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环市清港镇派出所和交警中队业务用房建设工程装修及配套工程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玉环市清港镇派出所和交警中队业务用房建设工程装修及配套工程已 玉环市发展和改革局 以 玉发改审[2023]11号 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资金安排解决 ,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业主为 玉环市公安局 ,招标人为 玉环市公安局 ,委托代理机构为 浙江东瓯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玉环市清港镇派出所和交警中队业务用房建设工程装修及配套工程 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本项目投资估算 / 万元,工程概算4900万元,其中工程费用4052万元;
建设规模:业务用房建筑占地面积1774.72㎡,设计总建筑面积为:7778.06平方,主要工作内容为业务用房建筑占地面积1774.72㎡,设计总建筑面积为:7778.06平方,主要工作内容为业务用房一至五层的装修,包括装修、智能化、暖通空调、水电安装等具体详见施工图纸。
建设地点:位于玉环市清港镇双郏塘村。
2.2 招标范围:招标范围为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纸(详见第六章)所包含的所有工程内容。具体内容详见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及编制说明。
2.3本次招标控制价为15024862元。
2.4 施工总工期:不超过180日历天。
2.5 是否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是 ☑否
2.6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
□是 ☑否 (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原因及适用条款:本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项目)
3.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
☑3.1同时具备建筑装修装饰工程施工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及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对应资质应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
□3.2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3自 2022 年 01 月 01 日以来□承接过/☑完成过 室内装饰工程的施工类似业绩,且业绩合同中的室内装饰工程相关部分造价在750万元及以上 业绩;
3.4本次招标☑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单位投标时须提供联合体投标协议,联合体协议书的牵头人须具备建筑装修装饰工程施工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的单位,且具有自2022年01月01日以来完成过室内装饰工程的施工类似业绩,且业绩合同中的室内装饰工程相关部分造价在750万元及以上。
(2)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家。
(3)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工程投标;
□3.5招标人需要增加的、符合法律法规的其他要求: / ;
□3.6面向中小企业招标的,投标人(或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须为中小企业,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二)拟派项目负责人:
3.7 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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