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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 MGL220015-01F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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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招标条件 |
南京鼓楼房产集团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建设项目南京市鼓楼区小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装修改造工程已经立项部门批准建设(立项批文号:鼓发改发[2022]36号)。工程所需资金来源国有政府性资金:3470.13万元,其中财政性资金:3470.13万元,现已落实。本工程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
~DaiJianDanWei受建设单位委托负责本工程的代建事宜并担任招标人。 |
江苏宁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或招标人)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
2. 项目概述与招标范围 |
2.1 标段名称: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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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工程地点:南京市鼓楼区和燕路5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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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工程类型: 小型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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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建设内容及规模: 本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对小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新址,即紫郡兰园小区的公共配套用房1-7层部分根据功能需求进行内部装修改造及水、电(含电增容)、暖通、消防、智能化等的设备安装。本项目的总建筑面积约为4958.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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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设计合同估算价:107.84万元(工程计费额按2003.30万元) |
2.6 设计及相关服务范围: |
设计范围包括:包含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配合施工图审查以及全过程设计跟踪,全过程设计跟踪包括:各阶段招标配合和施工现场配合服务,施工期间派驻现场设计代表、设计修改、变更、相关专题报告、竣工验收等服务工作。 |
其它阶段相关服务的范围包括:/ |
2.7 设计服务期:15日历天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
3.1 投标人资质等级及范围:无 |
3.2 项目经理资质类别和等级:无 |
3.3 本次招标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
3.4 本次招标是否接受黄牌警示单位投标:否 |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
4.1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止,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njggzy.nanjing.gov.cn/njweb)购买招标文件。 |
4.2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22-08-31 09:30:00 |
4.3 招标文件下载费用100元,工具使用费最高90元,平台使用费最高85元 |
5. 资格审查办法 |
5.1 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方法按照苏建招办(2014)8号文件及有关法规文件的规定执行。 |
5.2 本工程按照苏建招办(2014)8号文件规定,资审合格的必要合格条件为: |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
(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
(4)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设计负责人的资质等级满足招标公告要求; |
(5)以联合体形式申请资格审查的,联合体的资格(资质)条件必须符合要求,并附有共同投标协议; |
(6)具有与本工程相类似项目的设计业绩。具体要求为:/ |
(7)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6. 评标方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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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投标报价(满分10分) 6.1.1设计费最高限价为102.151641万元,超过最高限价的按无效标处理。 6.1.2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方法二:以有效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算术平均值为A,最高投标限价为B,则: 评标基准价=A×Q1+B×Q2,Q2=1-Q1,Q1值在开标时由招标人(招标代理)随机抽取确定。Q1的取值范围为30%,35%,40%,45%,50%。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偏离评标基准价的相应扣减得分。计算算术平均值A时,若5≤有效投标文件<7 家时,应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若有效投标文件≥7家,应去掉其中的二个最高价和二个最低价。 6.1.3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签字后,上述方法一、方法二、方法三的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他任何情形而改变,但评标过程中的计算错误可作调整。 6.1.4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偏离评标基准价的,投标报价每高于评标基准价1%扣0.1分,投标报价每低于评标基准价1%扣0.2分,偏离不足1%的,用插入法计算。 6.2资信业绩(满分8分) 6.2.1企业业绩(满分4分) 企业自 2019年 1 月 1 日(含)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面积在2900平方米的公共建筑装饰装修设计业绩(住宅、公寓、厂房除外)。(提供中标通知书、设计合同;面积、时间以合同为准。