暖通空调

保标招标 > 暖通空调 > 招标信息 > 南京市中西医结合医院新建专科病房楼项目的招标公告

南京市中西医结合医院新建专科病房楼项目的招标公告

· 2022-09-23
编号: ANJ210128-01ZG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南京市中西医结合医院新建专科病房楼项目已由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关于南京市中西医结合医院新建专科病房楼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宁发改投资字[2019]580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南京市中西医结合医院,建设资金来自国有政府性资金:44779.79万元,其中财政性资金:44779.79万元,项目出资比例为国有政府性资金:44779.79万元,其中财政性资金:44779.79万元构成。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申请人进行资格审查。
~DaiJianDanWei受建设单位委托负责本工程的代建事宜并担任招标人。
2.项目概述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南京市玄武区孝陵卫177号
2.1.2工程规模: 南京市中西医结合医院新建专科病房楼项目。新建专科病房楼(单体建筑面积22236.63平方米)及其他配套辅助设施。总建筑面积22236.63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12091.71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约10144.92平方米。该项目采用装配式技术建造,预制三板应用比例率不低于62%,地上最高5层,地下2层,最大高度21.9米,基坑深度10-13米,单体砼结构跨度13.6米。
2.1.3合同估算价: 20000.00万元
2.1.4总工期要求: 1400日历天
设计开工日期:2022年11月10日
施工开工日期:2022年12月01日
工程竣工日期:2026年09月09日
2.2招标内容和范围: 本项目施工图设计(含施工图预算编制)、物资(设备、材料)采购、工程施工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缺陷责任期内的保修等工程总承包的全部工作,具体以发包人要求为准。 (1)设计内容:本项目施工范围内所有内容(临时用电工程除外)的施工图设计,同时还包含但不限于二次深化设计、绿色图章、节能审查、海绵城市设计、绿色二星评价标识、绿建二星审查、配合施工图审查、现场技术服务与指导、招标工作配合等与设计相关的所有工作,以及在工程实施过程中工程规模的调整及各种设计变更等工作。包括上述项目的土建和机电等专业提资修改,综合设计协调配合工作、审核及盖章。 (2)施工内容:本项目建设内容为除渣土运输处置工程(基坑及表层土)、供配电接入工程、医疗专项工程、医院信息化建设专项工程、供水(自来水)接入工程、燃气工程、三网接入工程之外所需要的与项目相关的一切施工内容,包含但不限于拆除红线范围内地下隐蔽障碍物及地表踏勘现场需要拆除的障碍物、土石方(含开挖装车)、沟槽土方外运、场地平整、垃圾清运、桩基(含试桩)、基坑支护、土建、给排水、电气、人防、暖通、消防、电梯、装饰装修、幕墙、配套工程(门坡、室外广场、道路管网、景观绿化、太阳能、机械停车、污水处理等)等,同时包含施工图预算编制、项目施工及协调、手续的办理、项目竣工验收、编制竣工图文件、联合调试及项目移交、质量保修期内保修等为本项目工程总承包服务的全部工作内容。 (3)物资采购内容包含:与第(2)项有关的房屋建筑及室外工程建设所需要的所有材料(设备)、预制构件(如有)、设备及工器具购置等采购。
2.3工程总承包类型:初步设计已完成设计-采购-施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格审查必要条件:
1、企业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并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2、企业应当同时具有与工程规模相适应的工程设计资质和施工资质:

(A)设计资质要求:设计资质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

2、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

3、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甲级;

(B) 施工资质要求:施工总承包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

3、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满足下列资格条件之一:

具有相应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之一:

1、注册建筑师一级;

2、注册结构工程师一级;

3、注册监理工程师房屋建筑工程;

4、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

4、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承担过以下类似工程业绩之一:

