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县安置小区E区建设项目(上游一品)
设计标段补遗文件01号
各潜在投标人:
一、原招标文件 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 2.2.4(4) 设计项目成员 2、设计技术负责人(1人):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得3分;同时具有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土建)或全国注册造价工程师(土建)资格加2分。(本项满分5分)
现更正为:设计项目成员 2、设计技术负责人(1人):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得3分;具有建筑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加2分。(本项满分5分)
原招标文件 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 2.2.4(4) 3、电气专业负责人(1人):具有注册电气工程师(供配电)资格得2分。
现更正为:3、电气专业负责人(1人):具有注册电气工程师(供配电)资格得2分;具有电气工程类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加2分。(本项满分4分)
三、原招标文件 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 2.2.4(4)删除8、暖通专业负责人(1人):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暖通空调)资格得2分。(本项满分2分)
四、原招标文件 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 2.2.4(2)设计大纲评分标准 设计大纲内容1、工作内容阐述全面、清晰、工艺图纸布置切实可行,智能化图纸完整齐全,优得5分,良得4.9分,差得4.8分,无不得分。
现更正为1、设计构思科学、空间结构清晰、设计内容详实,能够充分表达设计亮点,优得5分,良得4.9分,差得4.8分,无不得分。
其余内容不变。
特此说明。
高县城乡投资开发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二零二二年十二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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