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漯河食品国际合作产业园供热管线工程项目 (项目名称)已批准建设(项目代码:2503-411171-04-01-968735号),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资金 (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漯河国裕食品产业园区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 EPC总承包及监理 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漯河食品国际合作产业园供热管线工程项目;
2.2项目概况:该项目位于漯河食品国际合作产业园,新建东兴路(华电-东方红路)、东方红路(东兴路-丰山路)热力管线工程,管径DN400,全长3300米;丰山路(东方红路-新漯上路)热力管线工程,管径DN250,全长2200米;汉溪路(福山路-凤凰山路)热力管线工程,管径DN200,全长900米;东方红路(丰山路-宜兰路)热力管线工程,管径DN300,全长446米;宜兰路(东方红路-新漯上路)热力管线工程,管径DN250,全长2200米,项目总投资约4400万元。
2.3建设地点:漯河经济技术开发区;
2.4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为 2 个标段;
一标段为:EPC总承包
二标段为:监理
2.5招标范围:
一标段:
本项目为EPC项目,包含项目的施工图设计等相关服务工作,施工、物资采购供应与设备安装调试、试运、技术服务、培训、功能试验、试运行直至验收交付使用、在质量保修期内的保修服务等工作及在招标人的配合下办理相关手续等全过程工程总承包范围内的所有内容(具体施工内容以建设单位最终确认的施工图纸为准)
二标段:施工阶段及保修阶段全过程监理工作。
2.6质量标准:
一标段:
设计质量符合现行国家、地方及行业相关设计规范合格标准,以经主管部门批复的初步设计概算为准限额设计,一次性通过施工图审查机构等有关部门的审查并审查合格。
施工质量符合设计图纸及国家有关标准、规范要求,工程质量达到国家及行业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工程所有物资(设备)采购质量需符合设计图纸及有关国家及行业标准、规范的要求。
二标段:工程质量符合国家现行规范和标准,质量达到合格工程标准。
2.7计划工期:
一标段:300日历天。
二标段:自合同签订之日始,至工程竣工验收备案、保修阶段完成止。
3.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标段
3.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成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2设计资质及项目负责人要求:
(1)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及其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热力工程)专业乙级及其以上资质;
(2)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设计许可证(压力管道)GB2级资质; 拟派项目负责人须持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动力或暖通空调)资格。
3.3施工资质及项目经理要求:
(1)投标人需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其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并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4其他要求:投标人应提供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后通过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查询失信被执行人,以上渠道查询企业信用记录的网页打印件(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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