)经济补偿。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 / 。 5.关注项目有意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请于2024年11 月6 日至 2024 年11月12日,在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通过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登录,网址:ggzy.xizang.gov.cn)关注项目。关注项目时需添加相关执业及从业人员并进行打印,打印后,将相关执业及从业人员编入投标文件中。首次登陆须持有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兼容的数字证书并完成交易主体登记。下述所称电子交易系统除特别说明外均指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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