(A)工程总承包业绩要求: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自2019年9月1日(含,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中的竣工验收时间为准)以来承担过砼结构跨度13.6米及以上且含混凝土装配式的公共建筑(住宅、公寓、宿舍、商住楼、厂房、仓库、单独地下室除外)的工程总承包业绩,且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和竣工验收证明材料,缺一不可,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能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混凝土装配式、砼结构跨度不能在以上材料中体现的,需提供甲方开具的证明或者加盖设计院章的图纸。证明材料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录入的资料为准。)

(B)工程总承包分包的设计业绩要求:/

(C)工程总承包分包的施工业绩要求:/

(D)工程施工业绩要求: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自2019年9月1日(含,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中的竣工验收时间为准)以来承担过砼结构跨度13.6米及以上且含混凝土装配式的公共建筑(住宅、公寓、宿舍、商住楼、厂房、仓库、单独地下室除外)的工程施工业绩,且担任施工项目经理。(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和竣工验收证明材料,缺一不可,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能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混凝土装配式、砼结构跨度不能在以上材料中体现的,需提供甲方开具的证明或者加盖设计院章的图纸。证明材料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录入的资料为准。)

(E)工程设计业绩要求: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自2019年9月1日(含,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中的竣工验收时间为准)以来承担过砼结构跨度13.6米及以上且含混凝土装配式的公共建筑(住宅、公寓、宿舍、商住楼、厂房、仓库、单独地下室除外)的设计业绩,且担任设计负责人。(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和竣工验收证明材料,缺一不可,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能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混凝土装配式、砼结构跨度不能在以上材料中体现的,需提供甲方开具的证明或者加盖设计院章的图纸。证明材料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录入的资料为准。)

/

业绩认定标准:/

5、以联合体形式申请资格审查的,必须符合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正文1.4.2要求。

6、施工资质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设计单位等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

7、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满足的下列条件: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中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

8、项目管理机构:

由招标人根据《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管理规范》GB/T50358-2017予以明确。

对于由投标人自行完成的设计或者施工业务,投标人在项目管理机构中应配备符合现行法律、法规、与工程总承包项目相适应的专业人员;对于投标人依法分包的施工或设计业务,投标人在项目管理机构中应配备具有工程建设类中级及以上职称的施工或设计协调管理人员。

9、总承包单位不得是工程总承包项目的:代建单位、项目管理单位、监理单位、造价咨询单位、招标代理单位。

该项目采用:财政资金:

招标人公布项目建议书、可研报告、初步设计文件,前期咨询单位可以参加投标。

10、满足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正文1.4.3的要求。

11、提供《施工现场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承诺书》

3.2资格审查可选条件:
1、企业承担过以下类似工程业绩之一:

(A)工程总承包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19年9月1日(含,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中的竣工验收时间为准)以来承担过地下二层及以上且含混凝土装配式的公共建筑(住宅、公寓、宿舍、商住楼、厂房、仓库、单独地下室除外)的工程总承包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和竣工验收证明材料,缺一不可,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能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时间、层数以竣工验收证明材料内容为准,否则视为未提供。混凝土装配式不能在以上材料中体现的,需提供甲方开具的证明。证明材料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录入的资料为准。)

(B)工程总承包分包的设计业绩要求:/

(C)工程总承包分包的施工业绩要求:/

(D)工程施工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19年9月1日(含,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中的竣工验收时间为准)以来承担过地下二层及以上且含混凝土装配式的公共建筑(住宅、公寓、宿舍、商住楼、厂房、仓库、单独地下室除外)的工程施工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和竣工验收证明材料,缺一不可,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能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时间、层数以竣工验收证明材料内容为准,否则视为未提供。混凝土装配式不能在以上材料中体现的,需提供甲方开具的证明。证明材料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录入的资料为准。)

(E)工程设计业绩要求:投标人2019年9月1日(含,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中的竣工验收时间为准)以来承担过地下二层及以上且含混凝土装配式的公共建筑(住宅、公寓、宿舍、商住楼、厂房、仓库、单独地下室除外)的设计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和竣工验收证明材料,缺一不可,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能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时间、层数以竣工验收证明材料内容为准,否则视为未提供。混凝土装配式不能在以上材料中体现的,需提供甲方开具的证明。证明材料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录入的资料为准。)

