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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城县全域旅游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红石寨军事体验标段)设计、采购、施工、运营(epco)工程总承包

· 2022-08-09

招标公告2022.08.09.pdf

石城县全域旅游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红石寨军事体验标段)设计、采购、施工、运营(EPC+O)工程总承包

招标公告

赣建石招字【2022】第44号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由石城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石发改函【2022】 146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石城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旅游局,建设资金来自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及自筹(资金来源),项目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石城县旅游文化发展有限公司(代建单位)。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现对该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运营(EPC+O)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石城县全域旅游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红石寨军事体验标段)设计、采购、施工、运营(EPC+O)工程总承包招标

(2)建设地点及面积:①项目建设地点位于石城县珠坑乡良溪村;②具体实施范围和面积以规划红线为准,总用地面积约73.2万平方米,建筑面积约4503.12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研学配套用房约4500平方米、体能训练操场和军事模拟操场约1万平米房、操练场及打靶训练场约2.16万平方米,小草垛农场3476平方米,日落营地1650平方米,湖畔营地450平方米,活动平台1050平方米及相关配套设施。

(3)招标范围:石城县全域旅游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红石寨军事体验标段)设计、采购、施工和运营招标,含新建研学配套用房、体能训练场和军事模拟场、操练场及打靶训练场、小草垛农场、日落营地、湖畔营地、活动平台及相关配套设施等。

设计、采购、施工、运营(EPC+O)工程总承包具体工作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①勘察设计部分:包括但不限于本招标项目规划范围内的项目策划、规划设计方案、工程设计(含设计方案深化及施工图设计),地质勘察、施工图审查、施工阶段至竣工验收合格期间的设计服务工作内容。

②采购部分:按设计文件及招标人要求采购质量合格的相关设备及材料。

③施工部分:工程施工(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整体移交)、建设期全过程及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并协助完成工程项目投资决算审核等。

④运营部分:运营单位为中标方与产权所有人共同出资,出资比例为中标方占33%,招标人占67%,成立运营公司。运营所涉及的相关费用,利润分配方式等具体内容以招标文件中拟签订的运营管理合同主要条款为准,项目运营管理期限为10年。运营期间内包括但不限于本项目研学配套设施、体能训练场和军事模拟场、操练场及打靶训练场、小草垛农场、日落营地、湖畔营地等运营策划、运营管理、营销推广、活动策划、设备设施维护、演艺活动、业态培育、餐饮零售等内容。

(4)本标段总投资额为3800万元,其中工程费用为3000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为700万元,预备费为100万元,本次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为3073.5万元。(其中工程费用为3000万元(含设备采购、税费,暂列金,暂估价,工程施工措施费,安全文明施工费等与工程建设相关的一切费用);勘察设计费为73.5万元。

(5)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6)资金落实情况:已到位;

(7)工期:计划开工日期为:建设总工期为300日历天(具体以开工时间为准),其中设计工期:60日历天,施工工期:240日历天。施工计划开工日期为2022年9月26日,施工计划竣工日期为2023年7月23日;项目运营期为10年(项目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8)工程质量要求

①采购部分:符合国家相关产品质量技术规范、标准,并满足招标人所提供的相关技术及验收标准;

②勘察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满足国家设计规范要求,并通过施工图设计图审;

③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达到国家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④运营移交标准:确保项目建设内容满足运营方的运营条件并处于良好运营状态,发包人应向承包人或其指定机构完好、无偿地移交本项目设备、设施等。维护得当并处于良好工作状态的项目设施,包括但不限于建筑物和构筑物、与项目相关设施和设备的有形资产、无形资产、档案资料等,并保证所移交的设备、设施均能正常使用。运营方在运营期间独立承担相应的责任和风险,自负盈亏。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资格审查方式

3.1 投标人(含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下列资质:

(1)设计单位资质: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工程设计行业乙级(含)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2) 施工单位资质: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应当具有相应的项目管理体系和项目管理能力、财务和风险承担能力。

(3)运营单位:具备项目运营(经营)管理、财务和风险承担能力的独立法人资格。

3.2 本招标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但联合体须以施工单位为牵头人:

(1)投标时需提交联合体协议作为要件之一,联合体协议中要载明联合体投标代表的牵头人,并声明联合体各方的权利和义务,相关工作范围;

