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华北水利水电大学花园校区教学楼综合能源管理服务项目设计
2、项目编号:G25BHN-019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采购预算(最高限价):180000.00元
5、项目位置:华北水利水电大学花园校区。
6、项目概况:华北水利水电大学花园校区教学楼综合能源管理服务项目包括1-6号教学楼及讲堂群,总建筑面积约39200㎡。其中1#教学楼、阶梯教室及连廊约10500㎡,2#教学楼、阶梯教室及连廊约5310㎡,3#教学楼约4220㎡,4#教学楼及连廊约4720㎡,5#教学楼及连廊约4450㎡,6#教学楼约7260㎡,讲堂群约2740㎡。
7、采购内容:本次花园校区教学楼综合能源管理服务项目主要包括1-6号教学楼及讲堂群,该项目室内制冷供热系统安装风机盘管,计划建设分布式能源站满足夏季供冷、冬季供暖。其设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方面:(1)室外浅层地埋管地热系统至热泵机房内管网设计;(2)能源站工艺设计;(3)能源站泵房设计;(4)能源站配电设计(含低压配电、机组接线、接地,不包括变配电机房内设计);(5)能源站自控设计;(6)空气源热泵系统设计;(7)室内空调末端设计;(8)设计概算。
8、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一个标段。
9、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现行的有关的设计规范及标准。
10、设计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10日历天内完成方案设计(含热平衡计算),方案设计确定后30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蓝图、设计概算,相关的配合服务至工程竣工验收完成。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并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财务状况良好,没有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或供应商须提供202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成立未满一年的企业,提供财务报表));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证明材料或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供应商须提供2025年1月1日以来任意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资料(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或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2、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同时具备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和市政行业(热力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3、项目负责人要求:拟派设计项目负责人必须具备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暖通空调)执业证书或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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