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舟山机场物业维修业务外包项目(项目名称)招标人为舟山普陀山机场有限公司,委托招标代理机构为:浙江华域高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自筹,出资比例为100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 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招标内容和范围2.1 招标范围与内容:【本次外包业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舟山机场独立建筑(包括后续舟山机场建设面积在200平方以下的建筑物)的电气类(照明灯具、动力插座、标志标识牌等)、给排水类(管网、厕所洁具、水龙头等)、金工类(各类型门,窗,柜等)、木工类(各类型门锁等)、油漆类、泥水工类(幕墙钢化玻璃及建筑物的屋面清理)、防四害和除白蚁、空调暖通维修保养工作(除中央空调外)、空气能等设备维修,不包括民航专用设备和弱电设备】。
2.2 服务期:本合同服务期限为三年,每季度考核一次(详见合同附件 2:考核细则和考核表),考核标准采用100分制,各项分数累加。中标人每季度考核得分在90(含)-100分的,招标人全额支付该季度维保费用;如季度得分在85(不含)-90分(不含),每减少1分,扣除当季该项业务服务费的1%;如季度得分在85分(含)及以下的,视为考核不合格,扣除该季度全部维保费;如连续两个季度考核得分低于85分(包含85分)或在一个自然外包年度内共计有三个季度考核得分低于85分(包含85分)或发生因承包商责任原因造成的各类治安群体性事件、空防不安全事件、消防及其他不安全事件,事故症候等,招标人有权终止服务合同,并有权要求中标人赔偿后两年因更换服务商所产生的高于原合同费用的差价、招标代理费、律师费、交通费等损失费用。中标人无条件接受评审考核结果且不得提出任何异议。
3.投标人资格要求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
①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需提供营业执照作为证明材料;
②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投标截止日在信用中国网查询结果为准);
③2022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以投标截止日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结果为准,时间以法院判决书判决时间为准);
④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可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需提供下列四项证明材料中任意一项:1、主管税务部门出具的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税务事项通知书》;2、《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表》;3、打印投标人电子税务局一般纳税人资格查询网页);4、其他可证明投标人为一般纳税人的证明材料;
⑤投标人自2022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单个合同建筑面积6万平方米及以上公共建筑的物业管理项目业绩(服务内容需包含物业维修内容)。需提供合同复印件,合同中无法体现业绩评审关键信息的,另提供业主证明文件。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被列入浙江省机场集团供应商不良信用记录名单的单位和个人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03月18日 09时00分至2025年03月24日 17时00分,逾期不再受理。
4.2 每本招标文件收取工本费人民币 500.00 元整,售后不退。
工本费支付方式(汇款时请备注项目及投标人单位名称):
方式一:投标管家内采用支付宝扫描二维码;
方式二:汇款至以下指定账户:
户名: 浙江华域高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银行: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萧然支行;
账号: 631902655。
4.3 获取方式
潜在投标人在4.1条规定的时间段内登录浙江省机场集团投标管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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