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东海县殡仪馆提升改造项目的招标公告 | |||||||||||||||||||||||||||||||||||||||||||||||||||||||||||||||||||||||||||||||||
项目编号 | 3207222405230001 | 项目名称 | 东海县殡仪馆提升改造项目 | ||||||||||||||||||||||||||||||||||||||||||||||||||||||||||||||||||||||||||||||
标段编号 | 3207222405230001001001 | 标段名称 | 东海县殡仪馆提升改造项目设计 | ||||||||||||||||||||||||||||||||||||||||||||||||||||||||||||||||||||||||||||||
招标人名称 | |||||||||||||||||||||||||||||||||||||||||||||||||||||||||||||||||||||||||||||||||
代理机构名称 | |||||||||||||||||||||||||||||||||||||||||||||||||||||||||||||||||||||||||||||||||
项目批准机关名称 | |||||||||||||||||||||||||||||||||||||||||||||||||||||||||||||||||||||||||||||||||
工程所须资金来源 | |||||||||||||||||||||||||||||||||||||||||||||||||||||||||||||||||||||||||||||||||
工程地点 | |||||||||||||||||||||||||||||||||||||||||||||||||||||||||||||||||||||||||||||||||
工程规模 | |||||||||||||||||||||||||||||||||||||||||||||||||||||||||||||||||||||||||||||||||
标段具体信息 | |||||||||||||||||||||||||||||||||||||||||||||||||||||||||||||||||||||||||||||||||
申请人可申请的最多标段数 | |||||||||||||||||||||||||||||||||||||||||||||||||||||||||||||||||||||||||||||||||
报名地点 | |||||||||||||||||||||||||||||||||||||||||||||||||||||||||||||||||||||||||||||||||
公告发布日期 | |||||||||||||||||||||||||||||||||||||||||||||||||||||||||||||||||||||||||||||||||
计划开工时间 | 计划竣工时间 | ||||||||||||||||||||||||||||||||||||||||||||||||||||||||||||||||||||||||||||||||
公告开始时间 | 2024年5月29日 | 公告结束时间 | 2024年6月5日 | ||||||||||||||||||||||||||||||||||||||||||||||||||||||||||||||||||||||||||||||
工程类型 | 设计 | ||||||||||||||||||||||||||||||||||||||||||||||||||||||||||||||||||||||||||||||||
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 |||||||||||||||||||||||||||||||||||||||||||||||||||||||||||||||||||||||||||||||||
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 |||||||||||||||||||||||||||||||||||||||||||||||||||||||||||||||||||||||||||||||||
拟选报名人员资质等级 | |||||||||||||||||||||||||||||||||||||||||||||||||||||||||||||||||||||||||||||||||
企业业绩、信誉 | |||||||||||||||||||||||||||||||||||||||||||||||||||||||||||||||||||||||||||||||||
项目经理(总监)/建造师业绩、信誉 | |||||||||||||||||||||||||||||||||||||||||||||||||||||||||||||||||||||||||||||||||
其他条件 | |||||||||||||||||||||||||||||||||||||||||||||||||||||||||||||||||||||||||||||||||
公告信息 | 东海县殡仪馆提升改造项目 设计 标段编号: 3207222405230001001001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江苏省东海县殡仪馆 (项目业主) 的 东海县殡仪馆提升改造项目 已由 东海县数据局 以 东数复【 2024】11号文 批准建设 。 建设资金来 源 自筹资金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 现对 东海县殡仪馆提升改造项目设计 进行公开招标 , 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 。 江苏宏业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受招标人 江苏省东海县殡仪馆 委托 代理本项目的招标事宜 , 欢迎 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 东海县殡仪馆提升改造 ; 2.2标段名称: 东海县殡仪馆提升改造项目 设计 ; 2.3项目地点: 本 项目 拟对 东海县殡仪馆南馆区、北馆区进行提升改造 ,南馆位于牛山街道西 双湖 桥西北侧 ; 北馆 位于双店镇 季岭村水库 ( G310)北 500米处 ; 2.4建设 范围及 规模:南馆本次改造保留火化间及悼念综合厅总面积为 2100平方米。改造内容及改造规模:对保留火化间及悼念综合厅外立面进行提升改造,改造面积约1200平方米;新建1号楼面积2053.87平方米(其中1041平方米作为业务用房使用,179.87平方米作为悼念区使用,833平方米作为祭扫区使用);新建2号楼面积2486.16平方米(其中1145平方米作为骨灰寄存区,1341.16平方米作为后勤管理用房使用);新建3号楼面积为954.24平方米作为家属悼念区;新建4号楼面积为581.44平方米作为家属悼念区;新建悼念走廊140.79平方米作为悼念区使用;新建集散广场区面积为60平方米,本次改造总计新建工程总面积6276.50平方米。室外广场总占地面积11570.37?,本次改造室外新做雨水管网、污水管网、给水管网、消防管网、检查井、化粪池、沥青道路、强弱电管网、监控系统、路灯、绿化、车位等景观亮化工程。新建建筑消防按现行消防验收标准设计建设,原火化间及悼念综合厅总面积为2100平方米消防提升改造 。 