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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端装备产业配套园区一期工程工程总承包

· 2025-07-28


第一章 招标公告

高端装备产业配套园区一期工程工程总承包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高端装备产业配套园区一期工程工程总承包 已由 镇江高新区科技发展局 镇高新发备〔2025〕48号 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镇江汇愽科技服务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 高端装备产业配套园区一期工程工程总承包 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2.招标代理机构

江苏天生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招标人的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3.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3.1 建设地点:镇江高新区

3.2 建设规模:本项目将对新通科技厂区进行改造,对现有厂房进行强度验证后进行布局改造;新增附属设施,确保改造后厂区兼具生产高效性、办公舒适性与功能完整性。

3.3 最高限价:本工程招标控制价为2080万元,其中设计费控制价为70万元,施工费控制价为2010万元(其中包含110万元暂列金)。

3.4 工期要求: 90 日历天(其中施工工期 75 日历天,设计工期 15 日历

3.5 招标范围:具体详见第章发包人要求。设计范围内的所有建设内容(以经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合格及建设单位要求的施工图图纸为准,限额设计的施工图预算);包括但不限于土建、修缮、安装、装修、智能化、消防、变配电、设备采购、室外附属竣工验收、保修等和本工程相关的全部项目工作,包括但不限于以上招标内容的施工图设计、施工图预算编制、施工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质保期内的保修等工程总承包项目的全部工作,项目招标结束后如招标人不启动项目,投标人不得要求补偿任何费用;招标人不启动项目中部分内容时,相关项目工程费用在结算时直接扣除,投标人不得向招标人提出任何形式的补偿

(1)办理工程前期的报建、报批、图纸审批工作;

(2)根据招标人和设计任务书要求,负责设计、施工、采购、编制项目预算及相应的报建审批工作;

(3)负责项目实施阶段全过程建设,直至工程竣工验收、项目移交的交钥匙工程总承包,完成并配合相关部门结(决)算审计等工作;

4)其他为完成本合同及实现工程的预期目的,所应完成的任何工作,包括合同中虽未提及但经合理推断将对工程的稳定、完整或安全、可靠及有效运行所必需的全部工作。

3.6 质量要求

(1)设计质量标准:设计须符合设计任务书要求及发包人要求(限额设计),同时所有设计内容须通过相关行政主管部门评审或审图。设计单位在项目启动后应与施工单位紧密配合,保证工程施工质量合格。设计应严格按照建设单位的限额设计要求符合国家、行业设计技术规范、标准及规程要求,并达到规范要求的各阶段设计深度要求,所有设计使用材料必须符合第六章发包人要求;

(2)采购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和设计文件明确的相关验收合格的标准要求;

(3)施工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4.资格审查必要条件

4.1 具有独立签订合同及履行合同的能力。

4.2 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4.3 企业没有因诈骗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4 企业的资质及等级要求:企业应同时满足下列条件:

(A)设计资质: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丙级及以上资质。

(B)施工资质: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5 投标人拟派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以下资格条件之一:

A)一级注册建筑师:同时提供本企业为其缴纳的最近1个月(20256月)的社会保险证明(招标公告发布日期前一个月,不包含当月)

B级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同时提供本企业为其缴纳的最近1个月(20256月)的社会保险证明(招标公告发布日期前一个月,不包含当月):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C工程建设类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资格,同时提供本企业为其缴纳的最近1个月(20256月)的社会保险证明(招标公告发布日期前一个月,不包含当月)

D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同时提供本企业为其缴纳的最近1个月(20256月)的社会保险证明(招标公告发布日期前一个月,不包含当月)

注:投标人拟委派的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可以兼任施工负责人或设计负责人,兼任施工负责人或设计负责人的应同时满足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相应的资格和条件。若为联合体投标的,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必须为联合体中单位的在职人员。

4.6 投标人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A)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B)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上,任工程总承包中的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或者 施工工程中的项目负责人职务。

C)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D)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要求。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在建工程是指:处于中标结果公告(直接发包的项目以网上合同备案为准)到合同约定的工程全部完成且竣(完)工验收合格期间的工程。竣(完)工验收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相应的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等验收文件。

E)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如为注册建造师,须同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书)

4.7 项目管理机构:

4.7.1拟派的设计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设计负责人须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证书,高级及以上职称同时提供本企业为其缴纳的最近1个月(20256月)的社会保险证明(招标公告发布日期前一个月,不包含当月)。

(2)设计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3)设计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4.7.2拟派施工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具有建筑工程级注册建造师含二级以上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书),同时提供本企业为其缴纳的最近1个月(20256月)的社会保险证明(招标公告发布日期前一个月,不包含当月)。

(2)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上,任工程总承包中的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或者 施工工程中的项目负责人职务。

(3)施工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施工工程项目上任职。

(4)施工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5)施工负责人无在建工程要求。施工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施工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 6 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施工负责人解锁手续,或施工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施工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注:如投标人注册所在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明确的最大查询期与招标文件规定的月份不一致时,须提供相应的文件规定;

(8)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及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8.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应承担过以下类似工程业绩之一:

(查询网址、工程名称,无法体现上述截图信息的业绩不予认可。)

(A)工程总承包业绩要求:2022年1月1日(含)以来,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承担过单项合同工程造价1000万元(含)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的工程总承包业绩,且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需提供①中标通知书(直接发包的项目提供直接发包的证明材料)②工程总承包合同③竣工验收证明资料④该业绩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的网页截图,截图数量不限但须确保截图信息清晰显示完整的网站名称、查询网址、工程名称,无法体现上述截图信息的业绩不予认可。以上材料缺一不可。工程造价、项目负责人以中标通知书(直接发包的项目提供直接发包的证明材料)或工程总承包合同为准(如提供的材料反映的数据或内容出现不一致时,造价以工程总承包合同为准),时间以竣工验收资料上所载的内容为准。)上述业绩必须是投标单位的业绩

