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州健康大厦改造及功能提升项目工程总承包(EPC)招标公告
标段编号: 3207062208300001001001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海州健康大厦改造及功能提升项目已由连云港市海州区行政审批局 以海行审投【2022】72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江苏海州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国有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工程总承包(EPC)(标段)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海州健康大厦项目位于大庆西路以北、富强路以西。原为海州区人民法院,现改造为海州健康大厦。
2.1.2建设规模:建筑面积约9628平方米,项目由3个地上单体建筑和1个地下消防水池水泵房及地上汽车库组成;3个地上单体建筑为既有建筑改造装修,地下消防水池为新建建筑。
2.1.3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5179.4万元,其中:
(1)设计费最高投标限价:190万元;
(2)施工费最高投标限价:4989.4 万元(含暂列金额人民币334万,此费用为不可竞争费用,含税);
注:投标人投标总限价、分项报价(设计、施工)均不得超过以上各最高投标限价,暂列金额为不可竞争费用必须按此金额报价,否则作无效标处理。
2.1.4工期要求:120日历天;其中设计工期30日历天,施工工期90日历天。
2.1.5 质量要求:
(1)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设计质量必须达到国家关于建设工程或相关工程设计深度的要求,并通过有关部门的审查和批准;
(2)采购要求的质量标准:工程所有设备、材料等采购必须保证质量符合有关标准规范的要求,合格率达到100%;
(3)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施工质量符合设计图纸及国家有关标准规范要求,工程质量达到国家及行业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2招标范围:本项目设计范围为加固设计、内外装饰装修设计、消防设计、水电暖通设计、智能化设计、景观设计;本工程包含初步设计深化、施工图设计、材料及设备采购、施工等全过程项目总承包,包括但不限于:(1)施工图设计,各阶段图纸报审、施工期及后续相关配合服务;(2)本项目装饰装修、消防(标准化使用)、水电安装、弱电(综合布线系统:管、线缆布设(含后期设备所用管线预留敷设到位)、网络(满足内外网使用)及电话开关插座等)、安防(管、线缆布设,网络监控系统设备、平台软件等)、暖通空调(含新风)、监控、景观体系及景观改造、电梯、家具用具、软装、建筑物加固及供电公司分支点出双电源引入等设备采购与施工,以及竣工验收、缺陷责任期内的所有工作内容;本项目为交钥匙工程,竣工验收交付后达到直接运营要求。(3)项目实施期间全过程成品保护(4)法律、法规规定涉及到本项目工程总承包范围内的全部工作。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工程总承包单位应当同时具有工程设计资质和施工资质,或者由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
(1)设计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
(2)施工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施工资质,并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
3.2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或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或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房屋建筑工程专业)或工程建设类高级职称,其中注册建造师须同时具备安全生产考核证B类(有效期内),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
(2)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包含以下情形:
①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②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3)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4)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需提供社会保险缴纳证明(2022年02月至2022年07月,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必须由社保部门出具并加盖公章或社保部门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没有加盖社保部门公章或电子专用章的,均不予以认可(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军事管理等部门从事工程设计的技术人员不能提供养老保险缴纳证明的,由所在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已退休仍在执业有效期内的提供退休证及聘用合同;总承包项目经理须全程参与招投标过程(含异议投诉)等投标过程的各项活动。
3.3 投标人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具备其他要求:
2019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拟报的总承包项目经理作为项目负责人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在4000 万元(含)及以上的公共建筑(不含住宅、商住楼类房地产项目、仓库、厂房类工业用房项目)建筑工程总承包项目或设计项目或施工项目。
注:①施工业绩证明材料:如为工程总承包或施工业绩,投标人必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登记表或发包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竣工验收备案表,缺一不可。如为设计业绩,类似业绩的认定以同时提供设计合同和施工图审查合格证(或出具加盖建设单位公章的施工图合格证明材料)为准,缺一不可。提供的业绩相关证明必须真实,如发现提供虚假资料,将取消其投标资格并追究相应责任;