提供的证明材料须能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一律视为未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扫描件为准,企业业绩与项目负责人业绩不可兼得) 6.2.2项目负责人业绩(满分4分) 项目负责人自2019年 1 月 1 日(含)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面积在2900平方米的公共建筑装饰装修设计业绩(住宅、公寓、厂房除外)。(提供中标通知书、设计合同;面积、时间以合同为准。提供的证明材料须能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一律视为未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扫描件为准,企业业绩与项目负责人业绩不可兼得) 6.3设计方案(满分50分) 6.3.1设计构思(满分30分) ①设计说明:设计总体思路清晰、完整、严谨、合理;根据项目实际特点,合理应用技术标准,设计经济、适用、安全、美观;体现精细化和创新性,配置合理,融入节能环保理念。(优:5分;良:4.5分;中:4分;差:3.5分;无:0分) ②功能规划:科学的进行规划分析,在达到功能要求,满足规划管理及设计任务的前提下,完善功能性布局, 配套设施设计合理、亮点突出。(优:5分;良:4.5分;中:4分;差:3.5分;无:0分) ③方案设计:设计成果满足设计任务书和相关国家规范标准要求。(优:5分;良:4.5分;中:4分;差:3.5分;无:0分) ④合理化建议:提出了合理化建议,且合理化建议符合项目实际情况,具有科学性、可行性。(优:5分;良:4.5分;中:4分;差:3.5分;无:0分) ⑤功能分析及设计完善:项目功能要求是否满足设计任务书要求,图纸设计完善,科学合理。(优:5分;良:4.5分;中:4分;差:3.5分;无:0分) ⑥重点难点分析:根据投标人设计重点难点分析及应对解决方案的分析到位、措施得当、考虑全面情况进行评分。(优:5分;良:4.5分;中:4分;差:3.5分;无:0分) 6.3.2项目解读(满分20分) ①多专业设计管理措施:充分理解本项目的使用功能和特点,根据本项目的使用功能和特点,设计总包管理措施合理、得当、可行。(优:4分;良:3.5分;中:3分;差:2.5分;无:0分) ②设计进度保障措施:承诺的工期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总体进度计划和各阶段进度计划是否合理可行、保证措施是否可靠,对可能出现的进度偏差是否有监控及应对措施等。(优:4分;良:3.5分;中:3分;差:2.5分;无:0分) ③设计质量保障措施:方案设计标准符合要求,质量目标明确,项目整体及分项工程设计有完整的质量保证体系,各专业的有机衔接;对可能出现的质量偏差有监控及应对措施等。(优:4分;良:3.5分;中:3分;差:2.5分;无:0分) ④设计对项目整体成本的控制措施:明确项目成本,实施限额设计,合理分配装修成本。加强设计对成本的管控,并采取有效的措施。(优:4分;良:3.5分;中:3分;差:2.5分;无:0分) ⑤后续服务承诺:承诺后续服务满足招标人要求,后续期间的服务内容合理可行、保证措施可靠,对于后续期间可能出现的紧急情况有应对措施。(优:4分;良:3.5分;中:3分;差:2.5分;无:0分) 6.4项目组成员及其他(满分28分) 6.4.1项目负责人:具有二级注册建筑师证书的得1分;同时具有工程类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的加2分,具有工程类中级工程师的加1分。(须提供相关证书,若提供的证明材料不能反映相关内容,则不予认可。证明材料均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的扫描件为准。)(满分3分) 6.4.2建筑专业人员1名:具有二级注册建筑师证书的得1分;同时具有工程类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的加2分,具有工程类中级工程师的加1分。(须提供相关证书,若提供的证明材料不能反映相关内容,则不予认可。证明材料均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的扫描件为准。)(满分3分) 6.4.3 室内设计专业人员 1 名:具有一级室内装饰设计师资格证书(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颁发)的得2分;同时具有装饰设计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的加2分,具有装饰设计专业中级工程师加1分。(须提供相关证书,若提供的证明材料不能反映相关内容,则不予认可。证明材料均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的扫描件为准。)(满分4分) 6.4.4给排水专业人员 1 名: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证书的得2分;同时具有工程类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的加1分,具有工程类中级工程师的加0.5分。(须提供相关证书,若提供的证明材料不能反映相关内容,则不予认可。证明材料均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的扫描件为准。)(满分3分) 6.4.5电气专业人员 1 名:具有注册电气工程师(供配电)证书的得2分;同时具有工程类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的加1分,具有工程类中级工程师的加0.5分。(须提供相关证书,若提供的证明材料不能反映相关内容,则不予认可。证明材料均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的扫描件为准。)(满分3分) 6.4.6暖通专业人员 1 名: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暖通空调)证书的得2分;同时具有工程类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的加1分,具有工程类中级工程师的加0.5分。(须提供相关证书,若提供的证明材料不能反映相关内容,则不予认可。证明材料均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的扫描件为准。)(满分3分) 6.4.7智能化专业负责人 1 名:具有智能化专业工程师职称的得2分,具有智能化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的得3分;(须提供相关证书,若提供的证明材料不能反映相关内容,则不予认可。证明材料均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的扫描件为准。)(满分3分) 6.4.8结构专业人员 1名:具有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证书的得3分。(须提供相关证书,若提供的证明材料不能反映相关内容,则不予认可。证明材料均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的扫描件为准。)(满分3分) 6.4.9造价专业负责人1名:具有注册造价工程师证书的得2分,同时具有工程类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的加1分,具有工程类中级工程师的加0.5分。(须提供相关证书,若提供的证明材料不能反映相关内容,则不予认可。证明材料均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的扫描件为准。)(满分3分) 6.5其他因素评分(满分4分) 6.5.1项目负责人奖项:项目负责人自 2017年8 月 1 日(含)以来(以发证时间为准)承接的装饰装修设计项目获得过国家级奖项的,得2分/个;获得过省级奖项的得 1分/个;获得过市级奖项的得0.5/个。(限评两个奖项,提供获奖证书,时间以获奖证书时间为准,获奖证书需体现项目负责人名字。)(满分4分) 备注: (1)评标委员会成员按照上述评分细则进行评审、打分,技术部分(暗标)由评委各自独立打分,打分的平均值即为该投标人该项的得分(当评标委员会组成人员为 5 人及以上时,去掉一个最高分、一个最低分后计算平均值),最后根据各投标人的总分汇总进行排名,推荐一至三名中标候选人。