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1投标报价(满分10分) 6.1.1最高限价为190.35万元,投标人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本次最高限价,否则作无效标处理。 6.1.2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方法二:以有效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算术平均值为A,最高投标限价为B,则:评标基准价=A×Q1+B×Q2,Q2=1-Q1,Q1值在开标时由招标人(招标代理)随机抽取确定,Q1的取值范围为30%,35%,40%,45%,50%。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偏离评标基准价的相应扣减得分。计算算术平均值A时,若5≤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应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若有效投标文件≥7家,应去掉其中的二个最高价和二个最低价。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签字后,上述方法二的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他任何情形而改变,但评标过程中的计算错误可作调整。 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偏离评标基准价的,投标报价每高于评标基准价1%扣0.1分,投标报价每低于评标基准价1%扣0.2分,偏离不足1%的,用插入法计算。 6.2资信业绩(满分12分) 6.2.1企业业绩: 投标人自2017年7月1日(含)以来承接过单项合同建筑面积3300平方米及以上的公共建筑设计或改造设计(住宅除外)业绩。有一个得4分,最高得4分。(须提供中标通知书、设计合同,缺一不可;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能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时间、面积均以设计合同为准。相关证明材料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录入信息为准,评分办法中企业业绩与项目负责人业绩不可以兼得)(满分4分) 6.2.2项目负责人业绩:项目负责人自 2017年7月1日(含)以来承接过单项合同建筑面积3300平方米及以上的公共建筑设计或改造设计(住宅除外)业绩。有一个得 4分,最高得8分。(须提供中标通知书、设计合同,缺一不可;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能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时间、面积均以设计合同为准。相关证明材料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录入信息为准,评分办法中企业业绩与项目负责人业绩不可以兼得,与资格审查业绩不可兼得)(满分8分) 6.3设计构思(满分30分) 6.3.1项目理解: (1)设计说明能对项目的设计方案解读准确,构思新颖; (2)调研分析现场及周边建筑现状,并提供现场照片和对现状建筑进行评价;(若未提供,此项由评标委员会按照等级分“差”进行打分) (3)项目设计的各项主要技术经济指标是否满足招标人功能需求; (等级分:优:4;良:3.5;中:3;差:2.5;无:0) 6.3.2建筑设计: (1)建筑设计各项内容完整合理并满足设计任务书要求,提供改造前后效果图对比,鸟瞰图表现需融入实景;(若未提供,此项由评标委员会按照等级分“差”进行打分) (2)依据检测报告及任务书需求,提供建筑改造措施; (3)各项经济技术指标是否满足招标人功能需求; (4)建筑设计选用的技术方法是否满足科学性、合理性要求; (等级分:优:6;良:5.5;中:5;差:4.5;无:0) 6.3.3 结构设计: (1)结构加固改造设计各项内容完整合理并符合计任务书要求;须提供加固改造前后的对比分析、结构设计整体完整模型;(若未提供,此项由评标委员会按照等级分“差”进行打分) (2)结构加固改造设计是否符合国家规范标准要求; (3)结构加固改造设计选用的技术方法是否满足科学性、经济合理性要求; (等级分:优:12;良:11.5;中:11;差:10.5;无:0) 6.3.4设备设计: (1)各专业设计内容完整合理并满足设计任务书要求; (2)各专业设计是否符合国家规范标准及地方规划要求; (3)各专业设计的经济技术指标是否满足功能需求; (4)设备设计选用的技术方法是否满足科学性、合理性要求; (等级分:优:4;良:3.5;中:3;差:2.5;无:0) 6.3.5绿色建筑设计: (1)采用科学合理的绿色建筑措施; (2)提出切实可行的生态、健康、高品质建筑理念与措施; (3)提供绿色校园技术专篇;(若未提供,此项由评标委员会按照等级分“差”进行打分) (等级分:优:4;良:3.5;中:3;差:2.5;无:0) 6.4项目解读(满分20分) 6.4.1经济分析: (1)是否符合设计说明书要求; (2)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规范标准的规定; (3)是否符合地方政府有关的政策文件规定; (等级分:优:5;良:4.5;中:4;差:3.5;无:0) 6.4.2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和新结构应用: (1)对采用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和新结构的情况进行评分; (2)选用的新技术是否满足适宜性、合理性要求; (3)对智慧校园,外墙保温,门窗节能,生态围墙等相关技术进行解读; (等级分:优:5;良:4.5;中:4;差:3.5;无:0) 6.4.3质量保证措施:根据投标人提出的设计质量保证措施的科 学性、可行性及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程度进行评分;(等级分:优:5;良:4.5;中:4;差:3.5;无:0) 6.4.4进度保证措施:根据投标人所编制的设计进度计划的合理性、可行性及满足招标人提出的设计周期要求的程度进行评分;提供详细的项目分阶段保障实施流程表;(若未提供,此项由评标委员会按照等级分“差”进行打分) (等级分:优:5;良:4.5;中:4;差:3.5;无:0) 6.5项目组成员(满分24分) 6.5.1项目负责人:具有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得3分,同时具有工程建设类研究员级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的加2分,具有工程建设类高级工程师职称的加1分,具有工程建设类工程师职称的加0.5分。