②业绩时间:如为工程总承包或施工业绩,类似业绩时间认定以竣工验收证明时间或竣工验收备案表上的竣工验收时间为准,业绩工程规模以原始签约合同为准;如为设计业绩,类似业绩时间认定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业绩工程规模以原始签约合同为准,如上述证明材料不能证明其工程业绩,则需提供能反映该工程内容的证明材料并加盖建设单位公章;
③业绩合同:以原始签约合同为准,其余任何补充、变更及结算审核等金额均不作为业绩工程造价认定的依据;
④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能清晰的表明类似工程的投标人名称、项目负责人姓名、工程规模、施工内容、合同价款、时间等需要明示的内容,没有明确、缺项、含糊不清的造成无法确定的业绩不予认可。
⑤项目负责人相关业绩不是投标人承担的工程项目,不得作为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
3.3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工程总承包招标的投标人不得是工程总承包项目的代建单位、项目管理单位、全过程工程咨询单位、监理单位、造价咨询单位、招标代理单位或者与前述单位有利害关系的关联单位。
(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5)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6)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7)投标人近 3 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 5 年的。
3.4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以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必须是施工总承包单位。组成联合体投标的,由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组成不超过2家的联合体,联合体申请人必须明确牵头人,联合体双方必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成员应具备上述设计或施工资格要求)。申请人为联合体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参加资格申请;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规定:
(1)联合体各方必须按资格申请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通过资格申请的联合体,其各方组成结构或职责等资格条件不得改变;
(4)联合体各方应分别按照本资格申请文件的要求,填写资格申请文件中的相应表格,并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对联合体成员的资料进行统一汇总后一并提交给招标人;联合体牵头人所提交的资格申请文件应认为已代表了联合体各成员的真实情况;
(5)尽管委任了联合体牵头人,但联合体各成员在资格申请、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附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3.5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本工程招标工作执行连清办【2014】4号、连清办【2014】16号、连清办【2015】6号、连清办【2015】9号、连清办【2015】15号、连清办【2016】2号、连清办【2017】5号、连清办【2019】3号、连清办【2020】3号、连清办[2021]3号、苏清办【2014】5号、苏清办【2015】9号、苏清办【2016】7号、苏清办【2017】6号文、苏清办【2018】4号、苏清办【2019】3号、苏清办【2020】2号、苏清办﹝2021﹞5号、苏清办【2022】17号文等文件,凡是出现在上述文件中的投标单位和项目经理,且未解禁的,将不予受理投标。
(2)本工程招标工作遵照苏建建管(2013)508号文、建市规(2019)12号执行:投标企业及总承包项目经理未被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投标、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和施工项目负责人、不出借挂靠资质等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详见招标文件附件)。
本工程招标工作执行连建发【2019】182号文、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告【2018】6号规定。投标人本次投标所用资质在投标有效期内须为江苏省建筑业监管信息平台“动态监管不合格资质查询”合格企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合格情况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详见招标文件附件)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详见招标文件附件)
(3)本工程执行苏建建管〔2016〕214号文、苏建建管(2017)236号、苏建规【2020】1号文及相关问题解释的规定,依法应当进行招标的工程,招标投标时,除项目经理外,其他现场人员不再要求明确;总承包合同备案时,项目经理随招投标系统自动导入总承包合同备案系统,其他关键岗位人员需在企业已注册(或备案)的人员库中勾选后自动生成。
(4)本项目执行“关于印发《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苏信用办(2018)23号文件的要求。以“信用中国”公布的“失信惩戒”查询对象模块的信息为准(提供无失信惩戒承诺书,格式见招标文件格式)。惩戒期限自网站上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开始,直至撤销或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
(5)招标人谢绝挂靠单位参与本工程的投标。招标人将对投标人进行考察、了解,如在招投标过程中发现以他人名义投标并中标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 没收其全部投标保证金,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直至建议有关部门吊销资质证书。