业绩认定标准: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均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录入信息为准。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业绩必须是投标人承接的,企业业绩与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业绩不可兼得。

2、本次招标是否接受黄牌警示单位投标:不接受

3、财务要求:施工企业的资产负债率<65%,提供2020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原件扫描件上传至投标文件.(资产负债率=年度总负债/年度总资产)。

4、近两年以内,投标人和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5、近一年以内,投标人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总承包项目经理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6、投标人为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缴纳养老保险的时间要求2022年03月至2022年08月提供养老保险缴纳证明。

在(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军事管理)等从事工程设计、施工的技术人员不能提供养老保险缴纳证明的,由所在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7、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投标申请人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是独立的企业法人,持有效营业执照。(提供营业执照;如果是联合体,则须提供牵头人和成员的所有成员有效营业执照;证明材料均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的原件扫描件为准。)

(2)投标人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满足下列条件:(符合并提供承诺书,承诺书加盖公章的扫描件编入电子投标文件中)

①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包括但不限于):

a.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缴纳社会保险;

b.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②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上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

③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拟派的施工负责人必须满足的其他条件:(符合并提供承诺书,承诺书加盖公章的扫描件编入电子投标文件中)

①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包括但不限于):

a.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缴纳社会保险;

b.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②施工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施工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施工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施工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③施工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4)投标人(联合体各成员单位)提供社保机构出具的近6个月(2022年3月至2022年8月)投标人(联合体各成员单位)为本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缴纳的养老保险金的缴费证明材料(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具有可验证的二维码或验证码]),在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军事管理等从事工程设计、施工的技术人员不能提供养老保险缴纳证明的,由所在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否则一律按未提供养老保险金缴费证明材料处理。证明材料均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原件扫描件为准。

(5)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符合并提供承诺书;承诺书原件的扫描件编入电子投标文件中)

①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②工程总承包招标的投标人是工程总承包项目的代建单位、项目管理单位、全过程工程咨询单位、监理单位、造价咨询单位、招标代理单位或者与前述单位有利害关系的关联单位。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③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④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⑤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⑥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⑦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⑧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依法被取消投标资格且期限未满的;

⑨因招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和不良行为,被有关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公示且公示期限未满的。

(6)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条件;(符合并提供承诺书,承诺书加盖公章的扫描件编入电子投标文件中)

(7)本工程接受联合体投标,关于联合体的要求:(提供联合体协议书;协议书原件的扫描件编入电子投标文件中)

①本招标项目允许联合体参加投标,由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组成不超过2家的联合体投标人参与投标,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工程总承包经理必须是联合体牵头方的正式员工。

②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应当具备与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分工相适应的资质和能力;

③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④联合体各方必须指定牵头人,授权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并应当向招标人提交由所有联合体成员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书;本项联合体牵头单位必须是施工单位。

(8)本次招标不接受红、黄牌警示并在警示期内的投标人(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投标,红、黄牌警示信息均以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的信息为准。红、黄牌截止时间为投标人(联合体各成员单位)或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受到红、黄牌警示并在警示期内的。

(9)根据《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统一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 建办市函〔2021〕51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核发的工程勘察、工程设计、建筑业企业、工程监理企业资质,有效期于2021年12月31日至2022年12月30日期满的,统一延期至2022年12月31日。

(10)根据《关于开展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工作的公告》(〔2018〕第6号)、《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不合格企业参加招投标相关事宜的复函》(苏建函建管〔2019〕233号),资格审查时,若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资格要求资质的核查结果为不达标,仍在公示期的,将作为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企业动态资质查询信息以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发布的信息为准)。

(11)依据《关于开展南京市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核查的通知》(宁建建监字〔2020〕388号)文件,资格审查时,若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资格要求资质的核查结果为不达标,仍在整改期的,将作为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企业动态资质核查结果以南京市建委网站公示信息为准。