(提供注册证书、职称证书,相关证明材料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录入信息为准,满分5分。) 6.5.2建筑专业负责人1名:具有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得2分,同时具有工程建设类研究员级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的加2分,具有工程建设类高级工程师职称的加1分,具有工程建设类工程师职称的加0.5分。(提供注册证书、职称证书,相关证明材料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录入信息为准,满分4分。) 6.5.3结构专业负责人1名:具有国家注册一级结构工程师执业资格得2分,同时具有工程建设类研究员级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的加1分,具有工程建设类高级工程师职称的加0.5分,具有工程建设类工程师职称的加0.25分。同时为省级优秀勘察设计师及以上的加2分。(提供注册证书、职称证书、获奖证书,相关证明材料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录入信息为准,满分5分。) 6.5.4给排水专业负责人1名:具有国家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得1分,同时具有工程建设类研究员级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的加1分,具有工程建设类高级工程师职称的加0.5分,具有工程建设类工程师职称的加0.25分。(提供注册证书、职称证书,相关证明材料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录入信息为准,满分2分。) 6.5.5电气专业负责人1名:具有国家注册电气工程师(供配电)证执业资格得1分,同时具有工程建设类研究员级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的加1分,具有工程建设类高级工程师职称的加0.5分,具有工程建设类工程师职称的加0.25分。(提供注册证书、职称证书,相关证明材料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录入信息为准,满分2分。) 6.5.6暖通专业负责人1名:具备国家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暖通空调)证执业资格得1分,同时具有工程建设类研究员级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的加1分,具有工程建设类高级工程师职称的加0.5分,具有工程建设类工程师职称的加0.25分。(提供注册证书、职称证书,相关证明材料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录入信息为准,满分2分。) 6.5.7造价人员1名:注册造价工程师(新版为注册一级造价工程师)注册执业的得1分;同时具有工程建设类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加1分,具有工程建设类工程师职称加0.5分。(提供注册证书、职称证书,相关证明材料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录入信息为准,满分2分。) 6.5.8消防专业人员1名:具有国家注册消防工程师执业资格的得 1 分,同时具有工程建设类研究员级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的加1分,具有工程建设类高级工程师职称的加0.5分,具有工程建设类工程师职称的加0.25分。(提供注册证书、职称证书,相关证明材料以“e路阳光”台交易平台中录入信息为准,满分2分。) 6.6其他因素(满分4分) 项目负责人自2017年7月1日(含)以来承接的建筑设计类项目(住宅类除外),获国家级及以上优秀工程设计奖,有一项得2分;获省级优秀工程设计奖,有一项得1分;获市级优秀工程设计奖,有一项得0.5分;限评两项,最高得4分。 (获奖证书须体现项目负责人姓名,同一项目获得多个奖项的,仅按最高奖项计算一次,奖项由建设主管部门、行业主管部门、行业协会或行业学会颁发的,不包括专项设计奖项,如绿色专项、装修专项、BIM专项、机电专项等。提供获奖证书,时间以证书颁发日期为准,相关证明材料扫描编入至投标文件中,满分4分。) 备注: (1)评分细则中涉及的企业及相关人员的资质证书(职称证书、注册证书等)和合同业绩等,均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录入信息为准。 (2)注册证书上有单位名称的必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否则视为未提供。 (3)投标单位所提供的所有业绩材料、人员证书必须真实可靠,如发现投标单位弄虚作假,则取消其本工程的中标资格,并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汇报。 (4)项目负责人与专业人员不得重复得分,同一人不得多专业重复计分。 (5)评标委员会成员按照上述评分细则进行评审、打分,设计方案(暗标)由评委各自独立打分,打分的平均值即为该投标人该项的得分(当评标委员会组成人员为5人及以上时,去掉一个最高分、一个最低分后计算平均值),最后根据各投标人的总分汇总进行排名,推荐一至三名中标候选人。 (6)本标段采用设计方案(设计构思和项目解读)评分点暗标评审。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设置的评分点分别编辑。编制要求:投标文件中的“设计方案(设计构思和项目解读)”不得出现可识别投标人身份的任何字符和徽标(包括文字、符号、图案、标识、标志、人员姓名、企业名称、投标人独享的企业标准或编号等),相关人员姓名应以职务或职称代替。 (7)中标候选人排序方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综合评分相同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以设计方案得分高的优先;如果设计方案得分也相等,则通过评标委员会现场抽签确定中标候选人的排序并记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