4. 招标文件的获取(如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方报名下载完成)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2年8月31日至2022年9月7日止;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 CA 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选用: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http://spzx.lyg.gov.cn/lygweb/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投标申请人可登陆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下载获取招标文件,请投标单位在上述规定时间内支付招标文件费用并下载招标文件。
5. 投标截止时间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2022年9月30日09时00分。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注:本工程采用不见面开标交易模式(具体方法详见招标文件投标须知前附表);
6.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条件如下:
(1)企业营业执照 (如是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均须提供);
(2)企业资质证书 (如是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均须提供相应资质证书);
(3)安全生产许可证(仅施工单位提供);
(4)企业开户许可证或企业基本存款账户信息资料(如为联合体,联合体牵头人提供);
(5)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注册资格证书;
(6)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考核B类证(仅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为注册建造师的须提供此项);
(7)总承包项目经理需提供劳动合同、社会保险缴纳明细证明(社会保险缴纳明细证明必须由社保部门出具并盖章,在本单位缴纳社会保险时间为2022年2月至2022年7月)
(8)总承包项目经理类似业绩证明;
(9)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投标时须提供);
(10)投标人承诺书(如为联合体,联合体各成员均须提供;格式详见投标文件格式);
说明:投标人必须将上述资格审查资料原件扫描件上传至投标文件中,否则资格审查不合格。
7. 评标方法:综合评估法
本工程采用评定分离方式择优选择承包人,定量评审采用综合评估法,定标办法采用直接票决定标法。
本项目招标不采用两阶段评标。
评标委员会根据评标方案规定的评分细则,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要求的投标文件的各评审因素进行评审、比较、打分,并按得分高低顺序推荐不排序不超过7名定标候选人。评标委员会在推荐定标候选人时,如因投标人的评标价、综合得分相同而影响排序,原则上综合得分相同的应以评标价较低的优先,评标价相同及其它情形应以抽签方式确定排序。
分值构成 (总分100分) |
技术标:项目管理组织方案:9分 经济标:工程总承包报价: 89分 商务标:项目管理机构: 2分 |
||
序号 |
评分项 |
评分因素(偏差率) |
评分标准 |
1 |
工程总承包报价(89分) |
报价评审(工程总承包范围内的所有费用)(87分) |
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评标价低于评标基准价1%,扣0.5分,评标价高于评标基准价1%,扣1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评标基准价的计算: 评标基准价=(A×50%+B×30%+C×20%)×K A=招标控制价×(100%-下浮率Δ); B=在规定范围内的除C值外的任意一个评标价,在初步评审后随机抽取确定;投标人可通过腾讯会议直播方式见证B值抽取过程,如投标人未参与见证B值抽取过程,视为认同B值抽取结果; C=在规定范围内的最低评标价;其规定范围是指:下限为评标价算术平均值×70%与招标控制价×30%之和下浮25%(含)的价格,上限为最高评标价; K值取值范围:95%、95.5%、96%、96.5%、97%、97.5%、98%,开标时随机抽取确定; Δ值取值范围:6%、7%、8%、9%、10%、11%、12%,开标时随机抽取确定; 评标价为经初步评审后的有效投标报价。 B值抽取方法: (1)若评标价在A值的95%(及以上)范围内,则该类评标价不纳入B值抽取范围; (2)若在A值的95%-92%(含)、92%-89%(含)范围内,则在两个区间内各抽取一个评标价(若只有一个区间,则只在此区间内抽取一个评标价;若区间内只有一个评标价,则该值自动进入抽取范围);与在A值的89%以下至规定范围内(C值以上,不含C值)的其他评标价合并后作为B值抽取范围; (3)若均不在A值的95%-92%(含)、92%-89%(含)范围内,则将A值的89%以下至规定范围内(C值以上,不含 C值)的评标价作为B值抽取范围; (4)若以上(2)、(3)区间均无评标价可抽取,则再将A值的95%(及以上)范围内的评标价(C值以上,不含C值)作为B值抽取范围,随机抽取B值。 说明: 1)上述招标控制价和评标价均应扣除暂列金额后参与计算和抽取;应扣除的暂列金额应在招标文件中明确,开标时不再另行计算。 2)除确认存在计算错误外,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 |
投标报价合理性(2 分) |
本项指标用于对工程总承包报价中不合理报价的评价,以下评审方法供参考: 1.工程总承包报价是否与招标范围相一致; 2.工程总承包报价是否与投标项目管理组织方案相匹配; 3.工程总承包报价中的风险金计取是否明确、合理。 |
||
说明:1.评标价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 2.有效投标文件是指未被评标委员会判定为无效标的投标文件。 |
|||
2 |
项目管理组织方案(9分) |
1.总体概述(1分) |
对工程总承包的总体设想、组织形式、各项管理目标及控制措施、施工实施计划、设计与施工的协调措施等内容进行评分。 |
2.设计管理方案(2分) |
1.对项目解读准确、设计构思合理。 2.设计进度计划及控制措施。 3.设计质量管理制度及控制措施。 4.设计重点、难点及控制措施。 5.设计过程对工程总投资控制措施。 |
||
3.采购管理方案(1分) |
对采购工作程序、采购执行计划、采买、催交与检验、运输与交付、采购变更管理、仓储管理等内容进行评分。 |
||
4.施工平面布置规划(1分) |
对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和临时设施、临时道路布置等内容进行评分。 |
||
5.施工的重点难点(1分) |
对关键施工技术、工艺及工程项目实施的重点、难点和解决方案等内容进行评分。 |
||
6.施工资源投入计划(1分) |
对劳动力、机械设备和材料投入计划进行评分。 |
||