北馆区 原有一栋用于 遗体处理、火化综合用馆建筑面积 203 8平方 米,本次对其外立面及室内装修进行提升改造,外立面改造面积1820. 8平方 米,室内装修改造建筑面积203 8平方 米;馆区室外广场占地21316.2?。本次室外广场改造新做雨水管网、污水管网、给水管网、消防管网、检查井、化粪池、沥青道路、强弱电管网、监控系统、路灯、绿化、车位等景观亮化工程。原有火化车间功能调整更换部分火化机及尾气净化设备。原有综合用馆本次增设消防系统确保 消防 验收合格。 2.5 设计服务期限 :合同签订后 30 日历天 内完成 。 2.6招标 设计 服务范围: 本次设计服务范围 包括 但不限于 方案设计及优化、初步设计(含 扩初及 投资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含变更设计) 、 专项设计(如 室内装修 等)及其他设计相关服务内容等所有内容。确保 设计的 图纸取得图审合格证书。设计人 配合 完成相关的报批和审批工作(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等报批过程),施工过程中的设计配合、竣工图编制配合、等所有需设计单位配合的工作 。 2.7质量标准:方案设计 (含估算) 、初步设计(含概算)、施工图设计 (施工图审查)等 各阶段设计深度 符合国家、江苏省相关规范、标准,达到本项目设计任务书的要求 , 各阶段设计成果须通过招标人及审查 机构审查并审查合格,并提供后续相关技术服务至本项目竣工验收工作结束。 2.8最高投标限价: 120 万元,高于最高投标限价 的按 无效投标处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以下条件属于资格审查合格条件。 3.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并具有有效营业执照。 3.2 企业基本户开户许可证或企业基本存款账户信息证明。 3.3 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 4 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 并在暂停期内的; 3 .5 投标人须 具备 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或综合甲级设计资质(有效期内); 3. 6 拟投入项目负责人应 具备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注册有效期内) ; 3. 7 投标单位拟报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 提供劳动合同(有效期内)及近 6个月(2023年 11 月- 202 4 年 04 月)社保机构出具社保缴纳证明材料,并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如为退休人员需提供单位聘用合同及退休证明)。 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必须全程参与招投标过程(含开标 、异议投诉等) 。 3. 8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由投标当事人自行承诺并扫描上传(格式详见 第七章 投标文件格式 ); 说明:无行贿犯罪承诺必须反映投标人( 3年内)、法定代表人(5年内)、项目负责人(5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具体时间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 3. 9 本工程执行以下文件:苏信用办〔 2018〕23号关于印发《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公布为准,惩戒期限自网站上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开始,直至撤销或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 3. 10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 3)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 4)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 5)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 6)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 7)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 8)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 9)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 10)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 11)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 12)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设计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 13)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 14)本工程执行苏信用办(2018)23号文,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的机制。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和信用江苏公布为准,惩戒期限自网站上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开始,直至撤销或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 3.1 1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1 2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招标人不给予投标人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 .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 202 4 年 05 月 29 日至 202 4 年 06 月 05 日; 5 .