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项目代码 |
2206-441300-04-01-31205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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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项目名称 |
大亚湾区第十五中学(暂定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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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项目名称 |
大亚湾区第十五中学(暂定名)勘察及设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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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包)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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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性质 |
正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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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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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项目实施 (交货)地点 |
位于惠州市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疏港大道与中兴五路交叉口西南侧地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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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来源 |
财政资金 |
资金来源构成 |
全部来源大亚湾区财政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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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范围及 规模 |
本次招标范围为大亚湾区第十五中学(暂定名)勘察及设计,该项目总建设用地面积为3731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为34270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为:2栋教学楼、3栋宿舍、行政楼、艺术馆、体育馆、配套地下室、田径场等的建设。(具体以相关审批资料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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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内容 |
本次招标内容为大亚湾区第十五中学(暂定名)勘察及设计,主要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地下管线探测、测量、土壤氡检测、地质勘察等;2.项目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初步设计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具体专业包括建筑、结构、给排水、强电弱电、暖通、消防、人防、通风空调、绿化、道路、围墙、绿色建筑设计(含预评价及配合绿建验收)及海绵城市设计、装配式建筑设计(含装配式建筑设计专篇、装配率计算书及装配式预评价等),以及项目所涉及各环节工程设计及报审报批过程与业务主管部门的沟通协调等相关工作,并做好该项目建设过程、完工验收及竣工结算等后续服务及相关配合工作,及时签署及办理相关文件资料。设计单位需根据施工图及相关规范及工程验收标准协助编制工程检测任务书,作为工程质量检测招标的依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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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期 (交货期) |
勘察及设计总工期为75日历天。其中: 一、勘察工期: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内提交勘察成果文件。 二、设计工期:合同签订后30个日历天内完成方案设计,方案设计审查批准后20个日历天内完成初步设计及概算编制,初步设计及概算审查批准后20个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施工图设计文件经审查发现问题后5个日历天内完成补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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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投标限价 |
最高投标限价为604.16万元,其中勘察费139.42万元;设计费464.74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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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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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资格能力要求 (包括但不限于资质人员、业绩等要求) |
投标人资格要求 |
1、已在中国境内注册,在法律上、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的独立法人; 2、投标人必须同时具备以下2.1勘察资质和2.2设计资质要求: 2.1勘察资质要求(需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2.1.1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综合甲级】勘察资质; 2.1.2同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乙级或以上】和【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乙级或以上】工程勘察资质。 2.2设计资质要求(需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2.2.1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设计资质; 2.2.2具有【建筑行业乙级或以上】设计资质; 2.2.3具有【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或以上】设计资质; 3、拟派的勘察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资格;设计项目负责人须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 4、其他要求:投标人应在惠州市建筑业信用信息平台办理并通过信用信息录入。拟派驻本工程的勘察及设计班子成员必须是惠州市建筑业信用信息平台录入的人员(提供信息平台相应网页截图); 5、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所有成员(含联合体牵头单位)数量不得超过2个,以联合体投标的,必须以设计单位为联合体牵头单位,联合体协议书必须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填写。 6、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详见招标文件资格审查)。 注:如为联合体投标时,参与投标、投标保证金缴纳、报价、开标出场均由联合体牵头单位实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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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业绩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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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采用电子 招标投标方式 |
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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