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公司2024年营业厅装修改造工程设计项目(二次)
比选公告
本比选项目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公司2024年营业厅装修改造工程设计项目(二次)】(项目编号:【ZYT-20240905-028】),比选人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公司】,比选代理机构为【中邮通建设咨询有限公司】。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比选条件,现进行公开比选,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参选人(以下简称参选人)参选。
1. 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 项目概况: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公司2024年营业厅装修改造工程设计项目(二次),预估规模人民币30万元(不含税)。
1.2 采购内容及分包(标段)划分情况:
1.2.1采购内容:2024年武汉电信营业厅装修改造工程设计及技术服务。设计范围包括且不限于自营厅室内外装修改造、门头、强弱电布线、给排水、暖通空调系统、背景音乐系统、消防系统、网络系统、照明系统、安防监控系统、陈展家具、智能设备等。设计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平面设计方案、效果图、施工图、技术交底、施工跟进及主要装饰材料选购后的确认、设计概算、施工图预算、竣工验收、设计变更、家具、软装清单、智能设备清单等内容,设计内容需满足比选文件《技术规范书》要求。
1.2.2服务地域:湖北省武汉市。
1.2.3框架有效期限:自框架协议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或框架协议金额执行完毕(以先到者为准)。
1.2.4设计时限:自比选人正式通知后3天内向比选人提供设计平面方案、概算及效果图,并按照比选人评估意见修改至通过审批。平面方案通过后5天内,向比选人提交施工图并按照比选人评估意见修改至通过审批为止。施工图审批合格后5日内提交施工图预算。
1.2.5质量要求:满足比选人技术规范书要求达到合格标准
1.2.6分包(标段)划分情况:本项目不划分分包(标段)。
1.2.7中选数量及中选份额:中选人数量1人,中选份额100%。
本项目涉及的主要评估产品品类:CP01718设计【本项目将按照最新的《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应用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请重点关注处理结果适用的产品品类、处理措施、处理范围、禁限期等关键内容,请务必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查阅《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
1.3本项目设置最高参选限价,采用报折扣形式,最高参选折扣限价为90%,参选人参选报价高于最高参选限价的,其参选将被否决。
2. ★参选人资格要求
2.1 参选人基本资格要求
2.1.1 参选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比选人和比选代理机构。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参选的,应提供所属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
2.1.2 本项目要求参选人具备自2021年1月1日至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止的类似项目业绩(建筑工程设计类)。以单项合同或订单(如提供订单的,须同时提供框架协议)为准,必须提供合同关键页等。如提供框架或集中采购合同,必须提供相应的订单,并以订单累计含税金额作为该框架或集中采购合同金额计入业绩总额内。资料不全、评选委员会无法确定业绩的不予认可。(单项合同时间以双方签订落款时间为准,金额以单项合同含税金额为准;框架合同的时间以订单时间为准,金额以订单累计含税金额为准)。
2.1.3 参选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参选人,不得参加同一标段参选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比选项目参选。
2.1.4 本项目要求参选人提供廉洁参选承诺书。
2.1.5 本项目要求参选人满足以下信誉要求:参选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参选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没有因骗取中标/中选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参选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提供承诺书。
2.1.6 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2.2 参选人资质、人员要求
2.2.1参选人应具备有效期内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以下之一资质:
(1)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2)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丙级及以上资质;
(3)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丙级及以上资质;
(4) 工程设计建筑装饰工程专项丙级及以上资质。
2.2.2拟派设计负责人应具备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提供有效身份证件及资质证书复印件、近三个月社保证明(或劳动合同)。
2.3 参选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 为比选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 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参选资格的;
(3) 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 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 在最近三年内(自2021年07月01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骗取中标/中选、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 在最近五年内(自2019年07月01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 在最近五年内(自2019年07月01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 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 为本比选项目提供过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 为本比选项目的代建人;
(11) 为本比选项目的比选代理机构;
(12) 与本比选项目的代建人或比选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3) 与本比选项目的代建人或比选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4) 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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