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交基础设施养护集团(宜宾)有限公司
宜宾三江新区动力电池新镇保障租赁住房项目
洁具物资采购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交基础设施养护集团(宜宾)有限公司宜宾三江新区动力电池新镇保障租赁住房项目招标人为中交基础设施养护集团(宜宾)有限公司宜宾三江新区动力电池新镇保障租赁住房项目经理部,招标项目资金来自自筹资金,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洁具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建设地点:宜宾市三江新区长江工业园区
2.2项目规模:宜宾三江新区动力电池新镇保障租赁住房项目位于长江工业园区,总建筑面积约27万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约21万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约6万平方米。主要业态:住宅约16万平方米。商业约5万平方米(其中包含商业街和酒店),社区配套约2000平方米,生鲜超市约2000平方米等。项目预计总投资约150000万元。主要建设内容为商业、产业企业职工住房和酒店。本项目估算设计-施工总承包(EPC)总费用约为120000万元。其中,设计费估算价(限价)约631.1万元。
2.3计划工期:宜宾三江新区动力电池新镇保障租赁住房项目工期约16个月。
2.4工作内容包括:
2.4.1设计工作内容包括:宜宾三江新区动力电池新镇保障租赁住房项目:按国家有关技术规范、标准,完成本项目的施工图及施工配合的全过程设计服务(派驻设计现场代表),专业包括建筑工程、结构工程、给排水工程、电气工程、建筑智能化工程、暖通与空调工程、室内外装饰装修工程、消防工程、燃气工程、洁具;红线内总平面设计、景观园林工程、室外泛光照明、室外道路工程及其他室内精装饰设计、建筑外立面专项深化设计、二次深化设计、基坑支护设计等及有关报批工作。以上设计工作均应达到工程施工深度,满足现场施工的要求。
2.4.2施工工作内容包括: 宜宾三江新区动力电池新镇保障租赁住房项目:本项目合同、清单及施工图所包括的土石方工程、地基与基础工程、土建工程、水电安装工程、暖通与空调安装工程、室内外装修工程、消防工程、室外附属及景观工程、道路工程、排水工程、照明工程等,具体内容以最终经招标人审核的施工图为准。招标人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可根据项目具体情况进行调整。
2.5本次招标采购物资名称、数量、技术规格、交货地点、交货期等详见附件1。
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可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经营许可证等证件并提供复印件。
投标人须在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注册(网址http://ec.ccccltd.cn/PMS/) 推荐单位请选择中交基础设施养护集团有限公司-宜宾子公司-保障租赁住房项目;如已注册且推荐单位为其他公司,请选择增加合作单位中交基础设施养护集团有限公司-宜宾子公司-保障租赁住房项目,并获批准取得合格供方资格。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投标人需具有本企业的ISO9001质量体系认证证书、ISO14001环境体系认证证书、ISO45001职业健康安全体系认证证书。
3.4其他要求:贸易商(包括经销商和代理商)参与投标的,须具有满足生产资质条件的生产商出具针对投标包件的授权函、生产设备清单及照片、近两年业绩(至少2份与本次投标清单相关物资的生产商供应合同业绩)及投标物资清单中相关产品洁具检测报告(至少2种类似规格型号),且生产商不可以与其所授权的贸易商共同参与同一包件的投标。
3.5财务能力要求:投标人为一般纳税人,具有良好的财务资金状况。一般纳税人附近两年内任意一年的财务会计报告或财务报表(2022年或2023年),财务会计报告要求: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的复印件。
3.6履约信用要求:投标人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近2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2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具体年份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包件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被否决。
<
文章推荐:
泰州市高铁南站综合交通枢纽泰州高铁南站泰州市高铁南站综合交通枢纽泰州高铁南站工程总承包(epc)招标公告
连云港港口支持系统配套设施连云港航标基地工程连云港港口支持系统配套设施连云港航标基地工程工程总承包(epc)招标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