(12)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要求,自2021年10月15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证书,电子证书式样按照《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电子证照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标准执行。自 2022年1月1日起,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注册证书作废。各投标人须上传一级建造师证书电子注册证书,电子注册证书应当符合相关文件规定,签名图像应当与持证人个人手写签名笔迹一致,证书应当在使用有效期限内。若上传的电子件无法识别有效信息的,视为无效。投标人将自行承担资格审查不通过或不得分等相应后果。二级注册建造师按现有规定,提供在有效期内的电子证书的扫描件。

3.3本工程接受联合体投标。
4.评分细则
本标段采用综合评估法。
4.1分值构成:
工程总承包报价:89分

项目管理组织方案:9分

商务标:2分

4.2评分细则:
1.项目管理组织方案:
1.1 总体概述:对工程总承包的总体设想、组织形式、各项管理目标及控制措施、施工实施计划、设计与施工的协调措施等内容进行评分。(≤1分)优(1);良(0.9);中(0.8);差(0.7);无(0)

1.2 设计管理方案:1.对项目解读准确、设计构思合理。 2.设计进度计划及控制措施。 3.设计质量管理制度及控制措施。 4.设计重点、难点及控制措施。 5.设计过程对工程总投资控制措施。(1-2分)优(2);良(1.8);中(1.6);差(1.4);无(0)

1.3 采购管理方案:对采购工作程序、采购执行计划、采买、催交与检验、运输与交付、采购变更管理、仓储管理等内容进行评分。(≤1分)优(1);良(0.9);中(0.8);差(0.7);无(0)

1.4 施工平面布置规划:对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和临时设施、临时道路布置等内容进行评分。(≤1分)优(1);良(0.9);中(0.8);差(0.7);无(0)

1.5 施工的重点难点:对关键施工技术、工艺及工程项目实施的重点、难点和解决方案等内容进行评分。(≤1分)优(1);良(0.9);中(0.8);差(0.7);无(0)

1.6 施工资源投入计划:对劳动力、机械设备和材料投入计划进行评分。(≤1分)优(1);良(0.9);中(0.8);差(0.7);无(0)

1.7 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对采用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的情况进行评分。(≤1分)优(1);良(0.9);中(0.8);差(0.7);无(0)

1.8 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对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的使用等内容进行评分。(≤1分)优(1);良(0.9);中(0.8);差(0.7);无(0)

2.工程总承包报价: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开标时从以下方法中随机抽取确定:
投标报价:方法一: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评标价是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下同)算术平均值为A(当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20%(四舍五入取整)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6家时,剔除最高报价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A。)评标基准价 =A×K,K 值在开标时由招标人随机抽取确定,K 值的取值范围为 95%-98%。 有效投标文件是指进入第二阶段评审入围且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文件。投标报价相对评标基准价每低1%的所扣分值0.5分,每高1%的扣分值1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满分89分)

投标报价:方法二: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为A(当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20%(四舍五入取整)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6家时,剔除最高报价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A),招标控制价为B,则: 评标基准价=A×K1×Q1+B×K2×Q2,Q2=1-Q1, Q1取值范围为65%~85%;K1 的取值范围为 95%~98%;Q1、K1 值在开标时由招标人随机抽取确定。K2的取值范围,建筑工程为90%~100%,装饰、安装为88%~100%,市政工程为86%~100%,园林绿化工程为84%~100%,其他工程 88%~100%。K2由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明确。 有效投标文件是指进入第二阶段评审入围且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文件。投标报价相对评标基准价每低1%的所扣分值0.5分,每高1%的扣分值1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满分89分)

3.商务标:
项目管理机构:(满分2分)

