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江市中心城区 “四方块”棚户区改造建设项目(一期)A地块勘察
设计招标答疑及补遗书
各潜在投标人:
答疑部分
投标人对《 内江市中心城区 “四方块”棚户区改造建设项目(一期)A地块勘察设计 招标文件》提出疑问,现统一答复如下:
质疑标题:质疑
我单位参与的 “ 内江市中心城区“四方块”棚户区改造建设项目(一期)A地块 (项目名称)勘察设计/标段”招标文件;经对招标文件研究,我单位认为招标文件的评分细则有明显的不合理性,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严重损害了各潜在投标人公平参与本项目投标权益,特提出如下质疑: 二、招标文件第三章评分办法表中项目负责人1人(5分):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得2分,具有一级造价工程师或全国注册造价工程师加2分,具有高级工程师(建筑工程)及以上技术职称加1分。本项最多得5分。要求一人双证,属于明显排斥潜在投标人,已有造价专业负责人完全能满足本项目需求建议修改为: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得2分,具有注册公用设备(暖通空调)工程师资格得 3 分,具有高级工程师(建筑工程)及以上技术职称加2分,本项总分5 分。
答: 本项目原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评标办法前附表 2.2.4(1)资信业绩评分标准 项目管理机构中“(1)项目负责人1人(5分):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得2分,具有一级造价工程师或全国注册造价工程师加2分,具有高级工程师(建筑工程)及以上技术职称加1分。本项最多得5分。” 修改为: “ ( 1)项目负责人1人(5分):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得 3 分,具有高级工程师(建筑工程)及以上技术职称加 2 分。本项最多得 5分。 ”
补遗部分
一、 原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详见本补遗书附件,请各潜在投标人自行下载 。
二、 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变。
招标人:内江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良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202 2 年 07 月 28 日
文章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