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 |||||||||||||||||||||||||||||||||||||||||||||||||||||||||||||||||||||||||||||||
投资项目代码 | 2308-440114-04-01-188528 | ||||||||||||||||||||||||||||||||||||||||||||||||||||||||||||||||||||||||||||||
投资项目名称 | 花都区第二中学高中学位扩增项目 | ||||||||||||||||||||||||||||||||||||||||||||||||||||||||||||||||||||||||||||||
招标项目名称 | 花都区第二中学高中学位扩增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 | ||||||||||||||||||||||||||||||||||||||||||||||||||||||||||||||||||||||||||||||
标段(包)名称 | 花都区第二中学高中学位扩增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 | 公告性质 | 补充公告 |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
招标项目地点 | 广州市花都区 | ||||||||||||||||||||||||||||||||||||||||||||||||||||||||||||||||||||||||||||||
资金来源 | 财政资金 | 资金来源构成 | 财政资金 | ||||||||||||||||||||||||||||||||||||||||||||||||||||||||||||||||||||||||||||
招标范围及规模 | 完成本项目设计、施工、工程总承包管理、竣工图编制、工程竣工验收、移交的工程总承包、工程保修,配合招标人办理报建、报批、相关部门预算、结(决)算审核、配合招标人的审计和审计的调查、项目建设阶段全过程的综合协调等工作(具体以设计任务书和合同约定为准)。 | ||||||||||||||||||||||||||||||||||||||||||||||||||||||||||||||||||||||||||||||
招标内容 | 花都区第二中学高中学位扩增项目 设计施工总承包补充公告 花都区第二中学高中学位扩增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 (项目编号:JG2024-3343)于2024年7月11日在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网址:http://www.gzggzy.cn)、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网址:http://zbtb.gd.gov.cn)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www.cebpubservice.com/)发布招标公告,现对原招标文件相关内容进行调整,具体内容如下: 一、原招标公告已发布的招标文件、招标文件(GZZB版)有修改调整,以上文件均以补充公告另册发出的附件为准,请各投标单位自行下载。 二、对相关内容进行修改:
附表:
备注:计算资信部分评分原则如下: (1)施工部分:投标人如为联合体,则施工部分的评分只按联合体主办方提供的资料进行评审; (2)设计部分:投标人如为联合体,且承担设计任务的单位2家或以上的,则设计部分的评分只按投标人提供的《设计资信部分评审声明》中确定的一家设计单位所提供的资料进行评审,如投标单位提供多家或不提供的,其资信部分不得分。 评审评分材料要求: 一、类似工程业绩: 施工业绩: 业绩取自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或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证明材料扫描件。 1、如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证明材料扫描件:须同时提供①中标通知书或 施工许可证 ②合同关键页③ 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竣工验收备案表(或专业工程的竣工验收报告) 。业绩金额以中标通知书或施工合同(不含补充合同)或竣工验收备案相关资料为准。完成时间以竣工验收文件为准。 2、如业绩取自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投标人须同时提供类似工程业绩的项目名称及业绩在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中项目编号及项目相关信息打印页。不提供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及项目相关信息打印页的业绩不予评审。若投标人提供的项目名称与项目编号不一致:①项目名称和项目编号在平台内分别对应不同业绩的,以项目名称对应的业绩为准②项目名称存在对应业绩的,项目编号在平台内不存在对应业绩,以项目名称对应的业绩为准③项目名称在平台内不存在对应业绩,项目编号存在对应业绩的,以项目编号对应的业绩为准。评标委员会对业绩的评审以投标截止时间在平台内业绩上传件为依据。 (1)建筑面积以中标通知书或施工合同(不含补充合同)或竣工验收备案相关资料为准。 (2)完成时间以竣工验收文件为准。验收文件至少具有建设单位、勘察、设计、施工和监理单位盖章。 (3)平台内业绩上传件不符合上述要求的或登记的工程资质内容与施工合同等业绩证明资料不相符的,该项业绩不予认定。 设计业绩: (1) 设计业绩包括但不限于设计或勘察设计或设计施工总承包或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或EPC模式实施的建筑工程的设计任务。 (2) 设计业绩须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免招标证明)、合同关键页、施工图审查合格书作为证明文件。 (3) 业绩时间以施工图审查合格书载明的时间为准。建筑面积证明文件:如合同或施工图审查合格书均不能证明建筑面积的,可提供经业主确认的可证明业绩建筑面积的其他证明文件。 (4) 同一项目包含设计和勘察,对于承担设计任务的投标人,如满足设计业绩指标要求的,可以计算一项设计业绩。 