项目管理机构:(1)建筑专业人员1名:同时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注册证书和建设工程类正高级(研究员级或教授级)工程师职称的; (2)结构专业人员1名:同时具有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建设工程类正高级(研究员级或教授级)工程师职称; (3)给排水专业人员1名:同时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注册执业证书和建设工程类正高级(研究员级或教授级)工程师职称的; (4)暖通专业人员1名:同时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暖通空调)注册执业证书和建设工程类正高级(研究员级或教授级)工程师职称的; (5)电气专业人员1名:同时具有注册电气工程师(供配电)注册执业证书和建设工程类正高级(研究员级或教授级)工程师职称的; (6)BIM专业人员1名:同时具有具有建筑信息模型技能证书和建设工程类正高级(研究员级或教授级)工程师职称的; (7)造价专业人员1名:同时具有具备国家注册一级造价工程师(含旧版注册造价工程师)和建设工程类正高级(研究员级或教授级)工程师职称的。 注:①上述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全部满足得2分,缺一项扣1分,扣完为止,上述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得分相互不可兼得,不得重复计分;②提供上述项目管理机构人员的社保机构出具的近半年(2022年3月2022年8月)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为项目管理机构人员缴纳的养老保险金缴费证明材料(并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加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的社保材料可视为原件;在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军事管理等从事工程设计、施工的技术人员不能提供养老保险缴纳证明的,由所在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若以上人员属于企业退休人员、退伍军人等客观原因无法提供养老保险材料,必须出具相关退休证明材料及劳动合同;否则一律按未提供养老保险金缴费证明材料处理且该项不得分。 (满分2分)

工程业绩:(满分0分)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满分0分)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类似工程业绩:(满分0分)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止,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njggzy.nanjing.gov.cn/njweb/login.html)下载招标文件。
5.2招标文件下载费用0元,工具使用费最高90元,平台使用费最高85元
5.3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22-10-25 09:30:00
6.投标截止时间
6.1投标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6.2逾期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7.1本次招标公告在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njggzy.nanjing.gov.cn/njweb)、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jsggzy.jszwfw.gov.cn/)和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www.jszb.com.cn)等媒介上发布。
8.其他
8.1、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模式。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招标文件载明的南京智能开标大厅网址,按系统提示完成开标流程。因投标人自身设施故障或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完成投标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后果。

8.2、投标人必须签署《施工现场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承诺书》,承诺书格式详见招标文件。

8.3、本标段实行电子招投标,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资格审查及评标所需材料录入e 路阳光交易平台,并编入资格审查申请文件或投标文件中。具体内容详见资格审查文件或招标文件。

8.4、潜在投标人的单位名称必须与企业资质证书上的单位名称一致。

8.5、如果您是第一次来南京地区投标,请您携带好本企业的相关资料到江东中路265号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先办理企业信息登记手续。所需材料及办理流程详见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njggzy.nanjing.gov.cn/njweb/)中《办事指南》,如未进行企业信息登记,可能导致无法进场交易。

8.6、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确定中标人,评标办法前7名,作为定标候选人,排名不分先后。若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少于7家的,则全部入围。定标按以下办法进行:

票决定标法:直接票决定标,票决采取投票计分法,具体定标方法如下:

(1)价格因素(权重20%)

以所有定标候选人投标报价的次低价为评标基准价,偏差率=100% ×|投标人报价 - 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按偏差率由低到高进行排序,偏差率越低,排序分越高。排序分分别为5分,4分,3分,2分,1分,0分。

(2)企业财务状况(权重20%)

按2018年、2019年、2020年企业资产负债率:

企业2018、2019、2020年连续三年资产负债率均<60%,排序分为5分;

60%≤2018、2019、2020年连续三年资产负债率均<61%,排序分为4分;

61%≤2018、2019、2020年连续三年资产负债率均<62%,排序分为3分;

62%≤2018、2019、2020年连续三年资产负债率均<63%,排序分为2分;

63%≤2018、2019、2020年连续三年资产负债率均≤65%,排序分为1分;其余排序分为0分。

(提供2018、2019、2020年连续三年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扫描上传至投标文件。若为联合体,以施工单位的数据为准)。

(3)企业实力及信誉(权重20%)

自2017年9月1日以来:

企业获得过两次及以上全国文明单位,排序分为5分;

企业获得过一次全国文明单位且两次及以上省级文明单位,排序分为4分;