(2)联合体牵头人为施工单位,在联合体协议书明确,并提交一份由联合体各成员法定代表人签字或加盖法定代表人印章和单位公章的联合体协议,证明其牵头人资格;

(3)联合体各方均需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冻结;

(4)所有参与联合体投标的成员不能在本项目中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不得以母公司和其全资子公司以及其下属的任何控股公司再组成其他联合体参与本项目投标;

(5)联合体成员共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6)组成联合体成员总数不得超过3家。

3.3 拟派设计团队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备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一级注册建筑师注册证书(若为省外企业的,设计负责人须是已在“江西住建云平台省外建设工程企业进赣信息登记管理系统”或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登记的人员),并出具投标单位(联合体成员单位)开标前连续6个月(不含开标当月)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并附本人第二代身份证(因工作单位变更不足6个月的,以证书中的变更时间为准)。若投标单位(联合体成员单位)当地社保部门不再开具投标拟派人员社保证明的,应提供社保部门官网下载的含有社保部门电子印章的有效社保证明材料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注:网上下载的含有社保部门电子印章的社保证明材料应为有电子印章的证明材料;若无法提供电子印章的证明材料,则证明材料应加盖当地社保部门的有效印章)。

3.4拟派设计团队其他人员要求:建筑专业负责人必须为一级注册建筑师或建筑专业中级工程师职称;结构专业负责人必须为一级注册结构师或结构专业中级工程师职称;给排水专业负责人必须为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或给水排水专业中级工程师职称;暖通专业负责人必须为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暖通空调)或暖通空调专业中级工程师职称;电气专业负责人必须具备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电气)或电气专业中级工程师职称;以上人员必须为本单位正式员工,并出具投标单位(联合体成员单位)开标前连续6个月(不含开标当月)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并附本人第二代身份证复印件(因工作单位变更不足6个月的,以证书中的变更时间为准)。若投标单位(联合体成员单位)当地社保部门不再开具投标拟派人员社保证明的,应提供社保部门官网下载的含有社保部门电子印章的有效社保证明材料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注: 社保部门官网下载的含有社保部门电子印章的社保证明材料应为有电子印章的证明材料;若无法提供电子印章的证明材料,则证明材料应加盖当地社保部门的有效印章)。

3.5项目总负责人(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建筑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且经年检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及出具投标单位开标前连续6个月(不含开标当月)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并附本人第二代身份证复印件(因工作单位变更不足6个月的,以证书中的变更时间为准)。若投标单位当地社保部门不再开具投标拟派人员社保证明的,应提供个人网上下载的含有社保部门电子印章的有效社保证明材料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注:网上下载的含有社保部门电子印章的社保证明材料应为有电子印章的证明材料;若无法提供电子印章的证明材料,则证明材料应加盖当地社保部门的有效印章)。

3.6 项目施工其他管理人员资格要求:拟派施工员(土建专业)、质检员(或质量员) (土建专业)、材料员的岗位证书(或资格证书)和专职安全员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并出具投标单位(联合体成员单位)开标前连续6个月(不含开标当月)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并附本人第二代身份证复印件(因工作单位变更不足6个月的,以证书中的变更时间为准)。若投标单位(联合体成员单位)当地社保部门不再开具投标拟派人员社保证明的,应提供社保部门官网下载的含有社保部门电子印章的有效社保证明材料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注: 社保部门官网下载的含有社保部门电子印章的社保证明材料应为有电子印章的证明材料;若无法提供电子印章的证明材料,则证明材料应加盖当地社保部门的有效印章)。

备注:若上述拟派人员为退休人员[已退休但未超过 65 周岁(含)] 的,电子投标文件中提供退休证明材料及返聘合同。退休不足 6 个月(不含开标当月)的,还应提供相应缺失月份(退休前)的社保证明材料),各联合体成员单位参加本标段项目投标拟派的所有人员超过 65 周岁的,则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3.7 投标人(或联合体)为外省单位应符合下列要求:

(1)外省来赣设计单位应根据江西省住建厅《关于优化省外进赣建设工程企业信息登记服务和管理的通知》(赣建字〔2021〕4号)文的规定,在“江西住建云平台省外建设工程企业进赣信息登记管理系统”网上填报投标人及本项目拟派所有设计人员信息,并且提供投标单位在江西省住建云系统中“省外企业信息”和“省外人员登记”栏目中查询打印纸质材料加盖单位公章。