综合评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以设计方案得分高的优先;如果设计方案得分也相等,则评标委员会现场抽签确定中标候选人的排序。 (2)投标单位所提供的所有业绩资料、人员证书必须真实可靠,如发现投标单位弄虚作假,则取消其本工程的中标资格,并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汇报。 (3)评分标准中涉及的企业及相关人员的资质证书(注册证书、职称证书等)和业绩证明材料等,均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的扫描件为准。 (4)本项目设计方案为暗标。暗标编制要求:投标文件中的“设计方案”不得出现可识别投标人身份的任何字符和徽标(包括文字、符号、图案、标识、标志、人员姓名、企业名称、投标人独享的企业标准或编号等),相关人员姓名应以职务或职称代替。 (5)项目负责人和项目组成员不得重复计分,同一人不能多专业重复计分。 (6)投标人需提供所有项目组人员的社保机构出具的近半年(2022年2月-2022年7月)投标人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缴费证明材料并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如果投标人是事业单位编制,请提供该事业单位主管部门证明;若投标人因改制等问题无法提供社保证明等情况需提供由相关上级主管部门出具的有效证明材料并加盖公章;已办理退休手续的人员只需提供有效的劳动合同、退休证明。以上证明资料扫描上传至投标文件中,否则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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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发布公告的媒介 |
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监管网 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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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发布日期从 2022年8月9日17时18分到 2022年8月16日17时18分为止 |
8.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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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1、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模式。投标人应该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招标文件载明的“南京智能开标大厅”网址,按系统提示完成开标流程。因投标人自身设施故障或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完成投标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后果。 8.2、本标段实行电子招投标,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资格审查及评标所需材料录入“e 路阳光”交易平台,并编入资格审查申请文件或投标文件中。具体内容详见资格审查文件或招标文件。 8.3、投标人的单位名称必须与营业执照及资质证书上名称一致,如果不一致,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8.4、投标人资质等级及范围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①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 ②建筑行业丙级及以上资质; ③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丙级及以上资质; ④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 8.5、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具有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 8.6、投标申请人必须提供拟投入本工程项目负责人与投标申请人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社保机构出具的近半年(2022年2月-2022年7月)投标申请人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缴费证明(需明确缴费月份、个人姓名、缴费单位)材料并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加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的社保材料可视为原件;如事业编制人员需要提供所在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的人事证明社保证明材料;如退休人员须提供退休证明材料及与投标单位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以上证明资料需要投标人自行扫描至投标文件中,否则将作为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 8.7、资格审查时,若投标人或项目负责人是被红牌、黄牌警示的单位和责任人,并在警示 期内,将作为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红、黄牌警示信息均以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的信息为准)。 8.8、根据《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统一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 建办市函〔2021〕510号,工程勘察、工程设计、建筑业企业、工程监理企业资质,有效期于2021年12月31日至2022年12月30日期满的,统一延期至2022年12月31日。相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效期将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自动延期,资质证书无需换发,在此期间仍可用于工程招标投标等活动。 8.9、其他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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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联系方式 |
招 标 人:南京鼓楼房产集团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
代理机构:江苏宁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地 址:南京市鼓楼区云南路24号 |
地 址:雨花街道六朝路11号证大喜马拉雅G座14楼 |
邮 编: |
邮 编: |
联 系 人:李中旭 |
联 系 人:诸敏 |
电 话:025-83329574 |
电 话:1585184394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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