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为中煤科工集团重庆研究院有限公司科技创新中心(上桥院区)1号楼排危改造项目,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中煤科工集团重庆研究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煤炭工业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现公开邀请有意向的合格投标人参加投标。相关事项如下:
一、项目编号:GHY-25695
二、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三、招标范围:
1.本项目共划分为1个标段(包)。
2.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重庆市沙坪坝区上桥三村55号,中煤科工集团重庆研究院有限公司上桥院区。
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
中煤科工集团重庆研究院有限公司上桥院区1号楼进行排危改造,涉及总建筑面积约12777.21㎡,建筑高度约46.8m,其中地下1层、地上12层。主要改造范围包含建筑外墙改造、结构加固、室内装饰装修、消防改造、给排水改造、电气改造、暖通改造、智能化专业、改造拆除工程等。改造后满足至少30年设计使用年限,保障不少于600人的日常办公及配套需求。
2.3 工程内容
本项目采用工程总承包(EPC)方式发包,主要改造范围包含建筑周边室外景观,建筑外墙改造、结构加固、室内装饰装修、消防改造、给排水改造、电气改造、暖通改造、智能化改造等,改造后结构满足至少30年设计使用年限,满足室内外消防设施的要求。投标人按照招标人约定的标准、规范、工程的功能、规模、考核目标和竣工日期等要素,完成本项目的所有工程设计、采购、施工、调试(含竣工试验、竣工后试验)、竣工验收、工程交付等全过程工程总承包;投标人对本项目的质量、安全、进度、费用、廉洁负责,并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维修工程缺陷和质量问题,提供相关所需服务。具体要求如下:
设计:不限于参照招标人提供的可行性研究报告、方案设计(设计估算)、初步设计(设计概算)及发包人要求,完成科技创新中心(上桥院区)1号楼排危改造项目施工图设计及预算编制、施工及保修阶段的设计服务,设计需符合相关的建设内容、功能规模、技术标准等要求;配合发包人报规报建等事宜;
采购:设备及材料采购、运输、保管、安装以及设备的检测、调试、配合招标人办证等相关手续的办理,以及材料设备保修期内的保修工作;
施工:按照审核确认的科技创新中心(上桥院区)1号楼排危改造项目施工蓝图与招标人提供的建筑周边室外景观施工图,完成施工及质保工作(注意:招标人提供的参考招标清单是按初设方案编制的,跟最终的施工蓝图相比,可能参考招标清单未包含最终全部内容,存在缺项、少量等问题,请投标单位自行考虑;投标人提交的报价应包含最终施工蓝图全部施工内容的报价)。
3.工程地点:重庆市沙坪坝区上桥三村55号
4.工期要求:240日历天。其中:
设计周期:60日历天,提供主体工程、外立面工程、室内装修工程施工图并经图审单位审查合格;
施工周期:180日历天,完成所有工程内容,并完成调试、竣工验收。
5.其他:工程质量要求须达到国家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1.资质要求:
(1)投标人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企业,一般纳税人,具备有效履行合同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扫描件。;
(2)设计资质:投标人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及以上设计资质;
(3)施工资质:投标人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施工资质;
(4)投标人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信誉要求:
投标人在开标日应满足以下条件,并提供企业信用所列示的网站截图,网站截图的日期应不早于招标公告日期:
(1)未列入发改委和人行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惩戒对象名单。
(2)未列入最高法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的失信被执行人清单。
(3)未列入市场监管总局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企业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业绩要求:满足下列两条中任一个:工程总承包业绩或施工业绩以工程竣工时间为准,设计业绩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1)具备2022年1月1日至今,建筑面积10000平方米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设计业绩与房屋建筑工程施工业绩各一项,须提供有效的合同扫描件作为证明材料。
(2)具备2022年1月1日至今,建筑面积10000平方米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EPC总承包业绩,须提供有效的合同扫描件作为证明材料。
4.财务要求:提供有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2022年度至202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复印件加盖公章(提供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
5.人员要求:
(1)项目总负责人: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或建筑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应为投标人单位人员,提供有效的注册证、身份证、投标人为其缴纳的2025年最近三个月(8-10月)社保证明材料。且在确定中标人时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的项目经理。(作为联合体投标的,项目总负责人须为牵头方人员)。
(2)施工项目经理:已在投标人单位注册并应具有一级注册建造师(建筑专业)注册资格,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B级合格证书,应为投标人单位人员,提供有效的建造师注册证、身份证、投标人为其缴纳的2025年最近三个月(8-10月)社保证明材料。且在确定中标人时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的项目经理。
(3)施工技术负责人:具有工程类高级及以上职称,提供身份证、职称证及投标人为其缴纳的2025年最近三个月(8-10月)社保证明材料。
(4)设计负责人:在投标人单位注册并应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注册资格,工程类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应为投标人单位人员,提供在有效期内的注册证、身份证、职称证、投标人为其缴纳的2025年最近三个月(8-10月)社保证明材料。
(5)设计建筑专业负责人:在投标人单位注册并应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注册资格,工程类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应为投标人单位人员,提供在有效期内的注册证、身份证、职称证、投标人为其缴纳的2025年最近三个月(8-10月)社保证明材料。
(6)设计结构专业负责人:在投标人单位注册并应具有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资格,工程类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应为投标人单位人员,提供在有效期内的注册证、身份证、职称证、投标人为其缴纳的2025年最近三个月(8-10月)社保证明材料。
(7)设计给排水专业负责人:在投标人单位注册并应具有注册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注册资格,工程类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应为投标人单位人员,提供在有效期内的注册证、身份证、职称证、投标人为其缴纳的2025年最近三个月(8-10月)社保证明材料。
(8)设计暖通专业负责人:在投标人单位注册并应具有注册设备工程师(暖通空调)注册资格,工程类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应为投标人单位人员,提供在有效期内的注册证、身份证、职称证、投标人为其缴纳的2025年最近三个月(8-10月)社保证明材料。
(9)设计电气专业负责人:在投标人单位注册并应具有注册电气工程师注册资格,工程类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应为投标人单位人员,提供在有效期内的注册证、身份证、职称证、投标人为其缴纳的2025年最近三个月(8-10月)社保证明材料。
(10)设计装饰专业负责人:在投标人单位注册并应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注册资格,工程类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应为投标人单位人员,提供在有效期内的注册证、身份证、职称证、投标人为其缴纳的2025年最近三个月(8-10月)社保证明材料。
(11)造价专业负责人:在投标人单位注册并应具有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注册资格,工程类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应为投标人单位人员,提供在有效期内的注册证、身份证、职称证、投标人为其缴纳的2025年最近三个月(8-10月)社保证明材料。
注意:EPC施工合同中人员必须与投标文件上人员一致。
6.设备要求:/
7.其他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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