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项目★宁夏长城非物质文化遗产展览馆建设项目主体工程—暖通及空调采购招标公告
宁夏回族自治区2025-03-13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宁夏长城非物质文化遗产展览馆建设项目主体工程—暖通及空调采购己由灵武市发展和改革局(灵发改发〔2023〕153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中央预算、争取自治区、银川市及市本级配套资金,招标人为中国建筑第八工程局有限公司,监督单位为灵武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宁夏长城非物质文化遗产展览馆建设项目主体工程—暖通及空调采购。
2.2建设地点:灵武市临河镇下桥村。
2.3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一个标段。
2.4 交货安装期:35天(其中交货期:25天,安装工期:10天)
2.5招标内容:宁夏长城非物质文化遗产展览馆建设项目主体工程—暖通及空调采购,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供货要求。
2.6 质量要求:合格,符合国家现行设计规范要求和施工质量验收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 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投标主体,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限制其参与投标活动。(开标当日由代理机构统一查询结果为准)
3.3 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查询投标主体,有行贿犯罪记录的投标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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