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盱眙经济开发区铝型材产业园基础设施配套项目总承包(EPC)公告
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江苏盱眙经济开发区铝型材产业园基础设施配套项目总承包(EPC)已由盱眙县行政审批局以盱审批(经)〔2024〕01151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盱眙县盱城街道办事处,建设资金为政府债券,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江苏盱眙经济开发区铝型材产业园基础设施配套项目总承包(EPC)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 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江苏盱眙经济开发区东片区圣山路与山茶路交汇处。
2.1.2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排水管网及附属设施约7300米(其中雨水管网约3000米、污水管网4300米),部分园区道路、市政设施及景观绿化的维修提升改造,以及标准化厂房约48亩(用地面积)。
2.1.3 合同估算价:14939.55 万元,其中设计费限价324.1万元、建筑安装工程费限价14615.45万元。
2.1.4工期要求:总工期要求:420日历天。(设计工期:30 日历天,施工工期:390日历天)
2.1.5其他:
(1)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设计符合设计任务书及行业标准、国家省市相关规定,并通过图纸审查。
(2)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合格,符合设计图纸及国家有关标准规范要求,工程质量达到国家及行业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物资采购质量要求:工程所有物资(材料、设备、构配件等)采购质量需符合有关标准规范的要求,合格率达到100%。
2.2招标范围:
详见招标文件、合同条款、初步设计文件、设计任务书、招标人要求等。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具备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2申请人应具备以下①+② 或①+③ ,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
①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②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③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专业甲级资质及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行业(道路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3.3投标人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须取得相应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包括注册建筑师或注册结构师或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专业,并具备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或者注册监理工程师(建筑专业)或取得工程建设类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等,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总承包项目经理可以兼任施工负责人)
(1)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上任职。
(3)总承包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4投标人及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具备其他要求:
?3.4.1自 2022 年11月1 日以来,投标人和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3.4.2自 2023 年11月1 日以来,投标人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总承包项目经理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3.4.3自 2024年8月1 日以来,投标人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3.5投标人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设计单位无须提供)。
3.6投标人拟派项目施工负责人必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并执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B 类证(有效期内)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施工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项目施工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施工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施工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3)项目施工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注:在建工程认定依据《关于改革和完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制度的实施意见》苏建规字〔2017〕1号执行。
3.6.2投标人拟派项目设计负责人必须具备注册建筑师资格或建筑专业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3.7根据《关于在招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等文件要求,在评标时,招标人或者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信用江苏网站、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网平台查询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和项目负责人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联合体参加投标的,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失信被执行人信息查询),查询结果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资格审查为不合格。
3.8根据《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工作的公告》(〔2018〕第6号)、《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不合格企业参加招投标相关事宜的复函》(苏建函建管〔2019〕233号),资格审查时,若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资格要求资质的核查结果为不达标,仍在公示期的,将作为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企业动态资质查询信息以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发布的信息为准)。
3.9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要求,自2021年10月15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证书,电子证书式样按照《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电子证照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标准执行。自2022年1月1日起,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注册证书作废。各投标人须上传一级建造师证书电子注册证书,电子注册证书应当符合相关文件规定,签名图像应当与持证人个人手写签名笔迹一致,证书应当在使用有效期限内。若上传的电子件无法识别有效信息的,视为无故。投标人将自行承担资格审查不通过等相应后果。
3.10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成员数量不超过两家,由施工企业和设计单位组成的联合体的,联合体牵头人须为设计单位。联合体双方必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申请人为联合体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参加资格申请。
3.11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4年10月21日至2024年10月30 日下午17:30;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本项目投标报名采用网上报名(不接受现场报名),登陆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huaian.gov.cn/),使用经认证的CA锁进行网上报名并下载招标文件(投标工具使用费100元和5元手续费,共105元)。投标人须在招标文件下载支付系统中支付,不接受现场支付。拟投标单位须办理淮安市建设工程网上招投标CA证书及电子签章后方可参加网上报名。
4.3CA证书网上自助办理网址:http://huaian.ca369.cn/page/index.html#main
新点软件技术支持:4009980000。
网上操作如遇技术问题,电话:0517-80996058、18962289236;QQ:3260927750。
4.4具体办理详见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淮安新交易平台-建设工程操作手册》
(http://ggzy.huaian.gov.cn/fwdh/005003/20230320/f8587105-469a-45c5-8437-ae3223268541.html)。
注:投标人须持续关注本项目在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盱眙板块及电子化系统中发布的信息(含更正、修改等信息),否则产生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投标截止时间5.1投标截止时间为:2024年11月21日9时00分。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如下。
初步评审 | |||
条款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
1.1.1 | 形式性评审标准 | 投标人名称 | 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一致; |
投标函签字盖章 | 有法定代表人的电子签章并加盖法人电子印章 | ||
报价唯一 | 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 | ||
暗标 | 符合招标文件有关暗标的要求 | ||
1.1.2 | 资格评审标准 | 营业执照 | 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投标人提供有效营业执照,如组建联合体,联合体成员均须提供,从诚信库勾选上传) |
安全生产许可证 | 投标人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 (投标人提供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如组建联合体则由施工单位提供即可,从诚信库勾选上传) | ||
投标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 投标人应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申请人应具备以下①+② 或①+③ : ①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②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③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专业甲级资质及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行业(道路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投标人提供有效资质证书,如组建联合体,联合体成员分别提供相应资质,从诚信库中勾选上传)。 | ||
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要求 | 1、投标人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须取得相应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包括注册建筑师或注册结构师或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专业,并具备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或者注册监理工程师(建筑专业)或取得工程建设类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等,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总承包项目经理可以兼任施工负责人) (1)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上任职。 (3)总承包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2、投标人拟派项目施工负责人必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并执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B 类证(有效期内)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施工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项目施工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施工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施工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3)项目施工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投标人拟派项目设计负责人必须具备注册建筑师资格或建筑专业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注:提供以上人员证书扫描件链接诚信库。 | ||
劳动合同及社保要求 | 委托代理人(如有)(若为联合体的,委托人必须是牵头方)、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必须是本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正式员工,需提供劳动合同及2024年1月1日以来任意一个月由人社部门出具的养老保险证明。(提供劳动合同原件扫描件和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的保险缴纳证明原件扫描件上传至投标文件或链接诚信库)(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军事管理等部门从事工程设计、施工的技术人员不能提供养老保险缴纳证明的,由所在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 ||
联合体协议书(如有) |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成员数量不超过两家,由施工企业和设计单位组成的联合体的,联合体牵头人须为设计单位。联合体双方必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申请人为联合体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参加资格申请。(原件的彩色扫描件上传到投标文件中) | ||
承诺书 | 按照示范格式承诺书要求提供原件扫描件上传至电子标书。(如联合体投标,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供承诺书) | ||
1.1.3 | 响应性评审标准 | 投标内容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1项规定 |
工期 | 投标函中载明的工期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2项规定 | ||
工程质量 | 投标函中载明的质量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3项规定 | ||
投标有效期 | 投标函附录中承诺的投标有效期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3.1项规定 | ||
投标保证金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4.1项规定; | ||
…… | …… |
…… | …… | ||
详细评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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