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项目代码 | 2402-440105-04-01-835188 | ||
投资项目名称 | 海珠湿地绿谷项目 | ||
招标项目名称 | 海珠湿地绿谷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EPC) | ||
标段(包)名称 | 海珠湿地绿谷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EPC) | 公告性质 | 正常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
招标项目实施(交货)地点 | 广州市海珠区南洲街道广州大道南路新源街29号,在广州新城市中轴线西侧-北侧新滘西路,东靠广州大道南,南邻上涌湿地公园。 | ||
资金来源 | 国有或集体投资 | 资金来源构成 | 国有或集体投资100.00% |
招标范围及规模 | 项目总建筑面积约4.7万平方米,地上面积约2.3万平方米,地下约2.4万平方米。计容面积约2.7万平方米。最大单体建筑面积11000平方米,建筑高度29.85米。拟建设产商旅综合体,建设内容包括项目主体建筑安装工程及相关附属工程、配建工程等。具体详见本项目《任务书及建设标准》。 | ||
招标内容 | 负责本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及工程竣工验收等工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设计内容:根据招标人要求,完成本项目自方案设计、初步设计至竣工的全过程设计及施工过程设计配合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方案设计、编制方案估算、初步设计及概算编制、设计效果图、施工图设计、施工配合、现场服务等。(2)施工内容:根据招标人要求,按照按图施工、按实结算,完成全部施工内容,具体以招标人确认的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为准,且负责预算、结算的编制工作,专业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土建工程(含装配式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机电安装工程、幕墙工程、铝窗工程、消防工程、智能化工程、室外配套工程(含北侧代建绿地、代建道路及疏散通道)、标识工程、减震降噪工程、智慧工地、外立面工程、配建道路工程、地坪漆工程、园建及绿化工程、电梯采购与安装、人防工程、有线电视、燃气工程、电力工程、供水工程、电信工程、公安通讯系统、防雷工程,白蚁防治、其他改造工程、建筑垃圾清运、给排水工程、暖通空调工程、泛光照明工程、抗震支架工程、海绵城市、开荒保洁、室外泳池、停机坪工程等。具体详见本项目《任务书及建设标准》。注:招标人有权对实施项目的设计、施工范围进行调整,中标人不得有异议。 | ||
工期(交货期) | 总工期为667个日历天(其中:设计工期以满足施工进度要求为准,施工工期667日历天,设计施工具体开始时间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 ||
最高投标限价(万元) | 35407.114953 |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是 | ||
投标资格能力要求 | 投标人资质要求: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3.1.1 工程设计资质(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承接设计任务方):国内申请人须具有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建筑行业工程设计乙级或以上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乙级或以上资质;或建筑设计事务所资质。香港企业参加投标的,须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业务范围满足本招标项目对工程设计资质要求的。外国或澳门、台湾的设计企业必须选择一家符合上述条件的企业进行合作设计。香港企业如不单独参加设计部分投标,也必须选择一家符合上述条件的企业进行合作设计。3.1.2施工资质(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承接施工任务方):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注:(1)国内申请人设计资质要求按照《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60号)、《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实施意见》(建市[2007]202号)、《工程勘察、工程设计资质分级标准补充规定》(建设[2001]178号)和《工程设计资质标准》(建市〔2007〕86号)要求设置。(2)香港企业备案的业务范围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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