(B)工程施工业绩要求:2022年1月1日(含)以来,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承担过单项合同工程造价1000万元(含)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的工程施工业绩,且担任施工项目负责人。(需提供①中标通知书(直接发包的项目提供直接发包的证明材料)②施工合同③竣工验收证明资料④该业绩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的网页截图,截图数量不限但须确保截图信息清晰显示完整的网站名称、查询网址、工程名称,无法体现上述截图信息的业绩不予认可。以上材料缺一不可。工程造价、项目负责人以中标通知书(直接发包的项目提供直接发包的证明材料)或施工合同为准(如提供的材料反映的数据或内容出现不一致时,造价以施工合同为准),时间以竣工验收资料上所载的内容为准。)上述业绩必须是投标单位的业绩

C)工程设计业绩要求:2022年1月1日(含)以来,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承担过单项合同工程造价1000万元(含)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的工程设计业绩,且担任设计项目负责人。(需提供①中标通知书(直接发包的项目提供直接发包的证明材料)②设计合同③该业绩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的网页截图,截图数量不限但须确保截图信息清晰显示完整的网站名称、查询网址、工程名称,无法体现上述截图信息的业绩不予认可。以上材料缺一不可。工程造价、项目负责人、时间以中标通知书(直接发包的项目提供直接发包的证明材料)或设计合同为准。(如提供的材料反映的数据或内容出现不一致时,造价、时间以设计合同为准))如上述资料不能反映项目特征和要素,则还应提供有效的业主或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官方网站)或四库一平台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网站须提供截图及网址链接。上述业绩必须是投标单位的业绩

注:①投标企业业绩与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业绩不可兼得。②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业绩不是投标人承担的,不作为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类似业绩。③投标企业业绩、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业绩作为资格审查依据。④提供的材料不能体现相关数据和内容的,视为未提供。

4.9、投标人应当满足的其他要求:

4.9.1投标人不得有如下行为:

(1)自20237月1日以来(近2年内),投标人和拟派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2)自20247月1日以来(近1年内),投标人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3)自20254月1日以来(近3个月内),投标人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4.9.2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工程总承包招标的投标人不得是工程总承包项目的代建单位、项目管理单位、全过程工程咨询单位、监理单位、造价咨询单位、招标代理单位或者与前述单位有利害关系的关联单位。

(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5)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6)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7)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8)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形。

4.9.3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4.9.3.1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要求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2)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应当具备与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分工相适应的资质和能力;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4)联合体必须以施工单位为联合体牵头人,授权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并应当向招标人提交由所有联合体成员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书;

(5)联合体投标的必须由牵头人交纳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具有约束力;

(6)联合体投标的必须牵头人进行网上报名并下载招标文件。

注: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如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投标文件可由联合体牵头方单独签字盖章,须在联合体协议书中明确授权,否则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投标单位自行承担;招标文件中提供的联合体协议书格式、内容仅供参考。

4.9.4投标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要求: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不处于不合格状态。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登录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检查投标人的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状态。

4.9.5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要求,自2021年10月15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证书,电子证书式样按照《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电子证照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标准执行。自2022年1月1日起,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注册证书作废。各投标人须提供符合要求的有效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电子注册证书应当符合相关文件规定,签名图像应当与持证人个人手写签名笔迹一致,证书应当在使用有效期限内。若上传的电子件无法识别有效信息的,视为无效。投标人将自行承担资格审查不通过或不得分等相应后果。

4.9.6投标人(申请人)或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和施工负责人未被江苏省清理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在《关于公布2025年元旦春节期间拖欠农民工工资引发群体性事件被限制市场准入及通报批评企业和人员名单的通知》(苏建函建管〔2025183 号)中列入限制市场准入企业名单或限制市场准入人员名单;。

4.9.7本项目招标人公布初步设计文件,初步设计单位可以参加投标。

5.投标截止时间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2025 8279 30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评标办法

7. 1 本项目采用两阶段评标,开标、评标活动分两个阶段进行(采用评定分离):

第一阶段:先开项目管理组织方案和资格审查资料部分,对资格审查材料和项目管理组织方案进行评审。在项目管理组织方案评审合格(合格得分6.6分及以上)且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中,只有项目管理组织方案得分汇总排前5名的(投标人得分相同时,得分相同的单位并列同时进入第二阶段),才能进入第二阶段开标、评标。如果上述评审合格的投标人数量少于5名大于等于3名时,则全部进入第二阶段开标、评标。项目管理组织方案得分带入第二阶段。

第二阶段:开启投标文件的商务经济部分后,宣布进入第二阶段评审入围的投标人,评标委员会仅针对进入第二阶段的投标文件进行评审。

第一阶段评标结束后,进入第二阶段评审的投标人不因任何情形而重新确定第二阶段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因无效投标导致投标人数量不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不再递补。投标人综合得分为技术文件得分、商务报价得分和信用评价得分之和。

分值构成

(总分100分)

项目管理组织方案:9

项目管理机构2分

工程总承包报价:85

投标人市场信用评价评审:4分

序号

评分项

评分因素(偏差率)

评分标准

1

工程总承包报价(85分)

报价评审(工程总承包范围内的所有费用)(83分)

最高限价:本工程招标控制价为 2080万元,其中设计费控制价为 70 万元,施工费控制价为 2010万元(其中包含 110万元暂列金),投标人的工程总承包费和各分项费均不得高于招标人设定的最高限价,否则按废标处理。

方法一和方法二由招标人在开标时随机抽取确定。

方法一:以有效投标文件(有效投标文件是指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文件,下同)的评标价(评标价是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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