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申请人使用江苏CA数字证书 在规定时间内登 录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选用: 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 5 .3潜在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随时查看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中有关该工程招标文件的答疑内容。否则,由此引起的投标损失自负。 如有疑问请咨询国泰新点软件公司工作人员:黄工 : 15896100880 朱工: 15161373079 张工:18505182641 。 6.投标 截止时间 6 .1 投标截止时间为 : 202 4 年 06 月 20 日 上午 09 时 00 分。 注:本工程采用不见面开标交易模式(具体方法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中招标人补充的其他内容) 6 .2逾期上传或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 评标办法 本次评标采用 综合评估法 。 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评标委员会在推荐中标候选人时,如因投标人的评标价得分、综合得分相同而影响排序,原则上综合得分相同的应以评标价较低的优先,评标价相同及其它情形应由招标人代表随机抽取确定排序。 评分标准如下:
8.其他注意事项 8.1 本次招标要求网络投标(加密文件),不需要投标人提供纸质投标文件,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向招标人提供一正 四 副共 五 份书面投标文件(必须与网络上传投标文件(加密文件)一致),电子投标文件(光盘)一份。 8.2 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网上投标文件上传。 8.3 电子标书制作: 投标人请到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投标人登入栏下载投标(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制作工具,并下载 CA 锁驱动、CAD 控件等应用程序,用于打开招标文件并制作投标文件。 国泰新点和广联达招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均已衔接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 7.0 版招投标系统平台,投标人可自行选择使用。投标过程中遇到软件问题可联系相应软件公司寻求技术支持。 注:如果您是第一次在连云港地区进行网络投标报名(网络系统 7.0 版),请您先联系江苏 CA公司和江苏翔晟办理网络投标密码锁和企业电子签章,然后联系国泰新点软件公司及广联达软件公司进行密码锁的激活,用 密码锁登陆相关 网站会员系统进行诚信信息库的操作,以上步骤不进行或操作不完善,可能导致无法报名进场交易。
注:投标制作软件中 授权委托书中,委托代理人不能签字或签章的,须盖章或签字后扫描上传至其他材料中,投标单位制作投标文件时如遇投标工具中投标格式与招标文件不一致,请投标单位按照招标文件中投标格式要求编制一份以原件扫描件形式上传到投标所需其他材料中。如因投标人未按要求执行造成的一切后果(包括废标)均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 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上 同时 发布。 10.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 江苏省东海县殡仪馆 地 址: 东海县牛山街道西双湖西侧 联 系 人: 熊主任 电 话: 15996139825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宏业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东海县牛山街道幸福北路 166号浅水湾美墅5区7栋7-2号 联 系 人:唐工 电 话: 0518-87251856/ 13775416740 异议 书接收 单位: 江苏宏 业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联系 电话: 0518-87251856 。 投诉 书接收 单位 :东海县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中心, 联系电话: 0518-80301650 。 | ||||||||||||||||||||||||||||||||||||||||||||||||||||||||||||||||||||||||||||||||
招标人联系方式 | |||||||||||||||||||||||||||||||||||||||||||||||||||||||||||||||||||||||||||||||||
地址 | 联系人 | ||||||||||||||||||||||||||||||||||||||||||||||||||||||||||||||||||||||||||||||||
传真 | 电话 | ||||||||||||||||||||||||||||||||||||||||||||||||||||||||||||||||||||||||||||||||
邮编 | E-mail | ||||||||||||||||||||||||||||||||||||||||||||||||||||||||||||||||||||||||||||||||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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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 | E-mail | ||||||||||||||||||||||||||||||||||||||||||||||||||||||||||||||||||||||||||||||||
报名信息 | 请申请人于 至 ,每天上午 时 分 至 时 分,下午 时 分 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报名,报名经办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并于 至 ,每天上午 时 分至 时 分,下午 时 分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获取 。 | ||||||||||||||||||||||||||||||||||||||||||||||||||||||||||||||||||||||||||||||||