不符合上述条件或未提供上述资料的不得分。 二、团队经历: 1、项目负责人 (1)施工管理经验:施工管理工作经验以工程相关专业毕业证载明毕业时间为准。 (2)项目负责人业绩: 1)业绩需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备案表、四库一平台业绩查询证明截图(包含项目负责人个人业绩查询截图),业绩取自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投标人须同时提供类似工程业绩的项目名称及业绩在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中项目编号及项目相关信息打印页。业绩金额以合同金额为准,所提供业绩证明材料须体现项目负责人姓名。 2)所有证明材料均须提交原件扫描件,未按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不得分。 3)业绩认定时间以竣工备案表注明时间为准。 2、设计负责人(1)须提供设计负责人职称证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设计负责人须为投标单位人员,须提供项目负责人的加盖社保局或税务局印章或网站打印的在投标单位缴纳的社保证明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2)获奖情况需提供获奖项目获奖证书或获奖文件扫描件,同一奖项只计一次,获奖时间以获奖证书落款日期为准,若获奖证书无法体现专业,则提供其他相关证明文件,否则不得分。 三、企业获奖: 施工获奖:①工程获奖时间以发证时间为准;②国家级工程质量奖指中国建设工程鲁班奖、国家优质工程金质奖、国家优质工程奖、中国土木工程詹天佑奖等;省级(含直辖市、自治区)工程质量奖项和市级工程质量奖项对应为工程的质量类获奖等,非质量类获奖不予计算;③须提供获奖证书或证明文件扫描件;④同一项目获得多个奖项的,该项目获奖只按其中一个奖项所在最高级别计算一次分数,不得重复计算。 BIM获奖: (1) BIM获奖是指:国家级BIM奖项是指中国施工企业管理协会主办的工程建设行业BIM大赛奖、中国图学学会主办的龙图杯、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主办的优路杯等。省级BIM奖项是指省级行政主管部门或省级协会颁发的BIM奖,市级BIM奖项是指市级行政主管部门或市级协会颁发的BIM奖,获奖时间以证书颁发日期为准。 (2)提供证书或相关证明文件扫描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3)不符合上述条件或未提供上述资料的不得分。 设计获奖: 国家级设计奖项是指由住建部颁发的全国优秀工程勘察设计奖、中国勘察设计协会颁发的全国优秀工程勘察设计行业奖或行业优秀勘察设计奖或工程勘察、建筑设计行业和市政公用工程优秀勘察设计奖、国务院颁发的国家科学技术奖、住建部的华夏建设科学技术奖励委员会颁发的华夏建设科学技术奖。省级奖项指由省级工程勘察设计行业协会颁发的省级优秀勘察设计奖、省级人民政府颁发的省科学技术奖;市级奖项指由市级工程勘察设计行业协会颁发的市级优秀勘察设计奖、市级人民政府颁发的市科学技术奖。 (2)对同一工程项目按获得的最高级别奖项只计取一次得分,不重复计取。若同一工程项目勘察和设计均获奖,如分别满足相应要求的,则分别按获得的勘察和设计的最高级别奖项各计取一次得分。时间以获奖证书上的颁发日期为准。 (3)获奖业绩须同时提供项目获奖证书和合同关键页作为证明文件。 (4)不符合上述条件或未提供上述资料的不得分。 优质工程奖:国家级优质工程奖是由国家建设主管部门或中国施工管理协会颁发,省级优质工程奖是由省级建设主管部门或省级施工管理协会颁发,市级优质工程奖是由市级建设主管部门或市级施工管理协会颁发, 投标人须提供相关获奖证书扫描件,获奖时间以证书中载明的发证时间为准,未按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不得分。 四、科技创新成果: (1)国家级科学技术奖是指由国务院颁发的国家科学技术奖、住建部的华夏建设科学技术奖励委员会颁发的建设科学技术奖类;省级科学技术奖是指各省级人民政府颁发的省科学技术奖;市级科学技术奖是指各市级人民政府颁发的市科学技术奖。 (2)投标人须奖项证书扫描件,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同一项目业绩奖项只计算一次,不累加计算。获奖时间以获奖证书发证日期为准。不符合上述条件或未按上述要求提供资料的不得分。 五、企业管理体系认证: 认证证书:须提供证书扫描件作为证明材料并加盖公章,否则不得分。 六、社会第三方信用评价: 企业信用等级证书: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或证明文件,时间以证书或证明文件时间为准。不提供或不符评审要求的不得分。 纳税信用A级纳税人:须提供企业纳税信用等级证书,或提供在国家税务总局官网(http://www.chinatax.gov.cn/index.html)或省级税务局网站纳税信用信息查询结果网页截图。A级纳税人只计算投标人自身,不计算投标人的分公司和子公司。时间以证书上注明的公示评价(评定)年度为准;不符合上述条件或未提供上述资料的不得分。 七、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配备: (1)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配备情况:相关人员需根据评审要求提供注册证、职称证(职称按最高等级计分)、身份证扫描件、社保证明(已退休人员提供退休证和劳动合同的扫描件)等证明材料。所有人员应提供近1个月(2024年5月或6月),由社保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社保证明资料原件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2)如为联合体投标,设计技术负责人、建筑专业、结构专业、给排水专业、电气专业、暖通专业、风景园林专业、造价专业、基坑支护专业人员均须为设计单位的企业人员。 八、本评分表中所附所有证明材料必须加盖投标人电子印章且内容必须清晰可辨,如因提供资料内容模糊导致评标时无法判断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负。上述资料不提供或提供不完整或提供不符合要求的不得分。 