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以及竣工验收合格并整体移交、工程及设备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等,同时承担
相关总体协调工作。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130t/h循环流化床锅炉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EPC总承包)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工程设
计市政行业热力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颁发的锅炉制造A级特
种设备生产许可证、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书、建
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书,应当具有相应的项目管理
体系和项目管理能力、财务和风险承担能力,以及与发包工程同类型(热力工程)的设计、
施工或者工程总承包业绩。
(2)本次招标拟派项目主要人员要求:
①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有效的安全生
产考核合格证书,担任过与拟建项目相类似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项目负责人;
②拟派设计负责人需具备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动力或暖通空调专业)或相关专业高级
工程师职称;
③拟派施工负责人需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有效的安全生
产考核合格证书;
④项目经理和施工负责人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
⑤项目经理不可以兼任施工负责人。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
投标;
(4)投标人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名单的投标人,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
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