特殊公告 [0] 东海县殡仪馆提升改造项目 设计 标段编号: 3207222405230001001001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江苏省东海县殡仪馆 (项目业主) 的 东海县殡仪馆提升改造项目 已由 东海县数据局 以 东数复【 2024】11号文 批准建设 。 建设资金来 源 自筹资金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 现对 东海县殡仪馆提升改造项目设计 进行公开招标 , 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 。 江苏宏业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受招标人 江苏省东海县殡仪馆 委托 代理本项目的招标事宜 , 欢迎 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 东海县殡仪馆提升改造 ; 2.2标段名称: 东海县殡仪馆提升改造项目 设计 ; 2.3项目地点: 本 项目 拟对 东海县殡仪馆南馆区、北馆区进行提升改造 ,南馆位于牛山街道西 双湖 桥西北侧 ; 北馆 位于双店镇 季岭村水库 ( G310)北 500米处 ; 2.4建设 范围及 规模:南馆本次改造保留火化间及悼念综合厅总面积为 2100平方米。改造内容及改造规模:对保留火化间及悼念综合厅外立面进行提升改造,改造面积约1200平方米;新建1号楼面积2053.87平方米(其中1041平方米作为业务用房使用,179.87平方米作为悼念区使用,833平方米作为祭扫区使用);新建2号楼面积2486.16平方米(其中1145平方米作为骨灰寄存区,1341.16平方米作为后勤管理用房使用);新建3号楼面积为954.24平方米作为家属悼念区;新建4号楼面积为581.44平方米作为家属悼念区;新建悼念走廊140.79平方米作为悼念区使用;新建集散广场区面积为60平方米,本次改造总计新建工程总面积6276.50平方米。室外广场总占地面积11570.37?,本次改造室外新做雨水管网、污水管网、给水管网、消防管网、检查井、化粪池、沥青道路、强弱电管网、监控系统、路灯、绿化、车位等景观亮化工程。新建建筑消防按现行消防验收标准设计建设,原火化间及悼念综合厅总面积为2100平方米消防提升改造 。 北馆区 原有一栋用于 遗体处理、火化综合用馆建筑面积 203 8平方 米,本次对其外立面及室内装修进行提升改造,外立面改造面积1820. 8平方 米,室内装修改造建筑面积203 8平方 米;馆区室外广场占地21316.2?。本次室外广场改造新做雨水管网、污水管网、给水管网、消防管网、检查井、化粪池、沥青道路、强弱电管网、监控系统、路灯、绿化、车位等景观亮化工程。原有火化车间功能调整更换部分火化机及尾气净化设备。原有综合用馆本次增设消防系统确保 消防 验收合格。 2.5 设计服务期限 :合同签订后 30 日历天 内完成 。 2.6招标 设计 服务范围: 本次设计服务范围 包括 但不限于 方案设计及优化、初步设计(含 扩初及 投资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含变更设计) 、 专项设计(如 室内装修 等)及其他设计相关服务内容等所有内容。确保 设计的 图纸取得图审合格证书。设计人 配合 完成相关的报批和审批工作(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等报批过程),施工过程中的设计配合、竣工图编制配合、等所有需设计单位配合的工作 。 2.7质量标准:方案设计 (含估算) 、初步设计(含概算)、施工图设计 (施工图审查)等 各阶段设计深度 符合国家、江苏省相关规范、标准,达到本项目设计任务书的要求 , 各阶段设计成果须通过招标人及审查 机构审查并审查合格,并提供后续相关技术服务至本项目竣工验收工作结束。 2.8最高投标限价: 120 万元,高于最高投标限价 的按 无效投标处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以下条件属于资格审查合格条件。 3.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并具有有效营业执照。 3.2 企业基本户开户许可证或企业基本存款账户信息证明。 3.3 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 4 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 并在暂停期内的; 3 .5 投标人须 具备 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或综合甲级设计资质(有效期内); 3. 6 拟投入项目负责人应 具备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注册有效期内) ; 3. 7 投标单位拟报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 提供劳动合同(有效期内)及近 6个月(2023年 11 月- 202 4 年 04 月)社保机构出具社保缴纳证明材料,并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如为退休人员需提供单位聘用合同及退休证明)。 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必须全程参与招投标过程(含开标 、异议投诉等) 。 3. 8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由投标当事人自行承诺并扫描上传(格式详见 第七章 投标文件格式 ); 说明:无行贿犯罪承诺必须反映投标人( 3年内)、法定代表人(5年内)、项目负责人(5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具体时间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 3. 9 本工程执行以下文件:苏信用办〔 2018〕23号关于印发《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公布为准,惩戒期限自网站上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开始,直至撤销或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 3. 10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 3)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 4)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 5)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 6)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 7)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 8)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 9)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 10)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 11)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 12)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设计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 13)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 14)本工程执行苏信用办(2018)23号文,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的机制。