九、所有评委分数汇总后去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的算术平均值为投标人的最终得分。分数出现小数点,保留小数点后二位小数,第三位小数四舍五入。投标人满足多个档次的,按最高档得分。 十、中标单位需准备投标文件涉及的所有原件待查,如原件不齐或与原件不符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人资格,并上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三、本项目原定的投标登记时间、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投标文件解密时间、开标时间、递交投标文件备用光盘时间及场地安排现进行调整,具体交易活动日程、场地安排详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建设工程→项目查询(日程安排、答疑纪要)栏目,输入项目编号或项目名称查询最新信息。 四、原招标文件内容与本补充公告内容不一致之处,以本补充公告为准,其他内容不变。 招标人:广州市花都区教育局 招标代理机构:广州市中兴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日期:2024年7月15日 | ||||||||||||||||||||||||||||||||||||||||||||||||||||||||||||||||||||||||||||||
工期(交货期) | 总工期为690个日历天 | ||||||||||||||||||||||||||||||||||||||||||||||||||||||||||||||||||||||||||||||
最高投标限价 ( 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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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是 | ||||||||||||||||||||||||||||||||||||||||||||||||||||||||||||||||||||||||||||||
投标资格能力要求 | 投标人资格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主办方单位代表联合体授权)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3.2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提供)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 3.3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由承担施工任务方提供)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4投标人同时具有承接本项目所需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以下企业资质证书: 3.4.1工程设计资质:具备以下资质条件中任意一项:①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②具有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乙级或以上资质;③具有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乙级或以上资质;④具有建筑设计事务所资质;香港企业独立参加投标的,须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应符合本招标项目对工程资质的要求;香港企业独立参加投标的,须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应符合本招标项目对工程资质的要求。 3.4.2工程施工资质: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或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有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换领和延续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3]47号)的规定换领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或以上资质。 注:①香港企业的备案业务范围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详见链接:http://zfcxjst.gd.gov.cn/xxgk/wjtz/content/post_3137220.html)确定。 ②国内申请人具体勘察设计资质要求按照《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60号)、《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实施意见》(建市[2007]202号)、《工程设计资质标准》(建市〔2007〕86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促进建筑工程设计事务所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市(2016)261号)填写。企业资质证书有效期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2〕846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司局函市〔2023〕116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粤建许函〔2023〕820号)等相关规定。根据上述文件的要求,投标人需办理企业资质有效期延续的,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外国或澳门、台湾的设计企业如参与投标,必须选择一家符合上述条件的国内企业进行合作设计。