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州市大余工业园区标准厂房及基础设施提升一期项目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招标公告
赣余招字〔2025〕第22号
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赣州市大余工业园区标准厂房及基础设施提升一期项目已由余发改投资字[2024]11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及自筹资金解决,招标人为大余县小可冷链科技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赣州市大余工业园区标准厂房及基础设施提升一期项目的方案设计、初步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工程总投资:项目工程费用投资75656.0万元,本次招标设计费控制价为291.45万元。
2.2建设地点:大余工业园区
2.3建设内容及规模:本项目为赣州市大余工业园区标准厂房建设及基础设施提升一期项目,位于大余工业园区,项目工程费用投资约为75656.0万元以内。其中,厂区建设总建筑面积约26.0万平方米,建设标准厂房约23.5万平方米,配套用房约2.5万平方米,容积率≥1.0,建筑密度≥40%,建筑高度≤32米,绿地率10%-20%。项目红线内北侧配套建设市政道路长约450米,宽24米。完善场地硬化、给排水、供配电、消防、通讯等配套基础设施,结合绿色园区创建及节能减碳相关工作,屋顶预留光伏安装需求。另确定中标单位后,中标设计单位尚需根据排水管网、园区内部路网基础资料(中标后另行提供)完成新建及改造排水管网约38km;改造园区内部路网约35372平方米的设计工作。
2.4招标范围:本项目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服务(含概算编制工作)及协助设计各阶段的报批、协调、评审和设计变更等全过程设计配合服务,具体包括但不限于总体设计、建筑、结构、给排水、道路、暖通等各专业工程设计,招标人保留中标后根据工程实际情况进行调整的权利。具体详见设计任务书。
2.5设计服务期限:总工期40日历天,合同签订后20日历天内完成方案设计;方案设计审批通过后20日历天内完成初步设计和概算编制(包括修改直至初步设计通过相关部门评审)。
2.6设计质量要求:满足国家及地方相应现行规范要求并通过有关主管部门审查;
3.投标人资格要求3.2投标人须满足以下①或同时满足②和③资质要求:
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②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资质
③工程设计市政行业(道路工程、排水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乙级及以上资质;
3.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项目拟派人员要求:
(1)投标人的委托代理人必须是本单位的正式员工,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扫描件、社保证明。
(2)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注册证书,并提供本人身份证扫描件及社保证明;
(3)设计团队人员(不含设计负责人)资格要求:应配备结构、给排水、电气、暖通、道路专业人员各1人,结构专业负责人须具有一级注册结构师执业证书;给排水专业负责人须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执业证书;电气专业负责人须具有注册电气工程师证书;暖通专业负责人须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暖通空调)证书;道路专业负责人须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证书;并提供上述人员身份证扫描件及社保证明。
(4)委托代理人、设计负责人、设计团队人员均需提供开标前6个月(指开标前6个月,不含开标当月,即社会基本养老保险证明时间为2025年5月到2025年10月)带有社保部门彩色印章的社会基本养老保险缴纳证明材料,工作单位变更不足6个月的以证书中变更时间为准,证书上未显示变更时间的以江西住建云变更公司(聘用关系登记确认)时间截图加盖公章及劳动聘用合同时间为准;
注:①若上述人员中为失地农民,需提供失地农民身份证明、失地农民个人缴纳的有效社保证明材料、投标人为其发放工资的银行流水(银行自动柜员机的带电子章的银行流水视同为原件)方可参加本项目投标;②若上述人员中为退休人员的[已退休但未超过 65 周岁(含)],提供退休证,退休不足6个月(不含开标当月)的,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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