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安开发区西场(常安纺织园)专职消防救援站新建项目
施工监理交易公告
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海安开发区西场(常安纺织园)专职消防救援站新建项目施工监理(项目名称)已批准建设,交易发起人为海安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招标代理机构为海安中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资金来源)。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海安开发区西场(常安纺织园)专职消防救援站新建项目施工监理进行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 建设地点:海安开发区西场常安纺织园内西港路东侧。
2.2 工程规模:海安开发区西场(常安纺织园)专职消防救援站新建项目,总建筑面积约为1999.9m2,项目总投资额约1000万元。
2.3 招标范围:海安开发区西场(常安纺织园)专职消防救援站新建项目施工监理,主要包含:土建、安装(含消防、暖通(含空调)、智能化等)、室内外装饰装修、室外工程等所有专业及其配套设备设施工程的施工监理。
应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工程质量保修期阶段的进度、质量、投资控制、安全环境文明施工管理,合同、信息管理以及协调工作等。
(2)工程施工全过程、竣工资料审核、竣工结算初审、保修期监督。
(3)协助委托人做好施工及材料设备采购、服务等的招投标工作。
(4)协助委托人做好工程资料的归档工作。
2.4 监理服务期:自工程实际开工之日起至工程缺陷责任期满之日止(含保修期监督),具体施工工期以项目实际施工期为准。
2.5 招标最高投标费率:2.04%,监理合同估算价:20.4万元。
2.6质量要求:合格
3.交易响应人资格要求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对交易响应人应具备的资格要求如下:
3.1 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2 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3自2023年02月01日以来,企业和拟派项目总监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六种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自2024年02月01日以来,企业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总监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交易发起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投标单位因安全生产事故被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投标活动。
3.4 本次招标要求交易响应人须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丙级及以上监理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3.5本次招标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3.6本次招标对交易响应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的要求:总监必须具有在投标申请单位注册的国家监理工程师(注册专业为房屋建筑工程);
3.7本次招标对交易响应人拟派专业监理工程师的要求: / ;
3.8本次招标对交易响应人拟派监理员的要求: / ;
3.9本次招标对交易响应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在监工程的要求: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必须无在监工程;常 驻现场,且必须满足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第 13 号)《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使用江苏省建筑市场 监理信用管理系统进行建设工程监理合同备案的公告》的要求;
3.10 其它要求:(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2)企业资质证书,(3)总监相关注册证书,(4)授权委托书;(5)投标时,只须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三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当月)中至少一个月的社保缴纳查询情况;如不能提供社保缴纳查询情况,只须提供授权委托代理人、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的有效劳动合同,投标人承诺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和授权委托人为本单位正式员工;若提供与事实不符的承诺,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投标人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年龄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及授权委托人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或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但提前退休的,提供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退休证明材料和与投标人签订的有效劳务协议;交易响应人承诺函;交易响应人承诺书;交易响应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3.11监理项目部要求:
一、人员配置要求:
施工阶段监理单位派驻到现场的监理项目部人员应符合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江苏省建设工程项目监理机构主要管理人员配备标准》的公告((2017)第35号)等文件要求,除总监外,其他监理人员名单及相应的资格证书在合同签订时提供,且必须与报建设单位备案人员一致。具体要求:
1、总监:1名,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
文章推荐:
宁波博物馆基本陈列提升项目展陈方案征集 (第一阶段)补充公告