香港企业如不单独作为承担设计任务的单位参加投标,也必须选择一家符合上述条件的企业进行合作设计。 ③工程施工资质内容按照建市[2014]159号文颁布的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对应的资质类别及等级的承包工程范围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5]154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2016]226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2〕846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司局函市〔2023〕116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粤建许函〔2023〕820号)等相关规定。根据上述文件的要求,投标人需办理企业资质有效期延续的,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办理。 3.5主要负责人资格要求: 3.5.1项目负责人(可兼施工负责人,即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如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主办方提供)要求: 具备相应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包括注册建筑师、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注册建造师或者注册监理工程师等,或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符合本招标项目要求的香港专业人士;未实施注册执业资格的,取得高级(或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不具 投标人业绩要求: 以招标文件为准 | ||||||||||||||||||||||||||||||||||||||||||||||||||||||||||||||||||||||||||||||
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 | 是 | 获取 招标文件的方式 | 下载 招标文件的网络地址: http://www.gzggzy.cn/ 获取纸质 招标文件的方式: | ||||||||||||||||||||||||||||||||||||||||||||||||||||||||||||||||||||||||||||
获取招标文件开始时间 | 2024-07-11 00:00:00 | 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4-08-07 10:00:00 | ||||||||||||||||||||||||||||||||||||||||||||||||||||||||||||||||||||||||||||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4-08-07 10:00:00 |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 投标人通过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 ||||||||||||||||||||||||||||||||||||||||||||||||||||||||||||||||||||||||||||
开标方式 | 线上开标 | 开标时间、地点 | 开标时间: 2024-08-07 10:00:00 开标地点: 广州市花都区玫瑰路10号(花都交易部) | ||||||||||||||||||||||||||||||||||||||||||||||||||||||||||||||||||||||||||||
公告发布媒介 | 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 | ||||||||||||||||||||||||||||||||||||||||||||||||||||||||||||||||||||||||||||||
招标人 | 广州市花都区教育局 | 办公地址 | 广州市花都区花城街公益路33号政府综合楼 | ||||||||||||||||||||||||||||||||||||||||||||||||||||||||||||||||||||||||||||
招标人联系人 | 梁工 | 联系电话 | 020-36897092 | ||||||||||||||||||||||||||||||||||||||||||||||||||||||||||||||||||||||||||||
招标代理机构 | 广州市中兴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 办公地址 | 广东省广州市花都区迎宾大道95号交通大楼404房 | ||||||||||||||||||||||||||||||||||||||||||||||||||||||||||||||||||||||||||||
招标代理联系人 | 林培选 | 联系电话 | 13450400216 | ||||||||||||||||||||||||||||||||||||||||||||||||||||||||||||||||||||||||||||
招标监督机构 | 广州市花都区建设工程招标和造价管理中心 | 联系电话 | 020-36897092 | ||||||||||||||||||||||||||||||||||||||||||||||||||||||||||||||||||||||||||||
发布责任人 | 广州市中兴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 ||||||||||||||||||||||||||||||||||||||||||||||||||||||||||||||||||||||||||||||
其他依法应当载明的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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