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省分公司2025年延边州分公司综合生产用房监理服务采购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有意向的单位参加比选采购活动。
1.采购项目简介1.1采购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省分公司2025年延边州分公司综合生产用房监理服务采购项目(JLZH-2025-TT005)
1.2采购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省分公司
1.3采购代理机构:吉林省中和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1.4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采购项目资金已落实
1.5采购项目概况:
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省分公司2025年延边州分公司综合生产用房监理服务采购项目,供应商需负责提供本项目建设全过程范围内所有的工程监理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建筑、结构、给排水、暖通空调、强弱电、造价、建筑节能、室外工程、外墙装饰、室内装饰等全部图纸范围内的所有工程),具体相关服务要求详见《技术规范书》。
本次采购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省分公司2025年延边州分公司综合生产用房监理服务采购项目的供应商。
本项目采购预算为18.533358万元(含税),17.4843万元(不含税),税率 6%。
1.1 标段划分:
R不划分
□划分: 标段一:;标段二: …
1.2 成交单位数量及成交份额:
R一家
□家,成交份额:第一名:;第二名: …
1.8本项目最高限价
□不设置最高限价
R设置最高限价:本项目设置最高参选限价,不含税应答报价不得超过174843.00元。参选报价超过最高参选限价的,其参选将否决。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2.1采购范围:本次采购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省分公司2025年延边州分公司综合生产用房监理服务采购项目的供应商。
2.2合同有效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年。
2.3服务地点:吉林省延吉市。
2.4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竣工决算备案资料移交结束。
2.5质量要求或服务标准:合格,符合铁塔公司和本项目技术规范书规定的产品及服务质量标准。
3.供应商资格要求3.1供应商基本资格要求
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供应商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供应商须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如已经办理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则提供载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3.2控股、管理关系要求:(针对以下要求,供应商须提供相关承诺)
(1)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应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比选项目应答。
(2)供应商的股东为自然人,且完全一致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应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项目应答。
(3)供应商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公司董事长、公司副董事长、公司总经理、公司副总经理、公司总会计师/公司财务总监)为同一人或存在交叉任职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应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项目应答。
3.3供应商能够按照采购人财务要求开具符合国家规定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须提供承诺)。
3.4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注: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号)的规定换发或颁发的资质证书根据资质对应关系按照上述原则认定,并提供相关资质证书。
3.5供应商自2022年1月1日以来,须具备同类项目业绩经验(建筑工程或装饰装修工程监理服务类的业绩),需提供业绩证明材料(包括业绩合同首页、签字页、金额、采购内容等在内的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如提供的是框架合同,须同时提供订单或结算发票作为证明材料,如采购人采用线上电子平台方式下达订单,可提供框架协议和线上订单作为证明材料。时间以合同或订单签订时间为准,框架合同以结算订单或结算发票金额为准,只提供订单或结算发票,未提供框架合同业绩无效)
3.6财务要求: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令和条例,依法缴纳税收及社保良好记录,财产没有处于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须提供承诺书或最新年度第三方财务审计报告);
3.7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须提供承诺书)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应答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自应答截止之日起前三年)内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6)在最近五年(自应答截止之日起前五年)内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自应答截止之日起前五年)内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
(9)被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总部列入禁止交易企业名单或被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省分公司列入禁止交易企业名单的(禁止交易企业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及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省分公司领导干部和关键岗位员工特定关系人所办企业)。
(10)被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总部列入全国黑名单或被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省分公司列入全省黑名单的。
(11)供应商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上披露的公司注册电话、注册邮箱、注册地址等相关信息与其他单位信息一致。(若发现供应商相关信息与其他单位信息存在一致情况时,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情况说明。提供的说明不足以证明一致情形的合理性或未提供相关情况说明,评审委员会有权否决该供应商在本项目或本项目相关标段的应答)。
3.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3.9本项目不接受转/分包。
3.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4.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比选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供应商,其参选应答文件将被否决。
5.比选文件的获取电子比选文件获取(采用电子标适用)
本项目通过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https://ebid.chinatowercom.cn)(以下简称平台)发售电子比选文件,具体如下:
5.1比选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05月07日15时00分至2025年05月12日23
文章推荐:
颐德天地(a1-12-08、a1-12-10地块)商业改造 项目配套设施及装修改造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
恒沣置业南昌高新区交投未来小区项目epc(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