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和信用江苏公布为准,惩戒期限自网站上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开始,直至撤销或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 3.1 1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1 2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招标人不给予投标人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 .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 202 4 年 05 月 29 日至 202 4 年 06 月 05 日; 5 .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申请人使用江苏CA数字证书 在规定时间内登 录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选用: 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 5 .3潜在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随时查看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中有关该工程招标文件的答疑内容。否则,由此引起的投标损失自负。 如有疑问请咨询国泰新点软件公司工作人员:黄工 : 15896100880 朱工: 15161373079 张工:18505182641 。 6.投标 截止时间 6 .1 投标截止时间为 : 202 4 年 06 月 20 日 上午 09 时 00 分。 注:本工程采用不见面开标交易模式(具体方法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中招标人补充的其他内容) 6 .2逾期上传或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 评标办法 本次评标采用 综合评估法 。 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评标委员会在推荐中标候选人时,如因投标人的评标价得分、综合得分相同而影响排序,原则上综合得分相同的应以评标价较低的优先,评标价相同及其它情形应由招标人代表随机抽取确定排序。 评分标准如下:
8.其他注意事项 8.1 本次招标要求网络投标(加密文件),不需要投标人提供纸质投标文件,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向招标人提供一正 四 副共 五 份书面投标文件(必须与网络上传投标文件(加密文件)一致),电子投标文件(光盘)一份。 8.2 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网上投标文件上传。 8.3 电子标书制作: 投标人请到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投标人登入栏下载投标(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制作工具,并下载 CA 锁驱动、CAD 控件等应用程序,用于打开招标文件并制作投标文件。 国泰新点和广联达招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均已衔接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 7.0 版招投标系统平台,投标人可自行选择使用。投标过程中遇到软件问题可联系相应软件公司寻求技术支持。 注:如果您是第一次在连云港地区进行网络投标报名(网络系统 7.0 版),请您先联系江苏 CA公司和江苏翔晟办理网络投标密码锁和企业电子签章,然后联系国泰新点软件公司及广联达软件公司进行密码锁的激活,用 密码锁登陆相关 网站会员系统进行诚信信息库的操作,以上步骤不进行或操作不完善,可能导致无法报名进场交易。
注:投标制作软件中 授权委托书中,委托代理人不能签字或签章的,须盖章或签字后扫描上传至其他材料中,投标单位制作投标文件时如遇投标工具中投标格式与招标文件不一致,请投标单位按照招标文件中投标格式要求编制一份以原件扫描件形式上传到投标所需其他材料中。如因投标人未按要求执行造成的一切后果(包括废标)均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 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上 同时 发布。 10.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 江苏省东海县殡仪馆 地 址: 东海县牛山街道西双湖西侧 联 系 人: 熊主任 电 话: 15996139825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宏业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东海县牛山街道幸福北路 166号浅水湾美墅5区7栋7-2号 联 系 人:唐工 电 话: 0518-87251856/ 13775416740 异议 书接收 单位: 江苏宏 业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联系 电话: 0518-87251856 。 投诉 书接收 单位 :东海县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中心, 联系电话: 0518-80301650 。 | |||||||||||||||||||||||||||||||||||||||||||||||||||||||||||||||||||||||||||||||||
报名信息 | 请申请人于 时 分,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报名,报名经办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并于 时 分,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提交资格预审文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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