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第五十三研究所A02净化间改造EPC工程(招标编号:ZKX20250416A029)已经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第五十三研究所,建设资金来自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第五十三研究所,出资比例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第五十三研究所(天津市滨海新区空港纬五道九号)。
2.2本招标项目的建设规模:
本次招标范围包括改造A02号建筑(系统研发大楼)内部分区域,总计1328平方米;(其中:万级净化面积约1020平方米),其余为功能用房和走道。涉及的系统和工程包括:室内装饰装修工程、暖通空调系统工程、电气及其自动化系统工程、给水排水系统工程、消防工程、压缩空气管道工程、氮气管道工程等。
2.3本招标项目的计划工期:合同签订后40天内。
2.4招标范围:本项目范围内的施工图设计、采购(含所有材料、设备设施的采购安装)、施工及其他事项(完成临时设施建设及场地准备、竣工图编制、技术服务、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等)。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
(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等相关证明(须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均需满足要求)。
(2)设计资质: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丙级及以上资质(须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施工资质: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须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2人员要求:
(1)项目总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或二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且需提供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项目负责人的承诺(加盖公章)。
(2)设计负责人:具备二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拟派项目总负责人可以兼任设计负责人,但须同时满足其资格要求)。
(3)施工负责人(施工项目经理):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提供证书复印件,且需提供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经理的承诺(加盖公章)(拟派项目总负责人可以兼任施工负责人,但须同时满足其资格要求)。
注:若为一级注册建造师,投标人须提供有效电子注册证书,具体要求详见《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若为一级注册建筑师,投标人须提供有效电子注册证书,具体要求详见《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发[2018]27号,电子证书按照《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电子证照注册建筑师注册证书》要求为准)。
3.3信誉要求:
(1)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2022年至今无行贿犯罪记录,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相关查询结果。
(2)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提供查询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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