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察协作勤务大队营房项目扩初及施工图设计服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监察协作勤务大队营房项目扩初及施工图设计服务已由盐城市行政审批局以关于《关于监察协作勤务大队营房可研性研究报告的批复》盐行审投资【2022】74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盐城市城市资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盐城市城市资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地点:本项目位盐城市经济技术开发区,赣江路与希望大道交叉口,东区留置点西侧。
2.2项目规模:拟建2栋营房、1栋综合楼及地下车库等配套设施项目,占地约15000㎡,拟建设总建筑面积约20000㎡,最终以正式施工图纸为准。总投资额约1.2亿元。
2.3设计范围:本次招标项目为一个标段,主要招标范围为监察协作勤务大队营房项目扩初及施工图设计服务、扩初设计(含绿色建筑前期咨询服务、概算编制等)、施工图设计(含专项设计、施工工程中的咨询服务、绿色建筑二星级设计相关工作、招标配合等)、施工配合等全过程设计服务。其中主要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2.3.1第一阶段,对已有设计成果优化后进行扩初设计,配合发包人完成总平面、单体方案的报批报建,配合发包人完成全套扩初图纸报送主管部门审核;
2.3.2第二阶段,进行施工图设计及各专项设计,配合发包人完成相关审查,以及提供施工过程中的技术支持。包括建筑、结构、给排水、电气、通风与暖通空调、消防、门窗和雨棚、地基基础、室内外装饰、室外综合管网及道路、室内装修、智能化、绿色建筑咨询及设计、装配式建筑设计、室外景观及绿化、楼宇亮化、标识标牌、充电桩设计等所有设计内容;
2.3.3本项目的节能专项设计及绿色建筑设计(含建筑节能设计与绿色建筑前期咨询和绿色建筑二星级设计相关等服务由中标单位负责完成,涉及的所有费用请投标人自行在报价中考虑,中标后招标人不再另行支付相关费用),并配合完成相关部门的审查工作;
2.3.4中标设计单位负责图纸报送图审中心、消防、人防审查(报送图审全过程,包含项目送审、对接、跟进审查全过程),招标人提供必要协助;
2.3.5中标设计单位负责编制项目设计概算,并配合招标人完成财政等相关主管部门的审查;
2.3.6中标设计单位需配合招标人报规划、住建、财政等审批手续以及负责过程中的叠图;
具体详见设计任务书要求,招标人保留对招标范围及内容进行调整的权利。
2.4服务周期:45日历天将设计成果全部提交给招标人。
2.5质量标准及目标:
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省、市现行设计相关规范标准和《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16 年版)》等要求,确保通过相关部门的审批(其中初步设计须确保通过市行政审批局等相关部门的审批并取得批复,施工图设计须确保通过图审部门等相关部门的审批并取得批复,绿色建筑标准须确保达到国家绿色建筑二星级设计相关工作)。
质量目标: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达到相关设计标准的同时,其工程造价指标合理、科学,能有效控制工程造价。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格条件
(1)投标人资质类别和等级: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或建筑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并在人员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
(2)项目设计负责人资格要求:项目负责人须为本单位的在职职工,并取得注册一级建筑师执业资格。项目负责人须亲自参与设计的全过程并承担各阶段汇报工作。
(3)项目组成员(除项目负责人外)须至少配备5名专业设计人员,其中:建筑专业人员1名,须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结构专业人员1名,须具有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执业资格;给排水专业人员1名,须具有国家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执业资格;电气专业人员1名,须具有国家注册电气工程师(供配电)执业资格;暖通专业人员1名,须具有国家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暖通空调)执业资格;本项目设计过程中如设计人员不能满足设计需要,设计单位须无条件按招标人要求增加相关专业设计人员。
3.2信誉要求: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
(1)被国家、江苏本省省级有关部门及盐城市市级有关部门暂停招投标或市场准入资格且在公示处罚期内的。
(2)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均自记录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
(3)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信息正在被信用中国、信用江苏网站公布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已撤销或更正的除外。
(4)投标人作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被采取依法限制参与建设工程招投标惩戒措施的,且被有关部门推送在信用中国、信用江苏、信用盐城相关网站公示且在有效期内的。
凡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本项目招标人拒绝其投标,一经发现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在一次招投标活动中,相关参与人因上述情形,导致其资格预审不通过或者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人资格的,不因其之后情况的变化,改变已经作出的决定。
3.3投标人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本项目招标人拒绝其参加投标:
(一)近2年内因违反招标投标规定受到行政处罚的;
(二)近2年内被人民法院生效裁判认定存在违约情形的;
(三)在履行招标人以往的工程合同中存在严重违约行为的。
3.4投标申请人须保证投标承诺的项目组成员及代理人均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并确保从2022年1月开始至投标截止之日当月至少连续6个月均已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投标时无需提供缴费记录证明,中标候选人公示前、异议(投诉)提出时相关单位需提供缴费记录证明原件给招标人核验。(例:如开标日期为2015年10月的某一天,则投标单位需保证以上人员2015年2月以后任意连续6月养老保险均在本单位缴纳)。
3.5盐城市招投标及标后履约不良行为系统已启用,投标单位未按照招标文件约定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参与投标解密报价以及其他不良行为,将会被系统记录,影响后续参加我市招投标活动,请各投标人诚信投标、确保履约。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评标前由招标人对照省政府第120令要求,进行评标准备工作,并核实投标人和项目负责人的资质和资格、经历和业绩和信用状况等方面的情况。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盐城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购买招标文件。(投标人合理选择下载招标文件时间,逾期未下载造成无法提出答疑、无法投标等情形的,责任自负)。
5.2盐城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网址:
http://112.24.96.37:9930/TPBidder/memberLogin
5.3招标文件价格:每套售价¥200.00元/标段,在线网银支付,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电子档上传网址:
http://112.24.96.37:9930/TPBidder/memberLogin 。
7.评标办法
本工程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确定中标人,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盐城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上发布。
9.投标单位提交并在信息库(诚信库)发布的相关信息均应真实有效,提交的材料无任何伪造、修改、虚假成份,材料所述内容均为本单位真实拥有。若有违反一经查实,须退出所有在盐城市招标投标平台上正在进行的投标项目并被取消会员资格,禁止1-3年内进入盐城市招标市场的处罚。同时作为失信行为推送至相关网站,进行联合惩戒。
10.其他
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模式。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招标文件载明的网上开标大厅网址,按系统提示完成开标流程。因投标人自身设施故障或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完成投标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后果。
11.联系方式
招标人:盐城市城市资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盐城市世纪大道19号城投商务楼
联系人: 姜先生
电话: 0515-80501532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三实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盐城市紫金大厦15楼
邮 编: 224000
联系人: 吴先生、史女士
电 话: 18752242526、1590510299
2022年9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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