7.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1分) |
对采用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的情况进行评分。 |
||
8.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1分) |
对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的使用等内容进行评分。 |
||
注:(1)项目管理组织方案采用暗标形式。项目管理组织方案应根据招标文件要求,使用投标制作工具按章节目录分段上传,正文所用文字采用“宋体”四号“常规”字(黑色),大、小标题所用文字采用“宋体”三号“加粗”字(黑色),图表中所用文字采用“宋体”四号“常规”字(黑色)。不得设置页码、页眉、页脚。 (2)项目管理组织方案内容、文字均不得出现彩色文字、标设图形;不得出现投标单位名称、相关人员姓名等和其他可识别投标人身份的字符、徽标、人员名称以及其他特殊标记等。 ① 目管理组织方案总篇幅(不含封面、封底及目录)不得超过100页,每多一页扣减0.2 分。 ②项目管理组织方案各评分点得分应当取所有技术标评委评分中分别去掉一个最高和最低评分后的平均值为最终得分。项目管理组织方案中(项目管理机构评分点除外)除缺少相应内容的评审要点不得分外,其它各项评审要点得分不应低于该评审要点满分的70%,如果得分小于设定分值的70%时请评委文字描述具体原因。 |
|||
3 |
项目管理机构(2分) |
1.拟派设计负责人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且同时具备高级工程师职称的,得1分; 2.设计团队中各专业配备齐全(不含设计项目负责人):至少包括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电气工程(供配电)、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暖通空调)的,得1分,否则不得分。 注:1、请将上述相关证书原件扫描上传至投标文件中,专业认定以注册证书或执业注册资格为准,否则不得分。 2、拟派设计管理团队成员均须为投标人本企业人员,投标时需要提供为拟派设计管理团队成员缴纳的近六个月(2022年2月—2022年7月)由当地社保机构出具社保缴纳明细证明,并加盖社保机构章(或电子专用章);如为退休人员需提供单位聘用合同及退休证明;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军事管理等部门从事工程设计的技术人员不能提供养老保险缴纳证明的,由所在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否则不得分。 3、禁止上述人员一人身兼多职(一个专业、一人多证、或一本证书有多专业的仅计一次,不重复计分)。 |
其他注意事项
所有投标文件在递交截止时间前完成网上投标文件的上传(如联合体投标,由牵头单位上传),CA密码锁无需递交,由投标单位在不见面开标系统中自行解密。
网上上传投标文件,要求所有文件清晰完整上传,评委评审一律以网上上传的资料为评审依据,如果因上传的证明文件不完善、上传的扫描件不完整或无法清晰辨认,将视为无效证明文件。
8.定标:直接票决定标法,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江苏海州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建威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
地址: |
地址:连云港市海州区学院路8号山海国际酒店二楼206 |
邮编: |
邮编:222000 |
联系人: |
联系人:李工 |
电话: |
电话:0518-82396888 |
10.特别提醒
(1)招(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使用说明
招(投)标人在制作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及招(投)标文件时,应使用连建招办[2018]2号文规定的示范文本格式。
投标人请到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投标人登入”栏下载投标(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制作工具,并下载CA锁驱动、CAD控件等应用程序,用于打开招标文件并制作投标文件。
国泰新点和广联达招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已衔接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7.0版招投标系统平台,投标人可选择使用。投标过程中遇到软件问题可联系相应软件公司寻求技术支持。联系方式如下:
软件公司名称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广联达 |
郑磊 |
13812332568 |
刘书丹 |
18651253807 |
|
国泰新点 |
黄桂松 |
15896100880 |
朱家旺 |
18905137238 |
|
张海南 |
18505182641 |
本次招标文件采用最新制作工具进行制作,投标人务必采用最新制作工具进行制作,投标单位制作投标文件时如遇投标工具中投标格式与招标文件不一致,请投标单位按照招标文件中投标格式要求编制一份投标文件资料添加在投标工具的【投标其他文件】中。如因投标人未按要求执行造成的一切后果(包括废标)均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注:(本项目为工程总承包招标,标书制作采用货物模板)
(2)如果您是第一次在连云港地区进行网络投标,请您先联系江苏CA公司办理网络投标密码锁和企业电子签章,然后联系国泰新点软件公司进行密码锁的激活,用密码锁登陆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站会员系统进行诚信信息库的操作,以上步骤不进行或操作不完善,可能导致无法进场交易。
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连云港市海州区凌洲东路9号(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密码锁激活:市区国有项目(国泰新点软件公司负责激活)
登录网站: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企业名称 |
中国金融认证中心 |
江苏省国信数字科技有限公司 |
CA名称 |
CFCA |
国信CA |
联系人 |
孙丽丽18005133017 |
周梦雪15298603303 魏飞18261319191 |
电话 |
18005133017 |
客服电话:4000251010 |
办公地址 |
连云港市海州区凌州东路9号政务服务中心3号楼一楼大厅CFCA窗口 |
连云港市海州区凌州东路9号政务服务中心3号楼一楼[国信CA]窗口 |
文章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