企业获得过两次及以上省级文明单位,排序分为3分;

企业获得过一次省级文明单位且两次及上市级文明单位,排序分为2分;

企业获得过两次及以上市级文明单位,排序分为1分。

若为联合体,以施工单位的数据为准(提供获奖证书,由市级及以上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颁发,时间以证书上颁发时间为准,次数以证书不同的颁发批次为准。原件扫描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

(4)企业奖项(权重20%)

企业承担过的房屋建筑工程,获得过9个及以上国优奖项的排序分为5分,获得过8个国优奖项的排序分为4分,获得7个国优奖项的排序分为3分,获得过6个国优奖项的排序分为2分,获得5个国优奖项的排序分为1分,其余排序分为0分。(奖项必须提供获奖证书或获奖文件,原件扫描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参建奖项不予认可。若为联合体投标,以施工单位的数据为准。)

备注:①国优指鲁班奖、中国施工企业管理协会颁发的国家优质工程奖、 中国土木工程学会与詹天佑土木工程科技发展基金会联合评审的中国土木工程詹天佑大奖。

②获得工程奖项的有效期按照下列规定执行:国家级3年,获奖时间以发证或者发文之日为准,发证、发文时间不一致的,以发文的时间为准,有效期自投标截止时间往前推算。

(5)企业信用分(权重10%)

企业信用分:按南京市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公示的2021年下半年建筑业施工企业信用分为评价标准。排序为:获得100分的得5分,98分≤信用分<100分得4分,96分≤信用分<98分得3分,94分≤信用分<96分得2分,92分≤信用分<94分得2分,90分≤信用分<92分得1分,其余不得分。(以南京市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公示的信用分截图为准,提供投标人加盖公章的截图并编入投标文件中,若为联合体投标,则此项仅针对施工单位进行评分)。

(6)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答辩评分(权重10%)

本项目采用对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进行答辩,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针对定标评委会现场讨论拟定的问题进行回答,共2题。答辩题目由定标委员会针对本项目实际情况现场提出,出题范围包括对项目实施需求的理解、项目实施中的重难点分析及过程控制。排序分分别为:5分,4分,3分,2分,1分,0分。(本工程采用远程答辩模式。投标人登录招标文件载明的南京智能开标大厅网址,按操作手册要求参与答辩活动。操作手册详见招标文件或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微快递栏目。)

备注:定标委员会成员根据定标因素对各定标候选人进行评审比较后,进行一次性票决排名。票决采取投票计分法,即各定标委员会成员对所有进入定标程序的投标人择优排序进行打分,按总分高低排序推荐3名中标候选人。若出现分值一致的情况,以该单位2018、2019、2020年三年资产负债率最高的数值为准,相对低的单位优先。若负债率相同,则以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答辩分高的优先;如果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答辩分相同,则由定标委员会投票表决,得票最多者优先排名。

9.联系方式
招标人:南京市中西医结合医院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苏亚金诚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京市玄武区孝陵卫179号 地址:南京市建邺区泰山路159号正太中心大厦A座13层
邮编: 邮编:
联系人:钱工 联系人:张佳玮
电话:025-86495306 电话:13815431581
传真: 传真:025-83235046
招标人信用承诺书:http://221.226.86.139/huiyuan/BackEnd/ZhaoBiaoFileInfo/RetrieveImageData.aspx?RowGuid=c7be575b-7813-4de0-8d1d-2b2fc94ae64b&TableName=Sys_Attachs&FieldName=FileContent

文章推荐:

(江北新区)柳洲东路公园工程设计招标公告

柳洲东路公园工程

济南域外余热利用项目一期管网工程无影山北路(清河北路-二环北路)穿越京沪铁路段工程总承包(epc) 重新招标

济南域外余热利用项目一期管网工程无影山北路(清河北路-二环北路)穿越京沪铁路段工程总承包(epc) 重新招标招标公告

更多商机查看,下载保标APP

扫码关注小程序,获取商机更容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