(2) 外省来赣施工单位应根据江西省住建厅《关于启用江西住建云平台省外建设工程企业进赣信息登记管理系统的通知》(赣建审批〔2020〕4号)的规定,在“江西住建云平台省外建设工程企业进赣信息登记管理系统”上办理进赣企业信息登记和工程投标登记,同时提供江西住建云“进赣信息公示”栏目中查询打印纸质材料并加盖单位公章,没有办理和未能提供的,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开标现场招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对入围投标人中的省外企业的进赣登记情况进行网上查询。查询地址:江西住建云--进赣信息公示,不能查询到的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

3.8招标人拒绝以下任意情形的投标人(含联合体成员单位)参加本项目投标:

(1)投标人或投标人法人代表及拟派项目负责人被列入“信用中国”失信被执行人(是指被执行人具有履行能力而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招标公告发布前从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库中删除的除外)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2)企业开标前 3 个月(不含开标当月)内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投标企业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3)投标人在赣州市因电子考勤不合格被赣州市住建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限制投标资格且正处在限制期限内的投标企业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4)投标人开标前 24 个月(不含开标当月)内在赣州市行政区域内工程投标中被确定为中标人后,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或不按规定提供履约担保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5)投标人开标前6个月(不含开标当月)内被赣州市及赣州市任何县(市、县)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行政执法部门)依法作出限制投标资格行政处罚(或暂停投标通报)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3.9 资格审查方式及评标办法

3.9.1.本项目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即截标后资格审查)。

3.9.2.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3.9.3本项目开标方式:采用赣州市不见面开标系统召开开标会议,具体办法详见招标文件。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公告发布时间: 2022年8月9日至2022年9月13日

4.2 招标文件的获取:根据赣建字[2020]12号文件的通知,为落实推进全领域全流程电子化招标投标的精神,本项目采用电子化招标,凡符合资格条件且有意参加的投标者,请于申请时间内(2022年8月10日-2022年 9月13日)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https://www.jxsggzy.cn/web/)系统中报名和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操作过程如有疑问请咨询新点:4009980000。

4.3 本工程招标对招标公告的发布、招标文件的发售、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已满足法律、法规规定的最短时间, 招标人将投标报名、招标文件下载的截止时间延迟到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截止时间,投标人下载招标文件参加投标时,应自行考虑是否具有编制投标文件的时间,招标人不承担由此而带来的一切责任,对在招标文件规定答疑截止时间以后提出的疑问也不再进行答复, 视为潜在投标人充分理解本招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2年9月13日14时30分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传加密的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其他事项

6.1 有关本项目投标的其它事宜,请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联系。

6.2 如因招标人资料等原因而引起招标活动时间变动,招标人将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

网发布,请各潜在投标人随时留意该网站。

6.3 本次招标结果将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http://www.jxsggzy.cn/web/ )上进行中标公示,如招标代理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办理中标公示时,因该企业相关信息未录入 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或未下载招标文件导致无法获取该候选人企业名称的,将取消其中标 排序资格且不对该企业候选资格进行公示,并以围标串标线索移交相关部门处理。

6.4深入开展“扫黑除恶”斗争,严厉打击工程招投标领域雇黑拥黑,恶意竟标、暴力围标、强揽工程等黑恶势力。石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扫黑办举报电话0797-5793265、举报邮箱czfw2006@126.com,石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举报电话0797-5793711、举报邮箱sczjjshb@163.com,举报地址:石城县住建局扫黑办(县政府行政中心一楼)。

6.5深入开展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投标领域专项治理行动工作。欢迎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参与监督。反映问题可以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网上举报等方式进行。举报电话:0797-5793832,电子邮箱举报:scxzbb5791776@163.com。信件或直接举报:石城县住建局(县政府行政中心一楼B区122室)。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http://www.jxsggzy.cn/web/ )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石城县旅游文化发展有限公司(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地址:江西省赣州市石城县琴江镇

联系人:刘欣

联系电话:15579998622

招标代理机构:赣州安和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地址:赣州市章贡区客家大道博得山庄70号

联系人:熊女士

联系电话:18870734029


招投标监督单位:石城县城镇发展服务中心

受理投诉电话:0797-5793832

2022年8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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